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移动端
    访问手机端
    官微
    访问官微

    搜索
    取消
    温馨提示:
    敬爱的用户,您的浏览器版本过低,会导致页面浏览异常,建议您升级浏览器版本或更换其他浏览器打开。

    央行:鼓励境外金融机构参与设立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

    来源:新浪财经 2019-07-22 09:13:45 商业银行 理财子公司 政策速递
         来源:新浪财经     2019-07-22 09:13:45

    核心提示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的决策部署,按照“宜快不宜慢、宜早不宜迟”的原则,在深入研究评估的基础上,推出以下11条金融业对外开放措施。

    7月20日消息,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的决策部署,按照“宜快不宜慢、宜早不宜迟”的原则,在深入研究评估的基础上,推出以下11条金融业对外开放措施:

    1、 允许外资机构在华开展信用评级业务时,可以对银行间债券市场和交易所债券市场的所有种类债券评级。

    2、 鼓励境外金融机构参与设立、投资入股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

    3、 允许境外资产管理机构与中资银行或保险公司的子公司合资设立由外方控股的理财公司。

    4、 允许境外金融机构投资设立、参股养老金管理公司。

    5、 支持外资全资设立或参股货币经纪公司。

    6、 人身险外资股比限制从51%提高至100%的过渡期,由原定2021年提前到2020年。

    7、 取消境内保险公司合计持有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股份不得低于75%的规定,允许境外投资者持有股份超过25%。

    8、 放宽外资保险公司准入条件,取消30年经营年限要求。

    9、 将原定于2021年取消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和期货公司外资股比限制的时点提前到2020年。

    10、 允许外资机构获得银行间债券市场A类主承销牌照。

    11、 进一步便利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


    责任编辑:Rachel

    免责声明:

    中国电子银行网发布的专栏、投稿以及征文相关文章,其文字、图片、视频均来源于作者投稿或转载自相关作品方;如涉及未经许可使用作品的问题,请您优先联系我们(联系邮箱:cebnet@cfca.com.cn,电话:400-880-9888),我们会第一时间核实,谢谢配合。

    为你推荐

    收藏成功

    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