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粤港澳大湾区内数据流动存在明显障碍。要在大湾区‘一国两制’的环境下实现数据的充分流动面临大量挑战,尤其是数据出入境安全问题,这需要创新数据安全技术和数据治理方式。”3月5日,全国政协委员沈南鹏接受记者采访时呼吁,尽快根据具体的场景进行试验、培养,选取试点,先试先行,建立粤港澳大湾区金融数据安全流动试点。
“数据是信息的重要载体,因此有质量的数据流动对经济发展的意义显而易见。”沈南鹏介绍说,这一试点需要具备以下特征:第一,高度信息化;第二,数据规模大;第三,对粤港澳的经济社会影响大;第四,风险可控。金融科技行业相比其他行业在前三点优势明显,因此建议以其中风险较低的领域作为试点的优先选择,先易后难,例如可从防欺诈、反洗黑等方面入手,通过大数据共享提高金融风险监管能力。鉴于金融科技行业的特殊性,其一旦试点成功,或可对其他领域起到“一通百通”的巨大示范效应。
以金融科技为试点还将产生多重积极影响:不但可以巩固香港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还将提高大湾区居民生活的便利化程度,并推动各行各业的发展。
沈南鹏认为,无论是在法律、政策还是技术上,都已具备了试点的可行性,且前期已开展部分技术工作。尤其是,近年来专家们提出的相关理念和技术已达到了可以试验的程度,唯缺少具体的试验场景和政策支持。他建议尽快成立联合专责小组,互相协同以打通粤港澳金融数据安全管理政策壁垒;选取重点金融科技机构,优先选取业务体量大、风控能力强的部分重点机构作为先期试点的实施主体;在CEPA框架下开展数据共享作为试验具体载体。“金融科技行业所触及的安全边界各不相同,可在三地已达成共识的CEPA框架下寻找可优先共享的数据。具体方向上,可从有利于加强大湾区的建设规划、资源调配、防控金融风险及应急措施优化等方面入手。”沈南鹏说道。
责任编辑:韩希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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