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今社会信息安全保障是目前消费者最关心的问题之一,面对个人金融信息甚至延伸为隐私泄露的问题,谁都无法置身事外。
姣姣说消费者权益保护
金融消费者依法享有信息安全权,是受我国法律严格保护的。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六条规定:“商业银行应当保障存款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侵犯。”第二十九条规定:“商业银行办理个人储蓄存款业务,应当遵循为存款人保密的原则。”
②《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五条规定:“对依法履行反洗钱职责或者义务获得的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规定:“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将本单位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④《征信业管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采集个人信息应当经信息主体本人同意,未经本人同意不得采集。”第十四条规定:“征信机构不得采集个人的收入、存款、有价证券、商业保险、不动产的信息和纳税数额信息。”第二十六条规定:“信息主体认为征信机构或者信息提供者、信息使用者侵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所在地的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派出机构投诉,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2020年2月,央行下发《个人金融信息保护技术规范》,对个人金融信息在收集、传输、存储、使用和删除等环节都提出了具体的规范性要求。
交行以维护消费者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银行内部管控制度要求,切实做好客户信息保护工作,坚决杜绝泄露客户个人信息的行为。
姣姣提醒消费者
现代社会生活中,个人金融信息范围已越来越广泛,包括:
①个人身份信息。包括个人姓名、性别、国籍、民族、身份证件种类号码及有效期限、职业、联系方式、婚姻状况、家庭状况、住所或工作单位地址及照片等。
②个人财产信息。包括个人收入状况、拥有的不动产状况、拥有的车辆状况、纳税额、公积金缴存金额等。
③个人账户信息。包括账号、账户开立时间、开户行、账户余额、账户交易情况等。
④个人信用信息。包括信用卡还款情况、贷款偿还情况以及个人在经济活动中形成的,能够反映其信用状况的其他信息。
⑤个人金融交易信息。包括银行业金融机构在支付结算、理财、保险箱等中间业务过程中获取、保存、留存的个人信息,以及客户在通过银行业金融机构与保险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期货公司等第三方机构发生业务关系时产生的个人信息等。
⑥衍生信息。包括个人消费习惯、投资意愿等对原始信息进行处理、分析所形成的反映特定个人某些情况的信息。
⑦其他信息。金融机构在与个人建立业务关系过程中获取、保存的其他个人信息。
姣姣提醒金融消费者应做到
①常留警惕之心。日常生活中,警惕诈骗分子冒充银行虚假客服来电,或短信发送钓鱼网站链接,向您问询或要求填报消费者银行卡卡号、有效期、卡片背面CVD码等个人信息。此类骗局套路一定要警惕,可及时拨打银行官方客服电话进行核实。
②养成良好习惯。做到讲“原则”、有“态度”、守“底线”。
讲“原则”
金融业务尽量亲自办理。
有“态度”
个人证件限定用途!提供个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办理各类业务时,应在复印件上注明使用用途,如“仅供XXX使用”,防止身份证复印件被移作他用。
重要凭证不要随意丢弃!刷卡签购单、取款凭条、信用卡对账单、对写错作废的金融业务单据等,应该撕碎或碎纸机及时销毁,不随意丢弃,以防被不法分子拾到后查看、抄录、破译个人金融信息,成为其精准诈骗的前提。
守“底线”
切勿把自己的身份证件、银行卡等转借他人使用,复印个人资料不留底。
切勿委托不熟悉的人或中介代办金融业务,谨防个人信息被盗。
切勿向他人透露个人金融信息、财产状况等基本信息, 不要轻信来历不明的电话号码、手机短信和邮件,千万不要随意在网络上留下个人信息。
责任编辑:韩希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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