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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业银行:经营用途贷款资金不得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

    来源:中国农业银行 2021-05-14 10:05:08 农业银行 房地产 银行动态
         来源:中国农业银行     2021-05-14 10:05:08

    核心提示若违反,农业银行有权立即收回已发放贷款,调减、撤销借款合同项下未提取借款额度,以及有权按照借款合同约定行使各项违约救济措施。

    5月14日上午,农业银行官网发布经营用途贷款资金用途限定的公告。公告称,在农业银行办理的经营用途贷款资金,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借款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不得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包括但不限于:不用于房地产开发或经营、购买住宅或商业用房等,以及不将贷款资金用于国家禁止的其他领域和用途。

    若违反上述要求,农业银行有权立即收回已发放贷款,调减、撤销借款合同项下未提取借款额度,以及有权按照借款合同约定行使各项违约救济措施。


    责任编辑:王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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