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移动端
    访问手机端
    官微
    访问官微

    搜索
    取消
    温馨提示:
    敬爱的用户,您的浏览器版本过低,会导致页面浏览异常,建议您升级浏览器版本或更换其他浏览器打开。

    中国基金业协会:全面贯彻落实减持制度 支持创投基金规范发展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2017-06-06 10:01:58 中国基金业协会 政策速递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2017-06-06 10:01:58

    核心提示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今日发文表示,全面贯彻落实减持制度,支持创投基金规范发展。下一步,基金业协会将协助证监会完善创业投资基金投资年限与上市后锁定期的反向挂钩机制,助力资本市场相关制度供给和配套完善,促进创业投资基金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近日,证监会发布完善上市公司减持股份制度,这是证券市场重大的长期性、关键性基础制度。6月2日,证监会进一步明确创业投资基金作为首发企业股东锁定期安排,对专注于长期投资和价值投资的创业投资基金在资本市场退出方面给予必要支持。上述减持制度和配套安排,是证监会全面贯彻《国务院关于促进创业投资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强化落实新发展理念、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有利于促进形成早期创新资本,增强民间投资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从供给侧优化创新资源配置效率。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开展私募基金登记备案和自律管理工作三年多来,对创业投资基金及其管理人采取了区别于其他私募基金的差异化行业自律,并提供差异化的会员服务。为了更好引导创业投资基金行业尽快理解和落实上述减持政策要求,促进创业投资基金行业合规健康发展,基金业协会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针对创业投资基金行业的相关配套自律服务工作:

      一是协会将优先办理符合条件的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的入会申请。对于符合2017年1月1日施行的《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会员管理办法》、专注创业投资领域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申请加入协会成为会员提供审核流程上的便利。

      二是着力加强针对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差异化的会员服务,抓紧研究提出针对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的差异化的2017年年度会费减免方案。

      三是发挥好信息共享、政策沟通、建言献策的桥梁纽带作用,鼓励相关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更好地参与协会治理和行业自律机制。参与理事会、监事会、专业委员会等多层次会员治理平台,促进协会创投类会员民主决策、民主管理、自律管理。

      四是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为监管部门持续提供相关创业投资基金的登记备案信息以及季度、年度和重大事项等信息。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应当按规定填报创业投资基金投资项目的社会经济贡献信息。

      此外,针对近期上市公司股东减持制度、创业投资基金所持股份锁定期安排、《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有关税收试点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38号)等系列热点政策,基金业协会将于6月15日免费在北京举办创投行业税收和监管政策专题培训班,邀请证监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政府部门的专家和领导系统全面解读政策,帮助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进一步增强系列监管政策的理解,推动行业政策有效落地。

      下一步,基金业协会将继续秉承“自律、服务、创新”宗旨,不忘初心,继续前进,积极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构建“实体创投”投资环境,夯实“专业创投”运行基础,创建“信用创投”发展环境,树立“责任创投”价值理念,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利益,积极听取行业意见,协助证监会完善创业投资基金投资年限与上市后锁定期的反向挂钩机制,助力资本市场相关制度供给和配套完善,促进创业投资基金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责任编辑:松崎

    免责声明:

    中国电子银行网发布的专栏、投稿以及征文相关文章,其文字、图片、视频均来源于作者投稿或转载自相关作品方;如涉及未经许可使用作品的问题,请您优先联系我们(联系邮箱:cebnet@cfca.com.cn,电话:400-880-9888),我们会第一时间核实,谢谢配合。

    为你推荐

    收藏成功

    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