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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互联网金融与商业银行的双城故事

    核心提示: 中国电子银行网携手近50家商业银行,共同发起以“e时代的互联网金融”为主题的征文活动。活动收到了网友的踊跃投稿,中国电子银行网编辑部择优发布如下。

    互联网金融是利用互联网技术实现资金融通的一种新兴商业模式,包括但不限于第三方支付、P2P信贷、网络金融中介服务平台等。当前,在我国以银行业为主导的金融格局下,互联网金融以其独特的经营理念、先进的技术手段和灵活的服务模式,扮演着银行业“搅局者”和“激励者”的双重角色。一方面,互联网金融业态将对现有的银行体系形成有力的冲击,深刻的改变商业银行赖以生存和发展的价值网络、客户基础、技术基础和业务结构,并对其市场竞争行为产生深远的影响;另一方面,互联网金融业态将极大的激发商业银行的创新潜能,促使其致力于变革业务流程、加强产品创新、改善金融服务、提高运营效率,在银行长期发展过程中发挥“鲶鱼效应”。

    在我国以银行业为主导的金融格局下,互联网金融业态出现改变了金融体系的生态结构和未来演化方向:传统的商业银行积极利用新技术加速电子化和网络化,以应对新金融业态的有力冲击,截至2012年底,网上银行交易规模达995.8万亿元,行业平均离柜业务率为54.37%;互联网金融开始标准化和规模化,其信用支付和跨境支付、供应链金融、银行卡收单等业务模式,将对商业银行的一些金融功能和相关业务形成替代。目前,两者之间精彩的双城故事正在如火如荼的进行。例如,阿里金融先后与建行、工行合作,但均以失败告终,目前又开始寻求上海银行等新的合作伙伴。那么,互联网金融究竟是商业银行创新发展的催化剂还是未来的掘墓人?在利率市场化和金融脱媒情境下,两者应如何在竞争与合作中发展?这已然成为监管机构、银行家和学术界所热议的焦点。笔者围绕上述问题,对互联网金融与商业银行之间的长期演化与互动关系进行几点探讨。

    首先,以银行业为主导的金融格局缺陷明显。

    尽管过去二十年间,我国的金融格局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股票市场从无到有、债券市场从小到大并加速发展、信托与保险等非银行金融机构体制与机制创新取得重大突破。但是,我国依然是一个以银行业为主导的金融市场结构,股票和债券等直接融资市场的发展尚未对银行业的间接融资地位形成根本性挑战。截至2012年底,在银行业、证券业和保险业三大金融业当中,银行业总资产占比高达93.64%,总资产和总负债均创历史新高,分别为133.62万亿元和124.95万亿元。在这种金融格局下,尽管银行业在支持国有经济发展、维持金融稳定和促进社会进步方面作用巨大,但其缺陷也非常明显:第一,政府对金融市场、金融机构严格监管和控制,导致金融监管机构的独立性较差,商业银行的决策行为、对资金的定价并非完全的市场化,导致金融服务理念封闭狭隘、金融市场的透明度不高、监管不力,市场操纵、虚假信息和内幕交易频繁,交易成本高昂。第二,金融资源只能在非常狭窄的金融机构与企业主体之间流动,而不能快速有效地为整个社会所有有金融需求的主体提供金融服务,与我国经济多元化发展态势不匹配,特别是对民营经济、私有经济的支持力度明显不够;第三,在利率管制和直接融资市场不发达的情况下,加上银行业掌握了我国大部分的金融资源,银行开展主动变革和金融创新的外部压力和内在动力不足,导致金融服务流程僵化、金融资源配置效率低下、金融产品单一,不能满足客户的差异化金融需求;

    其次,互联网金融是否动了商业银行的奶酪。

    互联网金融建立在互联网技术、大数据处理的基础上,能够有效降低交易成本、控制金融风险和快速反应市场需求,极大的迎合了广大零售客户和中小企业客户的金融需求,颠覆了商业银行信贷的传统定义,改变了商业银行的价值创造和价值实现方式,并对其资金中介功能和有关业务形成强有力的冲击和替代作用。例如,第三方支付使商业银行传统的支付中介功能边缘化,互联网金融平台使商业银行传统的信息功能退化,小额贷款业态的发展壮大弱化了商业银行资金借贷中介功能并改变已有的融资格局。但是,在当前的金融业监管体制下,互联网金融的崛起和快速发展还不能从根本上撼动银行业的主导地位:互联网金融的资产规模、交易规模占比还比较小,根据有关数据显示,2013年1季度,非金融支付行业互联网支付规模为1.25万亿,仅为同期全国支付金额的0.18%;商业银行拥有完善的IT基础构架、覆盖全国范围的庞大物理网点以及数量上占有绝对优势的企业客户基础,当前情况下尚能够有效应对互联网金融中第三方支付、小额贷款机构等新兴金融业态的影响;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受监管机构有关法律法规的严格约束,尚未能触及商业银行吸收公众存款等最为核心的功能。

    第三,商业银行是否是一只即将灭绝的恐龙。

    互联网金融的出现及其快速发展,使商业银行始料未及,不少业内人士大声疾呼“狼来了”,招商银行前任行长马蔚华表示,“以Facebook为代表的互联网金融形态,将影响到将来银行的生存”。比尔.盖茨早在十几年前就曾断言,在互联网的冲击下,传统商业银行将是21世纪行将灭绝的恐龙。与互联网金融相比,商业银行确实像一只行将灭绝的恐龙:在客户定位上,商业银行往往以千万级的大型公司客户为服务对象,不愿付出太多的时间、精力和成本来满足大量中小企业、小微企业的资金需求;在业务流程上,商业银行内部流程僵化、冗繁复杂,贷款项目的申请、审批、放贷等环节少则数天、多则数周,而淘宝商户的贷款流程则实现了3分钟网上申请、1秒到款到账。但在互联网新兴技术以及新金融业态的冲击下,商业银行并非完全坐以待毙,并且已经充分认识到了自身的不足,纷纷通过推动一系列变革争做一只会跳舞的大象:第一,改变经营理念,切实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为中心,将网络金融、移动金融新兴金融业态等作为核心业务而非增值业务,大力建设智慧银行,为客户提供更加高效、快捷和便利的金融服务;第二,打造开放平台,如电子商务平台、供应链金融平台、银银同业平台等,采取兼容并蓄的方式,重塑核心竞争力;第三,再造业务流程和优化组织结构设计,精简和整合已有业务环节,实施组织结构扁平化,增强和提高组织金融服务效率和市场响应能力。

    第四,互联网金融和商业银行协调互动发展。

    在移动互联时代,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和日渐成熟、商业银行的电子化和网络化,一个全新的金融网络格局正在逐步形成,不同的金融业态将呈现出竞争与合作交互发展的演进过程:在竞争方面,第三方支付、P2P信贷、小额贷款公司、网络中介服务平台等已经蚕食了商业银行传统的结算支付、信息中介、资金中介等功能,并依靠其普惠金融服务理念,获取了大量中小企业和小微企业客户、个人客户;在合作方面,目前第三方支付公司尚不具备银行业经营资质,不能直接参与中央银行的结算系统,其所使用的最终支付工具仍然是与银行账户所对应的资金,在这个意义上,第三方支付只是传统银行支付的补充和延伸。从商业银行可持续发展的角度看,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也为银行推进战略转型、发展方式转变和业务结构优化提供了机会,银行可以基于自身已有的核心优势,以开放的理念构建合作平台、深化合作内容、扩大合作范围、优化合作机制,以此为契机大力发展金融市场业务、金融机构业务以及财富与资产管理业务。从金融服务经济发展的大局看,互联网金融和商业银行之间是一种长期互动关系,通过经营理念博采众长、目标客户定位互补、业务领域无缝衔接,共同为我国“全面推动金融改革、开放和发展”做出贡献。

    (作者系复旦大学管理学院、浦发银行联合培养博士后在读)

    (责任编辑:夏小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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