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金融四十人论坛(CF40)高级研究员、中国投资公司原副总经理谢平日前指出,监管并非越统一越好,也不是越分散越好,关键要看监管的理念、功能是否能与监管的权责对应。他认为应当坚持分业监管,可以在“一行三会”基础上成立一个有实权的金融稳定委员会来进行统一协调。
谢平在CF40周日召开的“统一监管规制下资产管理新趋势”研讨会上说,金融稳定委员会的核心是明确责任追究机制,建立至上而下的联合监管问责机制。金融稳定委员会工作不仅限于监管信息沟通,而是切实推动解决当前一行三会之间金融规则打架、对金融机构和产品监管标准不统一、金融监管存在真空等问题。
他指出,并不存在理论最优的金融监管模式,只要监管目标明确、严格执法、适应市场发展需求就是最优的金融监管模式。谢平对当下几种热门金融监管改革模式,包括超级央行、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纳入中央银行监管、“一行一会”和“一行两会”双峰金融监管等模式进行了点评,指出内在都各存矛盾。
比如,超级央行模式下,主要存在道德风险。金融监管和金融救助都内置于中央银行。客观上存在监管救助便利性,可能会对出现问题的金融机构过早实施救助。同时由于存在被救助预期,金融机构可能会降低约束,反而会提高风险偏好,累积金融风险。
再如,“一行一会”的超级金融监管模式下,也就是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合并成立金融监管局并独立于中央银行,使得金融监管政策与货币政策相独立,这种情况下,虽然能够加强对同质同类业务的审慎监管,避免同质化业务竞争和监管竞争,但是没有解决宏观调控有效性问题。
“简单的三会合并模式使货币政策、宏观审慎管理与微观审慎监管三者之间仍然处于割裂状态,货币政策传导效率和宏观调控能力低下。”谢平指出。
他说,需要客观认识到当前国有金融机构占主导、金融机构高度政治化、没有破产威胁、企业和政府软预算约束、刚性兑付泛滥等现实问题。金融监管框架调整不能过于理想化,而是应该在结构性改革、市场化改革的协调配合下,去行政化、提升专业性,降低金融体系的复杂性和关联度,尽量减少监管目标偏差、监管摩擦和监管竞争所带来的问题。
责任编辑:王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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