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网WEMONEY讯 3月18日,为进一步优化北京市金融信贷营商环境,提升金融信贷服务水平,加强金融信贷产品创新,发展与大国首都地位相匹配的现代金融业,北京市金融局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金融信贷营商环境的意见》(下称“意见”)。
《意见》共计14条,其中提到,要规范金融机构收费和信贷行为,推动在京法人银行自主减免1—2项收费项目,保证总体收费水平逐年降低。降低企业融资担保成本,鼓励在京融资担保机构不收取企业客户保证金,确需收取的,确保还贷解保时及时退还。大力发展融资租赁和商业保理业务,引入海外低成本资金。
值得注意的是,《意见》第5条指出,北京金融局将定制小微企业针对性金融服务,推动在京银行机构对于小微企业信贷审批实行单独管理和业绩专项考评,根据监管部门考核要求设定小微企业贷款增速、贷款户数等考核指标。针对小微企业信贷业务制定奖励政策,尤其是对500万元以下的小微企业贷款重点给予奖励倾斜。
据了解,《意见》自2018年3月15日起施行。有关金融监管部门应规范对金融机构的行政执法行为,在依法行政、依法监督的同时,鼓励采取联合执法检查等方式,提升监督效能,降低对其经营活动的影响。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执行执法责任追究机制,维护公平竞争的金融信贷营商环境。
责任编辑:松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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