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国家外汇管理局加强外汇市场监管,严厉打击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行为,维护外汇市场健康良性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规定,外汇局12月4日通报了10起违规典型案例。
这10起非法买卖外汇案例发生于2017年1月至2020年3月,涉及北京德湟控股有限公司、龙口市第二建筑工程公司2家企业和四川籍彭某、广东籍李某、广东籍杨某、浙江籍陈某、湖南籍胡某、湖北籍熊某、福建籍黄某、河南籍孟某8名个人。其中,广东籍杨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29笔,违规金额合计435.4万美元,为10起案例中最高。
通报显示,2家企业的行为均违反《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8名个人的行为均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2家企业和8名个人共被处以罚款1400余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其中,龙口市第二建筑工程公司被处以罚款272.1万元人民币,为10起案例中最高。
《金融时报》记者梳理发现,今年以来,外汇局已通报一批地下钱庄交易对手和三批跨境赌博资金非法转移案例,此次为通报的第二批地下钱庄交易对手案例。据外汇局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此次通报案例主要有三个特点:一是资金渠道非法。违规资金运作手法隐蔽多样化,多采用境内外资金对敲的方式,通过地下钱庄完成资金非法汇兑和跨境转移。二是惩处力度加大。外汇局坚持依法依规、从严从重查处地下钱庄交易对手,加大对非法跨境资金活动的打击力度。三是突出联合惩戒。在对这些违法违规行为处罚的同时,均将案件处罚信息纳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并在日常监管中重点关注,加大惩戒力度。
“地下钱庄为贪污、走私、贩毒、涉赌、恐怖融资等上游犯罪的资金非法跨境转移提供通道,严重破坏金融市场秩序,危害金融安全与稳定。此次选取部分典型案例予以通报,及时揭示地下钱庄的非法性和严重危害性,提示市场主体远离地下钱庄。”上述负责人告诉《金融时报》记者,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决策部署和“六稳”“六保”工作要求,外汇局坚持统筹稳增长与防风险,聚焦打击非法跨境金融活动,坚决封堵违法犯罪资金通道。
《金融时报》记者获悉,2020年以来,外汇局积极配合公安机关,持续加大打击地下钱庄和查处交易对手工作力度,破获地下钱庄70余个,查处钱庄交易对手案件1700余起,处罚没款超5亿元人民币,有效压缩地下钱庄生存空间。
当前,打击和整治地下钱庄工作形势依然非常严峻和复杂。那么,外汇局下一步将会采取哪些措施?上述负责人表示,外汇局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在推进外汇便利化改革,保证企业和个人合理合法用汇需求的同时,配合公安机关加大对地下钱庄的打击力度,切实维护国家经济金融安全。外汇局将持续联合人民银行、公安机关开展打击地下钱庄专项行动,保持对地下钱庄的高压打击态势,依法加大对涉地下钱庄违规机构、企业和个人的惩处力度,加大对银行和支付机构的检查力度,严惩虚假、欺骗性交易,封堵非法资金渠道。
责任编辑:王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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