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3日,网贷行业终于等来了银监会联合十部委发布的《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下称《存管指引》)。
《存管指引》主要明确了商业银行进行存管的“合法性、唯一性”、强化了存管人免责条款、增加了非银行机构开展存管业务的处罚并留出6个月的整改时间;并将担保人相关资金纳入存管范围。
同时,该指引还明确指出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备案登记和获得相应电信业务经营许可为网贷机构开展进行银行存管的前置条件。这样将帮助银行更好的辨别网贷机构合规性和安全性,降低银行开展网贷资金存管时的风险。
开鑫金服总经理周治翰告诉界面新闻记者,《存管指引》正式稿相较之前的征求意见稿进行了不少流程简化,可执行性更强,且重视用户的资金安全。包括安全保障措施升级、风险准备金也要相应进行存管、加强对平台的监督等。
目前,银行资金存管不代表无风险,投资人要仔细甄别,关注平台的底层资产以及风控水平。虽然《网贷存管指引》强化了诸多关于资金安全的保障措施,有利于防止客户资金被非法挪用,但投资风险是多方面的,不能直接划等号。网贷平台开展资金存管后,本身的风险管控依然是重中之重,投资者在选择平台时还要仔细甄别,
明确由商业银行为网络借贷机构提供资金存管服务,将带来之前的第三方存管模式逐步退出市场。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2016年3月18日发布的《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第三章第九条规定,“支付机构不得经营或者变相经营证券、保险、信贷、融资、理财、担保、信托、货币兑换、现金存取等业务”,就已经明确了第三方支付没有做网贷存管的资格。
对于一些资金存管方案涉及第三方支付机构的网贷平台,《存管指引》给出半年的整改期,平台可以利用这段时间整改。
多名第三方支付行业从业者向界面新闻记者表示,《存管指引》与之前征求意见稿有所不同,不再强调商业银行“自主开发”,为技术外包留有空间。富友支付总裁吴伟认为,本次网络借贷银行存管指引并没有限制支付公司与银行合作,利好属于网贷平台:“第三方支付服务网络借贷已经有近10年时间,对网络借贷的业务流程、运营模式知之甚稔,可以成为网络借贷企业和银行之间的桥梁。”
第三方支付机构退而求其次成为“桥梁”,商业银行的不冷不热态度或将发生转变。
当前,业内皆知网贷资金存管比例低,同时有“城商行活跃,商业银行不冷不热”的特点。
界面新闻记者获悉,据网贷之家不完全统计,截至2017年2月23日,已有民生银行、江西银行、徽商银行、恒丰银行和华兴银行等33家银行布局P2P网贷平台资金直接存管业务。在签订协议阶段,广东华兴银行与60家平台签订协议,位居榜首;其次是江西银行,签约36家;浙商银行和厦门银行排名第三和第四,分别签约23家和15家;民生银行排名第五,签约9家;其余银行分别签约1-8家。
在完成上线阶段,广东华兴银行依然以40家平台上线直接存管系统位居榜首;其次是江西银行,有29家平台成功对接并上线直接存管系统;浙商银行排第三,13家平台;厦门银行和徽商银行各有10家和5家上线直接存管系统;恒丰银行、民生银行、贵州银行和上海银行等10家银行分别各有1-4家上线直接存管系统。
短融网总经理杨夏耘告诉界面新闻记者,先前资金存管业务有网贷平台“热脸贴冷屁股”一厢情愿的现象,但《存管指引》中的细则厘清了银行在网络借贷业务中的责任,不承担借贷违约责任,不需要给平台做信用背书,打消银行原有顾虑:“预测未来会有更多商业银行加入到网贷资金存管业务中来。”对此,网贷之家高级分析师张叶霞对此持相同意见。
责任编辑:王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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