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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央行定义的互联网黄金是个什么概念?

    金研院 来源:微信公众号 2018-06-27 08:56:57 央行 互联网黄金 政策速递
    金研院     来源:微信公众号     2018-06-27 08:56:57

    核心提示互联网黄金跟金融机构怎么结合?未来黄金市场创新的发展方向是什么?

      本期导读:

      日前,2018 互联网黄金业态合规发展研讨会在北京召开。与会者就5 月8 日中国人民银行印发的互联网黄金业务暂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对行业的影响进行了研讨。

      大家认为,央行监管办法的出台,或预示着互联网黄金企业洗牌的开始,互联网黄金平台应主动拥抱监管,携手并进,努力推动互联网黄金产业的发展。

      金研院集纳了与会嘉宾的主要观点,让我们重温一下:

      如何解读互联网黄金业务暂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央行定义的互联网黄金是个什么概念?

      互联网黄金跟金融机构怎么结合?

      未来黄金市场创新的发展方向是什么?

      新业态创新要提升管理内核

      ■中国期货与金融衍生品研究中心贵金属专家委员会秘书长 葛辉

      伴随着社会科技创新,互联网黄金新业态在不断创新和发展,从信息互联网到消费互联网,再到产业互联网黄金,每个阶段都有一些新的业态萌芽。但是不论怎么发展,新业态是以黄金产业和市场为基础,仍然脱离不了本源规律,即黄金互联网和商品互联网经营。

      新业态的创新脱离不开社会环境及监管态度。互联网黄金产生于信息时代,在数据时代得到充分发展。信息时代的互联网黄金,主要是在产业链交易环节,发展到今天的数据时代,随着互联网为基础的物联网、区块链等软硬件工具相继出现,相应业态也会出现。互联网黄金开始向黄金企业、管理金融领域、产业供应链领域、黄金金融衍生品领域等渗透。

      新业态的创新一定要适应再改造,在技术创新、产品创新、流程创新和用户创新上要打造互联网黄金业态,提升自身管理内核。这个内核包括五个方面的能力:一是产品能力,二是运营能力,三是执行能力,四是机制能力,五是信用能力。这五个能力相互融合,缺少一个就有可能产生信用平台风险。

      区块链将在黄金领域有很多应用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金融学院副教授 施慧洪

      2015 年股灾引起中央对风险的重视。为避免系统风险,国家对互联网金融政策越收越紧。2016 年、2017 年,国家对互联网金融风险进行专项整治,特别是2017 年现金贷等在社会上产生了非常不好的影响。这说明互联网金融发展到后期,互联网金融公司准入的资格或者能力达不到,为了生存,只好铤而走险。

      对互联网金融风险专治包括金融、保险、证券全方位的开展,但是思想脉络很清晰,互联网金融的本质是金融,所以要用金融手段来监管。

      区块链可能在黄金产业链等各方面会有很多应用。

      将与商业银行展开深度充分合作

      ■浙江黄金宝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盛相中

      3 年来,我是一步一个脚印摸着石头过河,也知道未来国家层面肯定会出台一些政策,但是我们在国家没有出台政策前,已经做了一些准备。进入互联网黄金生态,我们是一个闭环,可以在线上购买、线下提货,回收旧金流转到冶炼厂,再进入到上海黄金交易所,上海交易所的黄金又可以进入到我们的加工厂,形成一个循环的产业链。我们去年在两周年的庆典上启动了千城万店计划,让千万家黄金珠宝店进入到我们平台来,线上线下用O2O 的方式发展产业链,这是我们的一个梦想。

      一个创新的产业,必须要依靠一个规则,我们按照政府部门的规则去发展我们的产业。央行关于征求对互联网黄金业务暂行管理办法的意见稿正是行业所需。未来,公司将凭借渠道、客户优势与商业银行深度充分合作,以大数据、物流等赋能电商及新零售发展,以加盟整合广泛布局线下实体店升级体验店,回购、换新促进流通贸易及产业链效益。

      希望我们的同行携手并进,能够以这次央行政策的出台为契机,共同努力推动好互联网黄金的产业的发展。

      央行明确定义了“ 互联网黄金”概念

      ■北京盈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联合创始人 张晶

      央行关于征求对互联网黄金业务暂行管理办法虽然只是征求意见稿,尚未定版,但央行在做一件事,就是“ 定义互联网黄金”,此前国家范畴内的文件当中还未明确出现过“ 互联网黄金”这五个字。“互联网黄金”是行业同仁一起摸索、创新而产生的。并且,近期国家级监管机构正式明确了它叫“互联网黄金”,这是非常重要的成果,在我看来是行业内第一件特别值得骄傲的事情。

      我认为,央行关于征求对互联网黄金业务暂行管理办法的意见稿主要是明确了三个“新”。第一个是新的角色,互联网机构负责代销,银行主要负责产品设计,监管把这两者角色明确了。

      第二个是新的标准。征求意见稿明确了准入标准,规定了一系列准入条件,也明确了业务操作标准。核心是让银行发挥银行最擅长的作用,即产品设计及全流程风控能力。互联网平台发挥流量、获客、用户体验方面的优势,就是新的标准。

      第三个是新的阶段。此前互联网黄金行业状态可能1.0 都不算,姑且称作测试版。现在互联网黄金正式进入了1.0 状态,在这样的时候出台监管政策,有利于整个互联网黄金未来的发展,而且也能够避免我们非常担心的一件事情出现,即在监管不明朗的情况下,是不是会出现“ 劣币驱逐良币”的情况? 所以,监管对互联网黄金而言绝对是新的阶段和新的起点。

      为用户创造一个更好的黄金投资产品,盘活民间黄金存量,服务实体经济,是我们的初心。现阶段,黄金钱包主要做一些合规性的准备和改造。平台已经完成了增资,也跟银行有了正式战略合作的推进,对产品方案的对接和改造都已经准备就绪。

      传统珠宝企业将与互联网黄金平台对接合作

      ■深圳市福麒珠宝首饰有限公司总经理 庄清鑫

      未来,传统珠宝企业与互联网黄金平台的合作途径很多,将优化传统黄金珠宝企业的发展,有利于解决黄金珠宝企业经营采购成本高、供应链条长、库存积压严重、资金需求量大等痛点。

      传统珠宝企业与互联网黄金平台的对接,将让传统珠宝产业有效挤出过剩产能,提升效率,降低生产成本,让民间的黄金被合理合规利用起来,产生的价值再回馈到民间去。

      积极拥抱监管适时转型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左胜高

      央行关于征求对互联网黄金业务暂行管理办法的意见稿第二条指出,黄金产品仅限金融机构、国务院和金融监管部门批准成立的黄金交易场所向市场提供。中国人民银行法第52 条规定,金融机构指银行业金融机构,包括商业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存款的机构。同时还有另外一类包括金融资产类、信托、财务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这是我们理解的金融机构概念。

      另一个是黄金交易所。2011 年五部门《关于加强黄金交易所或从事黄金交易平台管理的通知》第一条指出,上海黄金交易所和上海期货交易所是经国务院批准或同意的开展黄金交易的交易所,两家交易所已能满足国内投资者的黄金现货或期货投资需求。

      任何地方、机构或个人均不得设立黄金交易所(交易中心),也不得在其他交易场所( 交易中心) 内设立黄金交易平台。全国来看就是两家,一个是上海黄金交易所,一个是上海期货交易所,其他任何人不得设立。

      再看一个主体,征求意见稿提到金融机构可以自己做,同时可以委托代销机构做开放业务。虽然概念当中提到由金融机构委托,但是委托方还是有要求。征求意见稿第五条指出,委托的机构方应具备上海黄金交易所银行间黄金询价市场做市商或者尝试做市商资格。目前上海黄金交易所正式的做市商10 家,尝试做市商有6 家,互联网黄金平台只能选这16 家做委托方。

      作为互联网代销机构的受托方,互联网机构的注册资本要求不低于3000 万元人民币,并要求委托方向央行备案。同时,互联网代销平台有五个严令禁止的动作:互联网机构不得提供任何形式的黄金账户服务,不得提供黄金清算、结算、交割等服务,不得提供黄金产品的转让服务,不得将代理的产品转给其他机构进行二级或多级代理,不得向风险承受能力不足的投资者销售黄金产品。从这个规定可以看出,互联网代销机构是自己不能够独立开展互联网黄金业务,必须由16 家金融机构委托来做代销业务。

      从法律监管来讲,互联网金融从本质上讲,互联网就是一个信息中介,互联网黄金这个平台也依法应当属于中介平台,我们就应提供中介服务,充分发挥科技的作用,帮助老百姓更好地实现黄金产品的购销、融资。

      既然规则出来了我们就要积极响应,就要积极拥抱监管,按照新规去和有资质的金融机构合作一起来提供代销的行为,履行平台的信息中介的角色,同时我们还要适时根据新监管办法和监管要求适时转型,如果有困难可以退出,真正让平台合法合规。

      互联网黄金企业一次洗牌的开始

      ■ 北京黄金经济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专家委员会秘书长 刘山恩

      央行关于征求对互联网黄金业务暂行管理办法的意见稿第一次肯定了互联网黄金这个事业、这个产业,从此在中国诞生了一个过去从来没有的金融形态,叫做“互联网黄金”。

      互联网黄金行业刚诞生的时候,实际上大家是懵懵懂懂进入这个行业的,怀着各种不同的目的,由于大家进入这个行业的目标不一样,就会发现受到的影响是不一样的。所以这一次转型,有些互联网黄金企业是会成功的,有一些是要失败的。所以这个文件的下发,也意味着互联网黄金企业一次洗牌的开始。

      管理办法的出台将成为互联网黄金发展的新开端

      ■平安银行贵金属及商品业务中心产品管理部总经理 孙连城

      如果在互联网黄金行业只是想卖一些实物黄金,国家不会来管你,但是如果想把它做大当成事业来做,一定需要有国家监管来规范来管理的。随着互联网黄金的规定出来,我相信这样的一个黄金发展期应该是到了,这个文件对于整个中国金融行业来说可能只是一小步,但是对于整个互联网黄金行业来说确实是一大步。

      未来银行要满足互联网黄金行业发展需求,需要在很多方面进行改进或者优化,央行管理办法的出台将成为互联网黄金的新开端,需要银行与互联网黄金企业共同来努力。

      制定标准,避免无序竞争

      ■中国民生银行金融市场部贵金属业务中心总经理 董虹

      现在具备做市商或尝试做市商资格的商业银行有16 家,未来商业银行与互联网黄金公司的合作是“多对多”模式,即多家商业银行与多家互联网黄金公司合作,将来互联网平台展示一家还是多家商业银行黄金产品,也需选择。因此,未来这方面需要制定一些行业标准、规范,避免无序竞争,同时也能够为互联网行业及商业银行实现双赢。

      黄金保值属性可能回归

      ■ 招金期货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梁永慧

      招金期货一直在从事黄金+金融+互联网方向的探索。目前整个中国经济下行,实体经济继续萎靡,房地产财政受到限制,中国现在面临周期性和结构性的衰退,股市现在也不好,投资渠道也少,能赚钱的项目也不是很多,地方债务问题,还有人民币大幅贬值压力预期,成为整个中国各个阶层,尤其是有钱人寻求财富保值增值的工具,这对于黄金市场是一个非常好的机会,黄金保值属性可能会回归。

      互联网黄金绝不等于黄金的P2P

      ■ 恒富盈家黄金有限公司总裁、金回购创始人 朱志刚

      互联网黄金绝不等于黄金的P2P,互联网黄金有很多模式,从传统行业衍生过来的模式。我们怎么做,能够让消费者、厂家及整个产业链都受益,这可能是我们下一步研究的方向,也是监管对我们的要求。

      扩大平台范围,增强市场活力

      ■广西黄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张文斌

      在征求意见稿当中给的意见都是银行,短期来讲互联网企业只能是顺应它。但未来是不是可以把范围扩大到有金融牌照的金融公司,这样不论从市场创新,还是从市场活力来讲会更大一点。

      发挥优势,坚持产融结合

      ■紫金金行总经理 陈建桥

      国家对P2P 是先宽松发展再来规范,出现了不良现象之后再来解决比较费时费力,我们互联网黄金行业是先规范再发展,避免重走P2P 弯路,这是非常有必要,而且是非常及时的。只有规范,我们才能发展,才能走得更好。

      规范以后,紫金钱包的定位还是坚持产融结合,产业方面发挥紫金矿业在实物黄金的先天优势,坚持做黄金实物,并将黄金实物用来做黄金租赁。与银行方面的合作定位还是应该坚持服务银行,以更加丰富的产品来满足银行用户的兑换需求。

      金融监管是建立良心的社会活动规则

      ■包商银行金融市场事业部贵金属业务中心总经理 孙亦禅

      黄金本身是有金融属性的,但是实物角度的黄金经营者不一定就可以从金融的角度介入经营。按照现在基本的社会逻辑和法律关系,金融业务是要受到严格监管的,与实物买卖不一样,金融经营的是人们之间的信用关系、赊欠关系或者财产委托关系,具有长期性、风险性和社会性,如果没有一个良好管理体系,演化成巨大社会信用风险的隐患很大。金融监管不是对经营活动的抑制,而是建立良心社会活动的规则。

        原载:金研院(higold1511)

    责任编辑:王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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