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20日,商务部与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完成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以下简称三类机构)的经营规则和监督管理规则制定职责转隶工作。
近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致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请其督促相关部门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加强监督管理,及时妥善处置风险隐患,尽快与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建立并完善日常工作联系和重大事件信息通报机制,组织本地区三类机构登录“全国融资租赁企业管理信息系统”“商业保理业务信息系统”“全国典当行业监督管理信息系统”,真实、准确、完整填报信息,逐户审核确认企业填报信息,结合实际开展摸底工作。
责任编辑:方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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