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移动端
    访问手机端
    官微
    访问官微

    搜索
    取消
    温馨提示:
    敬爱的用户,您的浏览器版本过低,会导致页面浏览异常,建议您升级浏览器版本或更换其他浏览器打开。

    上海:支持银行、基金、证券等机构申请证券基金投顾资格

    来源:财联社 2021-05-25 16:25:37 基金 资产 银行动态
         来源:财联社     2021-05-25 16:25:37

    核心提示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上海全球资产管理中心建设的若干意见》。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上海全球资产管理中心建设的若干意见》。力争到2025年,上海基本建成资产管理领域要素集聚度高、国际化水平强、生态体系较为完备的综合性、开放型资产管理中心,打造成为亚洲资产管理的重要枢纽,迈入全球资产管理中心城市前列。

    要点如下:

    1、支持银行、基金、证券等机构申请证券基金投资顾问资格,鼓励设立投资咨询专业子公司。

    2、深化QFLP和QDLP试点 鼓励符合条件的内资机构参与QFLP试点。《意见》提出,深化QFLP和QDLP试点。推动参与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试点的外资机构管理境内人民币基金,鼓励符合条件的内资机构参与QFLP试点。推进QFLP试点机构开展境内非上市公司股权、上市公司定向增发和夹层基金、特殊资产、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等投资。

    3、推动资产管理机构开展碳核算 开发碳基金、碳信托等碳金融产品。《意见》提出,加大绿色领域投资力度。扩大绿色债券发行规模,推动绿色信贷资产、节能减排项目应收账款等证券化,引导资产管理机构配置绿色资产。发展绿色股票指数、绿色债券指数以及相关投资产品,开展绿色基金、绿色信托等业务。鼓励资产管理机构开展环境、社会、治理(ESG)信息披露,加强ESG产品研发。培育碳资产管理机构和专业投资者,推动其积极参与碳市场交易。推动资产管理机构开展碳核算,开发碳基金、碳信托、碳指数、碳远期等碳金融产品,研究气候投融资产品,将上海打造成为联接国内国际的绿色金融枢纽,助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

    image

    来源:市政府办公厅


    责任编辑:陈爱

    免责声明:

    中国电子银行网发布的专栏、投稿以及征文相关文章,其文字、图片、视频均来源于作者投稿或转载自相关作品方;如涉及未经许可使用作品的问题,请您优先联系我们(联系邮箱:cebnet@cfca.com.cn,电话:400-880-9888),我们会第一时间核实,谢谢配合。

    为你推荐

    猜你喜欢

    收藏成功

    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