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移动端
    访问手机端
    官微
    访问官微

    搜索
    取消
    温馨提示:
    敬爱的用户,您的浏览器版本过低,会导致页面浏览异常,建议您升级浏览器版本或更换其他浏览器打开。

    “信贷直通车”让农担成为撬动信贷投放重要力量

    张宏斌 来源:金融时报 2021-05-21 09:07:44 信贷投放 信贷直通 银行动态
    张宏斌     来源:金融时报     2021-05-21 09:07:44

    核心提示进一步挖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金融需求,并且进一步激活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各层级的力量,主动与银行机构衔接,让银行更愿贷、更敢贷。

    5月12日,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以及国家农业信贷担保联盟有限责任公司发布了《关于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贷直通车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指出,农业农村部将组织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贷直通车活动,助推破解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难、融资贵”难题。这既给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来了利好消息,又将农业农村部持续推动的全国农业信贷担保体系进一步激活,充分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打破数据壁垒,让金融活水更顺畅地流向农业产业,助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

    《通知》首先从信息搜集的角度提出要求,以缓解银行针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息获取的痛点。《通知》要求,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贷直通车活动,即运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息直报系统(以下简称“新农直报系统”),收集受理全国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两类主体金融服务需求有关信息,汇总审核主体身份基本情况、贷款用途、用贷额度等信息,筛选出符合条件的优质主体名单,特别是运营规范、经营正常却一直未获得信贷支持的主体,由全国农业信贷担保体系提供担保服务,对接银行发放贷款,打造“主体直报需求、农担公司提供担保、银行信贷支持”的信贷直通车体系,通过数据共享增信,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更加便捷有效的金融服务。

    从上述要求可以看出,通过“新农直报系统”,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可直报需求,这样减少了诸多中间环节,使得信息更准确、更高效;农担公司在做好充分调查的基础上,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担保,银行将更容易发放相关贷款,并且减轻了银行贷后管理的压力。这种以产业部门结合农担公司申请银行贷款的做法不失为一种创新性尝试。

    “信贷直通车”活动从2021年5月15日—12月31日被划分为五个阶段,分别为信息收集、信息初审、信息复审、信息反馈以及贷后管理,其中,在信息复审阶段,《通知》要求按照依法合规、安全便捷的原则,通过新农直报系统将主体名单及信贷需求信息共享给各省级农业信贷担保机构(以下简称“省级农担公司”);同时,与中国农业银行直接共享内蒙古自治区数据信息,与中国建设银行直接共享北京市、天津市和河北省数据信息,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直接共享河南省、湖北省数据信息。

    显然,此次“信贷直通车”活动是在四省二市进行试点,而参与试点的银行分别为农行、建行及邮储银行。《通知》对于省级农担公司提出了明确的对接要求,并在后续信息反馈阶段指出,组织引导推动国家农担公司及各省级农担公司、相关总行及其分支机构根据自身业务开展需求,积极主动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接信贷服务,并及时通过新农直报系统反馈信贷服务情况。同时,信息反馈阶段和贷后管理阶段需要农担与银行机构紧密配合,让信贷直通车真正有效服务到农业新型经营主体。

    《通知》同时提出,为配合开展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贷直通车活动,农业农村部鼓励相关金融机构开发创设“新农直通贷”专属活动信贷产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在此基础上组织创设符合本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需要的特色金融信贷产品和服务品牌。

    国家农担公司开发设计了“新农直通贷”信贷担保产品,鼓励组织引导各省级农担公司结合自身实际与农业银行、建设银行、邮储银行、农信社、农商行等银行业金融机构密切合作,针对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开发专项“新农直通贷”系列子担保产品和信贷产品。对于贷款额度,原则上控制在10万元—300万元(含);生猪养殖领域可放宽至1000万元(含)。对于贷款期限,《通知》并未设置硬性规定,只是提出,省级农担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设定项目贷款担保期限,既能满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实际经营期限需求,也能有效防范因周期过长带来的各类风险。而对于贷款利率水平《通知》却有明确要求,即经营主体的综合融资成本不超过当地市场经营主体的平均水平。

    从对创设“新农直通贷”专属活动信贷产品的要求来看,此次活动既突出“专属性”,又注重其“普惠性”,同时强调,要因地制宜,更贴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需求。

    从此次开展“信贷直通车”活动可以看出,农业农村部是要从产业发展的角度,进一步挖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金融需求,并且进一步激活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各层级的力量,主动与银行机构衔接,让银行更愿贷、更敢贷。当然,这同时也对农业信贷担保体系是一次“考验”,在鼓励银行机构做好专属产品创新的同时,如何能够做好担保环节的产品创新以及风险防控,是此次“信贷直通车”活动的关键。


    责任编辑:王煊

    免责声明:

    中国电子银行网发布的专栏、投稿以及征文相关文章,其文字、图片、视频均来源于作者投稿或转载自相关作品方;如涉及未经许可使用作品的问题,请您优先联系我们(联系邮箱:cebnet@cfca.com.cn,电话:400-880-9888),我们会第一时间核实,谢谢配合。

    为你推荐

    猜你喜欢

    收藏成功

    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