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经济下行压力、防范金融风险的背景下,进一步优化不良资产处置模式,发挥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的作用,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财联社记者获悉,民革中央向全国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提交的提案之一为《关于优化不良资产处置模式,促进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发展的提案》。
在提案中,民革中央建议:
一、出台支持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发展的实施办法。明确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的法律定位,特别是其在不良资产处置方面的法律地位。
二、加强对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的监管。适时发放金融牌照,使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在融资渠道、信用评级、债券发行、银行授信等方面获得更大支持。
三、支持地方资产管理公司扩大融资渠道。引导金融机构与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开展同业合作,支持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发行公司债、金融债等。
四、提升资产整合运作能力。加强构建以资产管理系统为核心的信息化体系,推进智能化的时效预警管理及数据库管理等信息系统。
五、建立“互联网+不良资产处置”平台。组织地方资产管理公司联合发起区域性不良资产处置信息平台和互联网交易平台,实现信息共享,解决跨区域和异地资产处置问题。
责任编辑:王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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