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贷款新规
5月9日,银保监会下发了《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从风险管理体系、风险数据和风险模型管理、信息科技风险管理、贷款合作管理、监督管理等方面对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提出明确要求。
如亿梳理了新版《办法》的一些主要特点,并进行了提炼和总结,供大家了解。
加强统一管理
对于互联网贷款业务,商业银行需要从董事会、高管层和业务执行层进行统一管理。
《办法》对于董事会职责和高管层职责均做出详细规定,其目的是要将互联网贷款业务作为商业银行从上至下的业务线进行管理,而不是单个部门或者某一项目组的独立产品。此外,由于在互联网贷款业务中,单一机构在不同业务合作模式下的角色并不相同,所以这就要求管理层针对不同的业务以及不同的机构角色,制定相应的管理策略。
商业银行应拥有独立完善的风险控制能力
《办法》对于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能力非常重视,在文中的风险管理总体要求、联合贷款合作、监管评估等部分均提到了商业银行核心的独立风控能力。强调互联网贷款业务涉及合作机构的,授信审批、合同签订等核心风控环节应当由商业银行独立有效开展。整个《办法》中风险相关的内容接近两章,可见核心风控能力的重要性,这也是体现银行价值和竞争力的根本。
提高消费者保护和信息披露力度
在消费者保护方面,《办法》提出要将消费者保护嵌入互联网贷款业务全流程管理体系,并确保互联网借款人享有不低于线下贷款业务的相应服务,将消费者保护提到了一个很高的高度。信息披露作为客户知情权的体现,是商业银行开展互联网业务的基础要求。
区分额度上限:消费贷20万,经营贷不设限
对于互联网消费贷——用于消费的个人信用贷款,《办法》要求授信额度不超过20万元,符合监管部门对消费金融业务的一贯要求。除了20万元的额度限制,《办法》特别加了一条:到期一次性还本的,授信期限不超过一年。
对于互联网经营贷,《办法》未做额度限制,要求商业银行根据自身风险管理能力,按照互联网贷款的区域、行业、品种等,确定单户用于生产经营的个人贷款和流动资金贷款授信额度上限。
引爆金融科技机构业务新风口
当前,受疫情催化,银行的金融业务线上化迎来前所未有的契机,无论是线下业务加速向线上转型,还是线上理财、智能投顾等新型线上业务领域,具有科技优势的金融机构将会更具主动权。
此时,互联网贷款新规的下发,也打消了银行拥抱互联网的心理壁垒。在这场全社会广泛参与的“战疫”中,亿联银行结合“互联网银行”定位,积极发挥金融科技特长,以金融产品服务作为切入点,利用各项动态活体检测、人脸识别、FIDO在线认证、大数据反欺诈分析阻断等数字技术手段,为客户在线开户、转账等交易持续保驾护航。
未来,亿联银行还将用金融科技手段,构建开放合作的金融服务生态。应用程序编程接口(API)、软件开发工具包(SDK)等手段深化跨界合作,把金融产品、服务以及科技能力等与合作平台、场景嵌入融合,与掌握用户资源的合作伙伴共享数据、算法、交易、流程或其他业务功能,为用户提供更易触达、更易使用的“无感”金融服务,构建开放、合作、共赢的金融服务生态体系。
责任编辑:韩希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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