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再发两期专项债用于补充中小银行资本金。
8月9日,中国债券信息网披露,内蒙古将发行支持中小银行发展专项债券(一至二期),金额共计77亿元,方式均为认购转股协议存款。其中,15亿元用于补充乌海银行其他一级资本,62亿元用于补充巴彦淖尔河套农商行等8家机构其他一级资本。
2020年12月29日,内蒙古自治区也曾发布过两期总计85亿元专项债,分别用于支持内蒙古银行、鄂尔多斯银行其他一级资本补充,方式也为认购转股协议存款。
银保监会日前召开的2021年年中工作座谈会暨纪检监察工作(电视电话)座谈会披露,截至目前已累计批复16个省份1807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补充资本方案。
不过,实际发行进度相对偏慢。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统计,截至目前共有10个省份发行了专项债券补充银行资本金,规模共计1063亿元。其中,广西发行了3只,规模118亿元;内蒙古发行了4只,规模162亿元;山西、浙江、广东、福建、辽宁、四川、黑龙江、天津各发行了1只,规模分别为153亿元、50亿元、100亿元、50亿元、100亿元、114亿元、123亿元、93亿元。
此外,还包括江西、陕西、湖北、河南也直接或间接披露过即将发行地方债来补充中小银行资本金,涉及的银行包括城商行、农商行等,其中江西两家城商行已明确将采用转股协议存款方式。
“2020年国务院批准2000亿元专项债券用于地方支持化解中小银行风险,但最终实际发行结果与之存在较大的差距,从这一点来看,部分地方政府可能还存在一定的顾忌,尤其是地方政府对地方中小银行情况较为熟悉的背景下。毕竟目前地方各类金融机构大部分已实现市场化运作,对于专项债券地方政府需要承担偿债责任,地方政府出于理性的选择会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做个平衡。”中证鹏元评级研究发展部称。
2020年7月1日国务院召开会议批准2000亿元专项债券用于18省支持化解中小银行风险,目前专项债补充银行资本金主要采用间接入股和投资转股协议存款两种方式,采取间接入股方式的省份有山西省、广东省、辽宁省、浙江省,采取投资转股协议存款的省份有内蒙古、广西、四川、福建、天津,黑龙江两种方式均有所采用。
中证鹏元评级研究发展部认为,目前存在着转股协议存款的政策依据仍然不很明确,项目收入测算依据不充分,历史数据较为缺乏,收入覆盖估算逻辑难以自洽,专项债退出渠道不畅通等问题,这些问题得到解决,有利于树立投资者的信心。
责任编辑:王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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