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建设银行湖南省分行行长文爱华日前表示,当前,商业银行、互联网企业积极搭建平台,提高了金融服务的覆盖率和可得性,但仍存在多方面的不足,建议进一步提升金融科技水平。
四方面有待完善
当前,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已在重塑金融业所倚赖的信用基础。“商业银行、互联网企业积极搭建平台,大力发展移动支付业务,提高了金融服务的覆盖率和可得性,但仍存在一定不足。”文爱华表示。
具体来看,他认为,一是法律及社会环境有待进一步优化。二是金融科技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我国金融科技在应用层面的创新能力较强,但是在原创性技术、核心技术方面还有一定差距。三是平台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部分银行平台搭建有限,应用场景单一。银行与互联网企业的合作不够,银行难以有效利用互联网平台的交易数据等。四是信贷产品创新有待进一步加强。在文爱华看来,部分银行只是简单进行信贷产品创新,没有以金融科技来驱动银行的流程再造、组织变革和战略转型,很多普惠金融贷款还存在较多的线下操作环节,客户感受和体验不好。
建议优化金融监管
针对上述问题,文爱华建议,应加快数据立法工作。明确数据的所有权,加强网络安全与隐私保护,明确大数据生态中各不同主体的法律责任。
“优化金融监管也很重要。”文爱华认为,监管部门要以互联网思维来看待金融科技的发展,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适当放宽一些限制,设置一定容忍度,鼓励银行大力开展金融创新。在乡村区域应允许银行依托公安、社保等系统,进行实名认证互通,进一步放开远程开户、批量开户、远程操作等限制。此外,对商业银行线上普惠金融产品的监管应该有别于传统贷款,提高容忍度。在管理工具和手段、数据真实性核查、贷款资金用途管控等方面,既要考虑风险管理的效果,又要考虑现实的可能性。文爱华强调,还应进一步优化征信环境。
责任编辑:陈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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