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是金融科技发展的一大核心驱动力,并日渐成为一种资本和财富,十九届四中全会更是首次增列“数据”作为生产要素并参与分配。能否实现完善的数据治理,不仅事关个人隐私保护,也涉及行业的可持续发展,甚至涉及国家主权、国家安全等重大国家利益,数据治理由此成为政府、行业和学界关心的重要议题。
11月22日,由北京金融街服务局主办的首届“成方金融科技论坛”专门就金融数据治理开设主题圆桌论坛。与会专家呼吁,我国亟需构建起金融数据治理的法律框架,同时也要在安全与发展之间取得平衡。
此次主题圆桌论坛由中国金融四十人论坛秘书长王海明主持。
2015年10月,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正式提出“实施国家大数据战略,推进数据资源开放共享”。这表明我国已将大数据视作战略资源并上升为国家战略。
但5年过去了,与国家战略相匹配的数据治理体系却未能建立起来。“我想请问,我们现在数据治理的框架到底是什么?”中国银联党委委员、执行副总裁郝哲在现场发问。
目前看来,我国涉及金融数据治理的法律法规主要有《侵权责任法》、《网络安全法》、《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规范互联网信息服务市场秩序若干规定》、《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征信业管理条例》等。今年5月,网信办发布《数据安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据媒体报道,《个人金融信息(数据)保护试行办法(初稿)》最近也已下发到各家银行征求意见。
尽管法律法规不算少,但起草部门不同、标准不统一,很多地方也出台了自己的数据保护相关法律,大大增加了合规的复杂性。
“企业必须知道红线在哪、业务空间有多大、做事的逻辑是什么。”郝哲强调。而这就要求法律法规是相对稳定、清晰和透明的。
更重要的是,监管需要在安全与发展之间取得平衡。
平安集团金融壹账通首席风控官高帆讲了一个故事:“我昨天从深圳飞到北京,约了一个网约车,司机就不断给我打电话确认落地时间,到后面我都有点烦了。上车后我就好奇地问他:我约的是接机,你们没有看到航班号吗?不能自己查一下吗?他说不行,因为最近平台为了保护乘客隐私,不给司机推送航班号了。我就说,我都敢坐你车里,难道还在乎你知不知道我的航班号?”
高帆的故事只是数据保护矫枉过正影响用户体验的一个小案例。网商银行副行长兼首席信息官唐家才强调,如果相关法律法规不顾行业发展而强行搞“一刀切”,就相当于扼杀掉所有基于数据创新的可能性。
对此问题,现场专家给出了三方面建议:
首先,在法律法规的制定过程中,监管部门需要充分听取企业或行业协会的意见。腾讯金融科技副总裁兼财付通总经理许国爱认为,监管部门最清楚的是监管目标和行为边界,而企业对于数据具体的管理使用最为了解,制定一部既能保护安全又能促进行业发展的法律法规,离不开双方的智慧。
第二,可以考虑对不同企业进行分层管理。许国爱建议,可以制定一个数据使用和安全的评估标准,如果企业能够达到优,则可进入的应用场景和业务范围也会更多更大,相对差的企业就要被限制业务范围。“一些类似的分类管理方法,既能够保证数据的安全可控,又能让企业在创新上有更多的空间。”
第三,设置法律法规的试行期。高帆建议,法律法规出台后先试行,试行期间可以不断调整细节,尤其是要观察能否切实执行监督处罚,然后才能正式生效。
瑞士联邦驻华大使馆公使、副馆长Thomas Stähli则提醒道,在经济全球化的大背景下,数据治理法律法规要考虑外部性。各个国家应该加强国际协作,建设既能维护国家利益又能进行国际对话与合作的国际数据治理体系。
责任编辑:韩希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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