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网络诈骗作为严重损害人民利益的刑事犯罪,给人民群众造成重大资金损失。从政法机关执法办案情况来看,犯罪分子利用非法收贩来的电话卡、银行卡(简称“两卡”)进行收取、转移赃款,逃避公安机关追查,导致诈骗资金迅速流转、拆解、混同,极大地增加了打击犯罪和追赃挽损的难度。
依法严厉打击涉“两卡”违法犯罪
严厉打击涉“两卡”违法犯罪,已经成为斩断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帮助链条、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高发态势、加强源头治理的关键环节。
今年6月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联合发布《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明确为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而收购、出售、出租信用卡、银行账户、非银行支付账户、他人手机卡、流量卡的,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规定的“帮助”行为,即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目前打击“两卡”犯罪已有明确的法律依据。
买卖支付账户是违法犯罪的“帮凶”,涉及人员须承担相应法律合规后果,请务必高度重视。
斩断电信诈骗犯罪链条
保护“两卡”安全,斩断电信诈骗犯罪链条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离不开大家的共同努力。作为普通金融消费者,首先要从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养成良好用卡习惯做起,合法合规使用“两卡”:
1.保管好个人身份证、银行卡、网银U盾、电话卡等账户存储工具,保护好登录账号和密码等个人信息,一旦丢失要立即挂失。
2.养成良好的上网习惯,不轻易在网上录入个人信息,对疑似诈骗行为不轻信、不透露、不转账、提高安全意识。
3.拒绝不法利益诱惑。不轻信微信群等社交软件大肆传播的开卡获专项补贴、认购高额回报产品等各类形式的“诱饵”、“骗局”。
4.珍惜个人信用,不出借、出租、出售银行卡账户、身份证和数字证书等身份认证工具,避免因贪图不当利益而遭受欺诈损失,并承担法律责任。
5.尽快将手中磁条银行卡更换成芯片银行卡。对于废弃不用的银行卡,应及时作销户处理。
6.一旦发现买卖银行卡、电话卡、身份证的犯罪行为,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举报,配合公安机关或发卡银行做好调查取证,自觉维护良好的用卡秩序。
责任编辑:韩希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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