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子银行网讯 广州互金协会7月30日下午发布《广州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退出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要求广州市所有终止网贷业务、退出网贷行业的网贷机构必须按照法律法规,妥善有序做好退出工作,有效处置存量资产,并及时清退出借人资金。
《指引》提出了“三不可“原则,要求网贷机构退出期间,网贷机构经营地址不可搬迁、平台/APP不可关闭、平台股东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可失联。
此外,《指引》还要求网贷机构决定清理网贷业务、退出网贷行业的,先向机构所在地的金融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报备退出意向,成立退出工作领导小组、清理存量业务并编制清单、编制退出方案、报送退出方案、发布退出公告、组织实施退出方案、及时向主管部门及协会汇报退出工作进程及出现问题、完成清偿工作等程序进行。
附《广州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退出指引(试行)》全文:
责任编辑:王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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