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WEMONEY讯 今年7月份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小组下发《关于对互联网平台与各类交易所合作从事违法违规业务开展清理整顿通知》(简称“64号文”),深圳市金融办于7月12日下发《关于互联网平台与各类交易所合作金融业务相关情况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提出,与金交所合作的相关平台须于2017年7月15日前,停止与各类交易场所合作开展涉嫌突破政策红线的违法违规业务的增量,并妥善化解存量违法违规业务。
据64号文规定的7月15日大限已过去一个多月之后,回头来看,目前包括陆金所、京东金融、苏宁金融以及各类网贷平台等纷纷暂停新发或下架金交所产品,平台上已无金交所产品可投。“不管是否违规,地方金融办的要求是先下架再说。”对于64号文的规定,有平台人员如是表示。
“这种过度的解读64号文的情况比较普遍。文件明确是说对违规业务进行整顿,并不是一刀切不让干了。”业内人士对凤凰WEMONEY发表自己看法。
对于监管的过度解读在金融行业比较普遍,尤其是在创新领域。
也有从业者比较理性客观,开鑫金服总经理这样理解:“仔细阅读64号文。64号文更多阐述的是目前一些交易场所和互联网平台在合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双方的一些业务模式违规操作,规避了监管要求,给互金平台与交易场所带来了便利,实际上违反了国务院关于交易场所清理整顿37、38号文的规定。一些交易场所通过互金平台违规操作,使得交易规模变得很大,快速抢占了市场空间,导致一些合规的交易场所的市场份额被挤占。
从64号文的内容看,监管部门应该对此也是了然于心,故此次发文不仅整治一些交易场所的违规操作,也同时要求与之合作的互联网平台要严格遵循监管要求开展业务。对此,64号文的出台对于促进互金平台、交易场所合规健康发展,防范‘劣币驱逐良币’很有帮助。”
虽然目前监管对于各地金融办的“过度解读”,并没有明确作出指导和纠正,但如果按照穿透式监管的要求,来看看金交所的具体业务,或许会更加客观。
普惠金融交易中心总经理沈博恩认为,互联网平台与金交所之间的合作存在一定合理性,无需将其妖魔化。“事实上金融资产交易场所与互金合作整体的风控是一个加分项,金交所承担的是一个交易认证与交易结算托管等责任,而金交所主动拿到债权,风控是对整个债权债务确认关系的认证,可以避免掉自融自募非法集资的情况。”
真实企业借款需求,让民间借贷阳光化监管赋予金交所的职能,现实的情况是,只要金交所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就能从一定程度上避免互联网平台发布虚假标的自融、资金流不透明的问题。
互金平台和金交所的合作可以实现交易设计、资产挂牌、信息发布等各环节的公开透明,符合防范风险的监管要求。毕竟金交所上所有的项目都是真实的,接受大众监督。
沈博恩介绍说,“没有了金交所实际是增加了风险,打个比喻就像现在有些平台又走回‘泛亚’模式。”不少业内人士担忧,“千万别为了控制风险而产生新的风险。”
普惠金融交易中心围绕供销系统战略布局,立足北京辐射全国,积极践行“普惠金融”的中心思想,以实现民间金融阳光化作为发展目标,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将各类金融服务真正带到普通大众身边,致力于搭建快捷、高效、安全的全国性金融资产交易平台。中心聚拢互联网金融公司、小贷公司、担保公司、典当公司、基金公司、信托公司、资产管理公司、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资源,搭建金融资产挂牌交易平台。
也有业内人士指出,此番64号文的出台,不仅是对各类交易场所、互联网平台的教育,也是对投资者的教育,可以教育投资人什么业务是可以做的,什么平台更合规。在把投资者教育落到实处之后,才能更好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更为重要的是,在对违规业务进行整治之后,才能让更多的合规经营的金交所获得发展,同时也让更多企业通过金交所借到款,从而进一步实现普惠金融,进一步让投资者的投资更加安全。
责任编辑:松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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