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来自Regulation Asia等多家外媒的报道显示,菲律宾中央银行(Bangko Sentral ng Pilipinas,后文简称BSP)正在着手制定一项数字银行监管框架。BSP行长Benjamin Diokno表示,此举也是为了推动负责任的创新、提升网络安全、促进金融服务数字化进程。
草案文件显示,数字银行专指通过全数字平台提供金融服务和产品的机构,除专门进行客户服务的办公室外,不允许设立实体分支机构。
据悉,本次草案文件对数字银行的所有权和最低资本要求都给出了明确的解释。
其中,外国个人或企业实体对数字银行的最高所有权比例为40%,而合格外国银行机构对数字银行的所有权比例最高可达100%。
按照规划,菲律宾数字银行主要分为“基本”(Basic)数字银行和“先进”(Advanced)数字银行两类。
- “基本”数字银行必须拥有至少4亿比索的储备金。此类银行能够为零售和中小企业用户提供存款、无抵押贷款、P2P支付、汇款支付、账单支付和其他类型的数字交易。
- “先进”数字银行必须拥有至少9亿比索的储备金。此类银行能够为零售、中小企业、大型企业用户提供抵押贷款、信用卡和其他BSP批准的金融服务。
在菲律宾注册成立且能够满足开设数字银行要求的银行将获得两年的宽限期,在此期间这些机构必须达到上述的最低资本要求。
责任编辑:王煊
免责声明:
中国电子银行网发布的专栏、投稿以及征文相关文章,其文字、图片、视频均来源于作者投稿或转载自相关作品方;如涉及未经许可使用作品的问题,请您优先联系我们(联系邮箱:cebnet@cfca.com.cn,电话:400-880-9888),我们会第一时间核实,谢谢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