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移动端
    访问手机端
    官微
    访问官微

    搜索
    取消
    温馨提示:
    敬爱的用户,您的浏览器版本过低,会导致页面浏览异常,建议您升级浏览器版本或更换其他浏览器打开。

    银保监会就金融直播乱象发布风险提示:建议理性对待营销行为

    袁园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2020-10-29 08:25:09 银保监会 金融直播 政策速递
    袁园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2020-10-29 08:25:09

    核心提示金融直播营销主体混乱,或隐藏诈骗风险;直播营销行为存在销售误导风险。

    10月28日,银保监会发布《关于防范金融直播营销有关风险的提示》指出,直播带货这一新媒体购物形式出现以来,受到消费者,尤其是年轻消费者的青睐。其中,有些金融产品相关的直播营销行为存在风险隐患。要求消费者认真了解金融产品或服务重要信息和风险等级,防范直播营销中可能隐藏的销售误导等风险;树立科学理性的金融投资、消费观念。

    具体来看,主要表现在两个个方面:金融直播营销主体混乱,或隐藏诈骗风险;直播营销行为存在销售误导风险。

    金融直播营销主体混乱,或隐藏诈骗风险方面,主要是无资质主体“鱼目混珠”、直播平台信息设置混乱、非专业人士误导或欺骗等。例如,有些并不具备专业素养的人士自我包装为“理财专家”“保险专家”,对金融产品进行不当解读、不当类比。加之直播平台受众广泛,金融知识薄弱、风险防范能力差的用户易受误导或欺骗。

    直播营销行为存在销售误导风险方面,主要包括:虚假或夸大宣传;偷换概念、简单比价;信息披露、风险告知或提示不到位。例如,有的直播营销为博眼球,对借贷产品、保险产品、理财产品等搞夸大宣传、噱头宣传,如“最快x分钟放款”“最长免息xx天”“免息”“首月仅需几元,最高几百万保障”“限时限量”等,但实际上多数消费者难以符合广告宣称的免息条件、放贷条件或产品销售范围,亦或是“免息不免费”、隐含保费逐月递增等。

    因此,银保监会建议消费者从三方面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分别为辨明直播主体资质、看清直播内容、知悉金融消费或投资风险。

    责任编辑:韩希宇

    免责声明:

    中国电子银行网发布的专栏、投稿以及征文相关文章,其文字、图片、视频均来源于作者投稿或转载自相关作品方;如涉及未经许可使用作品的问题,请您优先联系我们(联系邮箱:cebnet@cfca.com.cn,电话:400-880-9888),我们会第一时间核实,谢谢配合。

    为你推荐

    收藏成功

    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