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金融管理局发布公告称,虚拟货币属“虚拟商品”,不属法定货币或金融工具,居民须提防“虚拟货币”或可能涉及的欺诈行为,甚或可能被利用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以下为公告全文:
责任编辑:Rach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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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金融管理局发布公告称,虚拟货币属“虚拟商品”,不属法定货币或金融工具,居民须提防“虚拟货币”或可能涉及的欺诈行为,甚或可能被利用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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