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失能,全家失衡”,作为保障失能人员基本生活的社会保险制度,长期护理保险被视为老龄化时代一个特殊的缓冲垫,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也成为越来越迫切的社会需求。
5月28日,银保监会印发《关于规范保险公司参与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服务的通知》(下称《通知》),进一步推动保险业做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服务工作。
据了解,2016年6月,我国开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2020年9月,国家医保局印发《关于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正式启动为期两年的扩大试点阶段。《通知》是继2016年6月人社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和2020年9月国家医保局《关于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后,银保监会首次对保险行业参与制度试点服务工作,进行规范和指导的文件。
《通知》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对保险公司专业服务能力、项目投标管理、经营风险管控、信息系统建设、护理机构管理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二是压实保险公司主体责任,加强业务和服务流程管理,强化内部监督与问责;三是加大日常监管,规范经营服务行为,明确重点查处和整治的问题;四是鼓励行业协会在制定服务规范和标准、建设服务评价体系、搭建行业交流平台等方面发挥作用。
“目前参与国家级试点和地方自主试点的保险公司共20家。”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在已开展的试点项目中,以商业保险机构为主的社会力量在政策落地、组织实施、资金安全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目前,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仍处于试点阶段,在制度设计、服务体系、评定标准、管理流程等方面都在探索中。银保监会拟通过《通知》明确相关服务要求,加强服务流程管理,强化监督检查,提升专业服务能力,助力制度更好地落地实施。
该负责人进一步表示,此时规范保险公司参与长期护理保险服务的意义在于,进一步推动保险业做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服务工作,规范保险公司经营服务行为,推动行业发挥专业优势参与社会治理,履行社会责任,增强参保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不过,从目前来看,长期护理保险产品及服务依然存在难点。“人民群众对于护理保险的认知程度还不高,失能评估标准和护理服务标准体系尚未建立,缺乏多元化的筹资机制。”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强调。
责任编辑:Rach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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