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移动端
    访问手机端
    官微
    访问官微

    搜索
    取消
    温馨提示:
    敬爱的用户,您的浏览器版本过低,会导致页面浏览异常,建议您升级浏览器版本或更换其他浏览器打开。

    中国银保监会就《关于银行保险机构员工履职回避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来源:中国银保监会 2019-10-12 09:03:54 银保监会 银行保险 政策速递
         来源:中国银保监会     2019-10-12 09:03:54

    核心提示《指导意见》共包括总体要求、回避对象、任职回避、业务回避、回避程序、工作要求和回避惩戒七个方面、二十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对银行保险机构员工履职行为的监管,推动行业自律和内部廉洁建设,提升内控机制有效性,督促各机构员工公平公正履职,银保监会起草了《关于银行保险机构员工履职回避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银保监会将根据各界反馈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并适时发布实施。

    《指导意见》共包括总体要求、回避对象、任职回避、业务回避、回避程序、工作要求和回避惩戒七个方面、二十一条。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明确履职回避工作的对象范围、回避方式和程序。对《指导意见》适用的机构范围、人员范围、亲属范围等作了规定,明确回避方式包括任职回避和业务回避两种形式,并对相应的回避程序进行了规范。

    二是区分关键人员和普通人员,重点抓好对关键人员的亲属回避管理。对关键人员实行业务回避和任职回避的双重管理,对普通员工则只要求在办理重点业务时进行亲属回避。

    三是推动机构健全制度机制建设。《指导意见》主要对履职回避工作提出了原则性要求,在此基础上,强化机构主体责任,要求各机构制定并完善内部专门的制度办法。同时,为了推动相关工作有效落实,要求各机构持续优化对员工应回避亲属信息的获取和核实手段,定期对履职回避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四是明确内外部回避惩戒措施。一方面,对于员工通过不正当手段逃避履职回避管理的,要求各机构依据内部规章制度严肃处理。另一方面,要求监管机构定期对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并建立整改跟踪台账,持续跟进整改进展和结果,开展整改问责。对于严重违反规定的,应依法采取相应监管措施,并视情形进行行政处罚。

    五是适当增强制度弹性。考虑到各类银行保险机构、各个地区的情况千差万别,《指导意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适当增强制度弹性。一方面,对于存量任职回避问题的整改给了3年的过渡期,要求机构原则上在2022年底前将存量问题清理完毕。另一方面,对于确有特殊情况无法按要求进行任职回避的,允许经机构审批和公示后予以豁免。

    《指导意见》的出台将有利于推动银行保险机构建立健全履职回避制度,建立履职回避长效工作机制,营造主动申报、严格回避、公正履职、强化内控的文化氛围。同时,也有利于进一步完善监管制度建设,强化对银行保险机构员工履职行为的监管。

    附: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就《关于银行保险机构员工履职回避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就《关于银行保险机构员工履职回避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对银行保险机构员工履职行为的监管,推动行业自律和内部廉洁建设,提升内控机制有效性,督促各机构员工公平公正履职,银保监会起草了《关于银行保险机构员工履职回避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反馈意见:

    一、 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至:lzhb@cbirc.gov.cn

    二、 通过传真将意见发送至:010-66299370

    三、 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15号中国银保监会(邮编:10014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履职回避工作指导意见征求意见”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9年11月12日。

    中国银保监会 

    2019年10月11日

    责任编辑:王超

    免责声明:

    中国电子银行网发布的专栏、投稿以及征文相关文章,其文字、图片、视频均来源于作者投稿或转载自相关作品方;如涉及未经许可使用作品的问题,请您优先联系我们(联系邮箱:cebnet@cfca.com.cn,电话:400-880-9888),我们会第一时间核实,谢谢配合。

    为你推荐

    收藏成功

    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