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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想控股旗下互金平台正奇金融否认存在自融

    罗聪冉 来源:法治周末 2017-01-26 09:28:34 联想 自融 金融科技
    罗聪冉     来源:法治周末     2017-01-26 09:28:34

    核心提示正奇金融相关负责人表示,所谓自融,是指网贷平台通过发布标的进行融资,将资金用于自身的生产经营;但监管并未禁止网贷平台与关联方开展业务合作。

      一则“资金左手倒右手涉嫌违规自融”的消息,将联想旗下公司正奇安徽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奇金融”),推至风口浪尖。

      2015年1月,正奇金融从原安徽合肥国资系统成员企业,变身为联想控股旗下金融板块一员,成为集融资担保、小额贷款、典当、融资租赁、夹层投资和资产管理等业务于一身的“类金融超市”。

      有观点认为,被联想这样的大企业收购或者投资的一大好处,就是有了组织和同伴的支持,既有资金方面的相互扶持,也有宣传方面的抱团优势;但这种相互扶持也有坏处,因为它会放纵参与者的野心和欲望,并且为违规操作提供空间。

      质疑:左手倒右手涉嫌违规

      此次“惹事”上身的是,正奇金融旗下互联网金融战略平台——奇乐融。目前,奇乐融平台上的投资项目包括新手标、乐投保、乐享盈、农丰贷和乐融计划;其中,一个名为“乐享盈-GZ-201701047”的标的,被自媒体“深扒P2P”指出涉嫌违规自融。

    联想控股旗下互金平台正奇金融否认存在自融

      官网显示,该标的原借款人为合肥**科技有限公司,该企业于2016年9月8日与合肥市国正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正小贷”)签订合同编号为2016年借字0196号《最高额流动资金借款合同》,获得国正小贷总额2000万元授信额度。

      关于原借款人信息,平台已进行脱敏处理,仅显示合肥**科技有限公司,其注册于安徽省合肥市,成立于2015年8月,注册资本约5000万元,经营范围主要包括家用电器制冷配件、铜及铜合金、铝及铝合金管材、板材及其制品的生产、研发、销售;仓储服务等。

      不过,“深扒P2P”报道指出,该借款人实为合肥太通制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通制冷”)。

      而这缘于两家公司的营业执照信息相同——全国企业信息系统查询,太通制冷的住所是安微省合肥市,成立时间2015年8月,注册资本5000万元,且经营范围也和上述合肥**科技有限公司相同。

      值得注意的是,太通制冷的股东为合肥太通投资管理中心;而合肥太通投资管理中心的企业法人为安徽志道投资有限公司;这家安徽志道投资有限公司又是正奇金融的全资子公司;公开资料显示,正奇金融掌握了太通制冷90%的股份。

      另外,根据该标的交易结构显示,国正小贷与原借款人签订《最高额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并履行放款手续后形成债权资产,现拟对该部分资产收益权通过奇乐融平台进行转让,并承诺到期无条件回购。

      公开资料显示,国正小贷也是正奇金融的全资子公司。因此,有人认为,太通制冷向国正小贷借款,国正小贷则通过奇乐融将债权卖给投资者,最后这笔钱无论给哪家公司,反正都是在正奇金融内部转圈,是一个左手倒右手的自融流程。

      回应:不存在自融问题

      对于涉嫌自融的质疑,2017年1月20日,正奇金融相关负责人表示,所谓自融,是指网贷平台通过发布标的进行融资,将资金用于自身的生产经营;《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禁止P2P平台“为自身或变相为自身融资”,但并未禁止网贷平台与关联方开展业务合作。

      “奇乐融的乐享盈产品所募集的资金最终由关联的放款机构,如正奇租赁、国正小贷投放给借款人,并不属于自融的范畴,更不存在违规自融的行为;奇乐融自2015年10月28日上线以来,坚守不触碰投资人资金的底线,所有借款项目均一一对应真实的借款人,所有撮合资金均流向借款人账户,支持到实体经济的发展中去,不存在自融的问题。”该负责人解释。

      “类金融超市是奇乐融母公司正奇金融的一大特色金融服务,正奇金融为所扶持的企业提供投贷联动的整体融资解决方案,围绕不同成长阶段的企业差异化的融资需求,正奇金融既可以进行股权投资,也可以进行债权投资,‘股+债’是一个比较常用的方式;股权投资、债权投资均是给客户提供融资支持和服务。”该负责人进一步补充。

      记者在官网看到奇乐融2016年度经营报告,截至2016年12月31日,累计注册用户五万多人,年度撮合成交超14亿元。

      专家:债权转让行为需整改

      那么,正奇金融的回应是否能撇清嫌疑?

      中央财经大学金融法研究所所长黄震表示,暂行办法在征求意见稿讨论时,确实考虑过,如果把自融范畴放大到网贷平台的关联企业,会不利于供应链金融业务的开展,所以,自融主要是企业平台自身的界定。

      “不过,如果网贷机构的全资子公司或认缴子公司,使用融资资金,也可以视为自融;所谓关联方,是指供应链的上下游,或者占有股份但没有到控股、并表的程度。”黄震谈到。

      中闻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李亚表示,暂行办法在关于自融或变相自融的标准和边界上未做明确约定,但立法的目的是为了防止网贷机构利用平台优势从事融资或者非法集资活动。“所以,我认为不得变相为自身融资,应当包括为与网贷机构有关联关系的借款人融资;如果可以证实借款人为太通制冷,且正奇金融掌握了太通制冷90%的股份,意味着正奇金融是太通制冷的控股股东,且正奇金融是可以对太通制冷作财务合并报表的,那么,就不能排除涉嫌自融。”李亚表示。

      除了借款人的“扑朔迷离”,奇乐融平台上的保障机构,如正奇租赁、创新担保、国正小贷等,均由正奇金融100%控股;而奇乐融发布的标的,大多数来源于上述保障机构。有人士认为,这种业务模式,相当于债权转让行为;而暂行办法规定,开展类资产证券化业务或实现以打包资产、证券化资产、信托资产、基金份额等形式的债权转让行为,属于禁止性行为。

      李亚认为,网络借贷平台的定位是信息中介,是专门从事网络借贷信息业务活动的金融信息中介公司;就正奇金融而言,利用自有资金开展对外股权投资,不存在问题;但是,不得利用网络借贷平台开展股权投资业务,因为该部分内容可能会涉及到股权众筹或者是私募基金的业务领域;而这种资产证券化业务,应当由交易所来完成;在P2P机构管理未规范时,一些公司会在P2P机构上发展该类产品;但按照现在的监管要求,P2P平台不能发布资产证券化产品或相应的理财类产品,只能做相应的撮合借贷融资。

      黄震也认为,P2P平台控股机构或有关联关系个人即职业放贷人、专业放贷机构,职业放贷人把债权放到网贷平台上进行转让债权,背离P2P信息中介的定位,网贷平台需进行整改。

    责任编辑:Rach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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