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松外资入股我金融机构的比例限制,是一段时期以来金融市场上引人瞩目的事件。面对复杂的环境,我们敢于直面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刮骨疗毒,纠偏校准,强身健体,重塑发展理念和规制,同时,不失时机地扩大开放,再次向国际社会展现出包容开放的取向。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提出“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中国开放的大门不会关闭,只会越开越大”“发展更高层次的开放型经济”。中央政治局常委汪洋撰文进一步阐述了我国的对外开放政策,强调推动开放型经济加快由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变,由规模速度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促进开放方式创新、布局优化、质量提升。这是我国适应经济全球化新趋势、准确判断国际形势新变化、深刻把握国内改革发展新要求的重大战略部署,也是金融对外开放的重要思想政策基础。
这些年来,我国协同推进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完善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资本项目改革,有力促进了金融改革和发展;逐渐放宽外资金融机构设立形式限制、地域限制和业务范围限制,稳步开放金融市场;金融机构和金融服务海外网络化布局不断拓展;人民币国际化稳步推进。金融对外开放促进了我国经济发展,也为国际社会带来更多的机会和利益。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推进金融开放,应当深刻认识国际国内经济环境的变化、国内主要矛盾的变化以及金融发展的规律,全面把握对外开放的内涵,既要积极有为,扎实推进,又要顺势而为,水到渠成,通过提高开放质量推动我国经济有质量的发展。
坚持以金融开放促进改革。以开放促改革是我国现代化建设的宝贵经验,也是金融制度不断完善的推动力。正如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所指出的,改革开放促进了金融机构和市场的结构优化,是主动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历史经验和未来抉择。开放增进了我们对现代金融的认知,并从成熟市场中汲取了先进的治理和机制。在新的发展阶段,更要坚持扩大对外开放的基本方向,推动有关政策改革,协调推进资本项目开放、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人民币国际化改革。推动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的双向开放,推动金融运行的市场化、专业化、国际化,促进金融规制与国际标准逐步接轨,促进现代金融体系的完善。
围绕经济开放的新格局推进金融开放。金融对外开放是我国整体开放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围绕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总体布局和战略扩大金融开放,以贸易和投资实际需要为导向,以优化资源配置为核心。围绕培育国际竞争新优势加快金融开放,增强我国企业在全球整合资源的能力。深化自由贸易试验区金融改革。做好与“一带一路”国家之间贸易与投资的金融服务。积极参与全球金融与货币体系改革,加强金融监管合作。充分发挥各金融市场主体在开放中的作用。
营造健康有序的金融开放环境。人民银行副行长易纲最近论述了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涵义和意义。负面清单制度体现了法治思维和透明度原则,对于促进金融改革开放,改善外资金融机构经营环境,处理好调控、监管与市场之间的关系有重要的指导作用。金融开放应遵循准入前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的开放原则,形成明确预期,使中外资金融机构公平竞争。同时,更加注重市场培育和产品创新,完善会计准则和税收政策,持续改善营商环境和制度环境。
责任编辑:方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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