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相关媒体报道,4月18日,深圳市金融办下发了《关于开展我市小额贷款公司互联网小额贷款业务分类处置及验收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根据前期摸底排查情况,深圳市已开业的128家小额贷款公司中,共有13家小额贷款公司通过互联网开展小额贷款业务,其中包括深圳市平安普惠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市顺丰合丰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深圳市财付通网络金融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等公司。
《通知》要求对13家小额贷公司互联网小额贷款业务进行分类处置及验收。验收内容包括:
(一)相关小额贷款公司是否符合《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准入和审核工作指引(试行)》(深府金发〔2013〕6号)所规定的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准入标准;
(二)相关小额贷款公司是否符合《关于规范整顿“现金贷”业务的通知》(整治办函〔2017〕141号)、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小额贷款公司网络小额贷款业务风险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网贷整治办函〔2017〕56号)的相关要求;
(三)相关小额贷款公司的盈利能力、风控能力及合规经营情况。
《通知》指出,相关小额贷款公司完成自查整改工作的,最迟应于2018年4月20日前提出验收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包括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同意申请开展互联网小额贷款业务的决议、小额贷款公司及主发起人公司上年度审计报告、从事互联网小额贷款业务的可行性报告等。
此外,《通知》还表示,验收不通过或逾期未提出验收申请的相关小额贷款公司,作为整改类机构,给予1年过渡期。在贷款发生额同比不增加的前提下开展互联网小额贷款业务,过渡期内可随时申请进行整改验收。验收合格的,参照前款所述向申请变更经营范围;1年期满后未申请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会由该办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
另附文件原文:
责任编辑:王超
免责声明:
中国电子银行网发布的专栏、投稿以及征文相关文章,其文字、图片、视频均来源于作者投稿或转载自相关作品方;如涉及未经许可使用作品的问题,请您优先联系我们(联系邮箱:cebnet@cfca.com.cn,电话:400-880-9888),我们会第一时间核实,谢谢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