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9日,蚂蚁集团回复上交所第二轮问询函,回复函对监管政策、市场竞争、股权支付等情况作了回复。
针对“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上限”“金控准入管理”等外界高度关注的监管新规,蚂蚁集团回复称,面对新的法规和监管环境,公司不能保证始终能对业务做出及时调整以应对合规要求,可能增加公司的合规难度和提高合规成本,但是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此前,在首轮问询函中,在被问及独董胡祖六的持股情况等问题时,蚂蚁集团表示,胡祖六本人未直接持有蚂蚁集团股份,亦未通过其控制的任何实体持有蚂蚁集团股份,其近亲属控制的实体持有的蚂蚁集团股份不超过1%。
监管新规可能提高合规成本
9月9日,蚂蚁集团回复上交所第二轮问询函,回复函对监管政策、市场竞争、股权支付等情况作了回复。
针对“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上限”、《关于实施金融控股公司准入管理的决定》等政策新规,蚂蚁集团回复称,面对新的法规和监管环境,公司不能保证始终能对业务做出及时调整以应对合规要求。为此,公司可能会增加成本,预期的业务增长也可能受到影响,但是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值得一提的是,蚂蚁集团拟以全资子公司浙江融信为主体申请设立金融控股公司并接受监管,并由浙江融信持有相关从事金融活动的牌照子公司的股权。
针对市场竞争问题,蚂蚁集团回复称,在全球范围内提供支付服务的企业较多,国内市场由腾讯运营的微信支付也提供类似的数字支付服务,但这些企业提供的支付服务和公司数字支付与商家服务业务存在一定差异,并不具有可比性。资料显示,报告期内,蚂蚁集团主要业务板块包括数字支付与商家服务、数字金融科技平台、创新业务及其他。在数字金融科技平台领域,蚂蚁集团通过开放科技平台模式与金融机构广泛开展合作,截至2020年6月30日,合作的金融机构超过350家。
胡祖六未直接持有蚂蚁集团股份
记者注意到,在首轮问询回复,蚂蚁集团曾表示为了鼓励互惠合作,阿里巴巴集团向蚂蚁集团及其子公司的部分员工授予了对应阿里巴巴集团股份的限制性股份单位及期权。
而此次问询函要求蚂蚁集团说明蚂蚁集团通过其子公司蚂蚁国际向阿里巴巴集团的部分员工授予了若干蚂蚁国际的限制性股份单位及股份增值权的行为,是否为互惠合作的一部分以及是否为一种向阿里巴巴的额外激励方式。
蚂蚁集团称,通过其子公司蚂蚁国际向阿里巴巴集团的部分员工授予了若干蚂蚁国际的限制性股份单位及股份增值权的行为,仍然属于双方互惠合作的一部分,只是对于其中一部分采用了新的激励工具,但不属于一种向阿里巴巴集团的额外激励方式。
而针对外界关注的“胡祖六管理的春华基金“贱卖”蚂蚁股权一事”也引起了上交所的关注。
资料显示,胡祖六2011年至今为春华资本集团创始人及董事长,春华秋实(天津)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基金管理人的主体持有蚂蚁集团股份。
而春华秋实(天津)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由明德春华(天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股100%,明德春华(天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由自然人胡元满持股99.95%、王学清持股0.05%。
在首轮问询函中,蚂蚁集团曾回复,截至本回复函之日,胡祖六未直接持有蚂蚁集团股份,亦未通过其控制的任何实体持有发行人股份,其近亲属控制的实体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1%。
责任编辑:王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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