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周,荷兰中央银行(De Nederlandsche Bank,后文简称DNB)和荷兰金融市场管理局(Authority for the Financial Markets,后文简称AFM)联合发布了一份声明,呼吁为荷兰加密交易所和钱包服务商建立许可制度,以此应对洗钱和恐怖主义融资问题。
此外,DNB和AFM还呼吁修改欧洲公司资金监管框架,为加密类产品提供与股票、债券同等的清晰监管要求,降低更多加密资产的小型商业活动的融资难度。
最后,这两家机构还表示,加密类产品的跨境特质决定,只有在国际层面能够协调通用的法规才能真正为消费者提供所需保护。
本月早些时候,欧洲银行管理局呼吁欧盟研究是否应该对加密资产进行整体监管。
责任编辑:陈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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