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末,沪、深交易所相继发布《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回购细则》”),并公开征求意见,回购股份成为市场上最热的话题之一。业内人士普遍认为,《回购细则》中最大的亮点是为“破净股”回购开绿灯。整体上看,“破净股”回购条件相对宽松,直接目的意在维持股票价格稳定性,增强上市公司的回购意愿。
据记者统计,截至上周末,沪深两市股价跌破其每股净资产的股票有357只。若以行业板块统计,银行板块中“破净股”比例最高,券商板块中个股的市净率也普遍偏低。值得注意的是,今年以来,东吴证券、方正证券、华创阳安(华创证券母公司)、国盛金控(国盛证券母公司)早已开始行动,纷纷抛出自己的回购计划。
银行、券商板块“破净”股最集中
与11月9日三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相比,《回购细则》对“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而回购的股份”进行了细化,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的回购情形是指,上市公司股价低于其每股净资产,或者20个交易日内股价跌幅累计达到30%。
值得注意的是,《回购细则》中“破净股”回购条件相对宽松。业内人士普遍认为,此举的直接目的意在维持股票价格稳定性,增强上市公司的回购意愿。
据统计,截至上周末,沪深两市股价跌破其每股净资产的股票有357只。若以行业板块统计,银行板块中“破净股”比例最高。截至11月23日收盘,沪深两市28只银行股(紫金银行尚未上市流通,暂不统计)中,共有19只银行股市净率在1倍以下,占比约为67.86%。而在去年同期,25只银行股中,“破净股”仅有10只,占比为40%。
其中,华夏银行、民生银行、交通银行、光大银行和中信银行的市净率最低,分别为0.62倍、0.66倍、0.69倍、0.70倍和0.71倍。此外,还有5只银行股处于“破净”的边缘,分别是成都银行、吴江银行、长沙银行、无锡银行和郑州银行,其市净率分别为1.03倍、1.03倍、1.04倍、1.04倍和1.07倍。
在各大行业板块中,紧随银行板块,券商板块也是“破净股”的高发地带。虽然经过一个多月来的持续活跃,目前仍有4只券商股(包括券商资产是上市公司最主要资产的影子券商股)“破净”,分别是哈投股份、海通证券、光大证券和华创安阳。截至上周末,这4只股票的市净率分别为0.82倍、0.91倍、0.97倍和0.99倍,在41只券商股中占比近10%。
此外,除了上述4只“破净”的券商股外,还有4只券商股的市净率也刚刚超过1倍,分别是国元证券、兴业证券、东吴证券和东北证券,市净率分别为1.02倍、1.02倍、1.03倍和1.04倍。
4家券商已抛出回购计划
事实上,今年以来,券商股大股东的“护盘”意愿就相当明显,共有7只券商股发布过大股东增持计划。而在回购方面,则有4只券商股相继发布回购计划。
其中,方正证券10月18日公布了《回购股份预案》,称“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公司拟以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以推进公司股价与内在价值相匹配。方正证券计划回购股份数量为1200万股至3000万股,本次回购股份规模不超过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0.36%,回购实施完毕后,社会公众持股比例不会低于10%。
而东吴证券于10月26日晚公布了《股份回购预案》,称拟以2亿元至3亿元之间对公司股份进行回购,所回购股票“将依法注销或作为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且回购预案已经公司10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11月8日,东吴证券披露了《关于回购股份的报告书》,称回购议案已经由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据测算,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8元/股的情况下,以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3亿元测算,东吴证券预计回购的股份约为4411.76万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比例约为1.47%;以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人民币2亿元测算,公司预计回购的股份约为2941.18万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比例约为0.98%。
此外,华创阳安和国盛金控今年也曾发布股份回购计划。其中,华创安阳(拥有华创证券95%的股权,今年上半年,华创证券营业收入达8.5亿元,约占上市公司总营业收入的98%)于今年6月份发布公告,拟使用不超过约1.49亿元资金回购公司股份。10月17日晚间,华创阳安发布公告称,目前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206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1.18%。
国盛金控(国盛证券母公司)的股份回购计划发布时间则更早,该公司于今年3月份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了回购股份的相关议案,拟以不低于1亿元且不超过5亿元自有资金回购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22元/股。7月3日晚间,国盛金控公告称,截至6月30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1029.99万股,占总股本的0.53%,成交价在13.32元至17.3元之间,合计支付总金额1.6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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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购细则:压缩不当套利空间
23日晚,上交所发布《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并公开征求意见。市场分析称,该细则完整体现了精细监管的思路,对“动机不纯”的回购,细则也设置了针对性条款。一方面,通过规范回购提议、不得随意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等规定,压缩“忽悠式回购”的空间;另一方面,为堵住利用回购进行不当套利的漏洞,新增了一系列要求,比如只有“护盘式回购”可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出售回购股份,且严控减持节奏和数量,减持方还需要遵守锁定期和减持预披露的要求。
针对“忽悠式回购”等行为,上周末发布的细则主要通过强化信息披露、规范回购提议、限制特定主体减持、不得随意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等四方面进行规范。例如,针对屡见不鲜的上下限差异巨大、玩“文字游戏”的回购方案,细则明确,公司需在回购股份方案中明确拟回购股份数量或者资金总额的上下限,且上限不得超出下限的1倍。又如,细则规定,回购价格区间上限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该股票平均收盘价150%的,应当在回购股份方案中充分说明其合理性。
公司一边回购,公司股东、高管一边减持的“回购”也广为市场诟病。因此,细则明确了回购期间减持限制,尤其是在进行护盘式回购期间,其董监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减持公司股份。
另一层面,之前市场高度关注上市公司是否会利用回购“高抛低吸”冲击二级市场的问题,细则规定,仅允许护盘式回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出售已回购股份,其他情形的回购应当按照披露的用途进行转让或者注销。细则同时对护盘式回购的减持设置了限制,如6个月的锁定期,并且要求公司提前15个交易日进行减持预披露。同时,回购细则从减持窗口期、回购交易申报时段、价格、数量、信息披露等方面,对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出售已回购股份作出了限定和安排。此外,细则扩大回购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的填报范围。参照重大资产重组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相关规定,细则扩大了内幕信息知情人推定名单,上交所在此基础上加强市场监察。
责任编辑:方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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