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以下简称“利率自律机制”)发布通知,经中国人民银行同意,即日起在银行间市场推出外币同业存单。该业务旨在进一步推动同业存单市场平稳有序发展,丰富金融机构境内外币融资渠道。
通知表示,外币同业存单发行人应取得利率自律机制核心成员、基础成员或观察成员资格,且已向人民银行备案年度同业存单发行计划。
据悉,外币同业存单发行采用逐单备案方式。每期外币同业存单发行前,24家全国性银行向人民银行总行申请备案,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向法人所在地人民银行省级分支机构申请备案(外资银行分行由主报告行向其所在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申请备案)。人民银行总行或省级分支机构同意备案并函告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以下简称“同业拆借中心”)后,方可发行。备案日为人民银行函告同业拆借中心的日期。
通知指出,外币同业存单与人民币同业存单发行额度合并管理,即任一时点,金融机构外币同业存单余额(按外币同业存单备案日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与人民币同业存单余额合计不得超过该机构年度备案发行额度。单期外币同业存单发行金额应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的等值外币,单位认购金额为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的等值外币(均按外币同业存单备案日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
同一天,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清算所”)发布通知,上海清算所负责外币同业存单的登记托管和清算结算业务,为外币同业存单发行人提供发行登记、代理付息兑付等服务,为外币同业存单持有人提供托管和交易的清算结算等服务。
责任编辑:王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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