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消息,浙商银行发布公告称,近日收到《中国银保监会关于浙商银行陈海强任职资格的批复》及《中国银保监会关于浙商银行刘贵山任职资格的批复》。根据有关规定,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已核准刘贵山及陈海强的副行长任职资格。
责任编辑:方杰
免责声明:
中国电子银行网发布的专栏、投稿以及征文相关文章,其文字、图片、视频均来源于作者投稿或转载自相关作品方;如涉及未经许可使用作品的问题,请您优先联系我们(联系邮箱:cebnet@cfca.com.cn,电话:400-880-9888),我们会第一时间核实,谢谢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