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联社记者获悉,近日重庆出台互联网贷款监管的地方细则。此次重庆《通知》显示,对于不能有效防控信贷资金和还款资金被挪用的合作业务,辖内银行应立即停止合作;综合确定客户归属地认定标准,确保可追溯、可核查,不得简单根据客户自主填报认定。在整改完成前,不得新增业务,并妥善处置存量业务风险。
《通知》指出,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资金支付和回收必须逐笔确认,单独管理,严禁在支付和回收流程中嵌入不具备合法支付业务资质的合作机构,防止形成“资金池”。有业内人士认为,当前监管体系对线下贷款用途和流向监控趋严,重庆金融监管部门将线上的贷款用途及流向同步监控起来是必然的结果。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重庆的相关细则还对辖内地方法人银行不得跨地域经营提出了更为严格的要求。有业内人士认为,辖内法人机构如何分别“客户归属地”十分必要,如果过宽或过松均可能对监管效果造成影响。
根据重庆银保监局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互联网贷款业务的通知》(下称《通知》)显示,辖内地方法人银行不得跨注册地和异地分支机构辖区开展互联网贷款业务,应根据科学审慎原则、数据可获得性、现有技术手段等综合确定客户归属地认定标准,确保可追溯、可核查,不得简单根据客户自主填报认定。无实体经营网点,业务主要在线上开展,且符合银保监会其他规定条件的除外。
招联金融首席研究员董希淼认为,此次重庆银保监局发布的地方细则是进一步细化了相关标准。“客户归属地”的认定必须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此前一些银行以客户自行申报作为依据,当然失之以宽;但如果以户籍所在地作为标准,往往会将一些真正需要互联网贷款的小微企业主拒之门外。因此,对客户归属地的认定要实事求是,既要有助于防控实质性的金融风险,又要发挥好互联网贷款缓解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融资难方面的积极作用。
实际上,在此前发布的《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中,银保监会仅规定“地方法人银行开展互联网贷款业务,应主要服务于当地客户,审慎开展跨注册地辖区业务,有效识别和监测跨注册地辖区业务开展情况”,但具体如何鉴别“客户归属地”没有进一步明晰。
在《暂行办法》发布之后,业界对于如何“当地客户”的讨论一直争论不休。不少地方法人银行在手机app等终端渠道上线“客户归属地”问卷,以客户自助填报的信息为确认其归属地的重要标准。
董希淼表示,不同省份可能会对 “客户归属地”鉴别的标准或存在差异。如果过松监管政策将无效;如果过紧则可能会导致这些小银行无法开展相关线上贷款业务。
此外,《通知》还在显示,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在书面合作协议中明确要求合作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借款人收取息费(保险公司和有担保资质的机构除外),而是由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约定支付服务费用。同时,禁止银行合作机构向借款人收取息费,并规定相关费用水平不得直接与贷款金额、贷款利率、收入、利润等指标挂钩。
责任编辑:王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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