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达峰、碳中和”是近期最重要的话题之一,而绿色金融被视为实现这一目标的有效抓手。早在2017年6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浙江、广东、贵州、江西、新疆五省份部分地区,建设各有侧重、各具特色的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在体制机制上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五年来,浙江省绿色金融进行了怎样的探索、取得了怎样的成效、面临哪些问题?就相关问题,今年“两会”期间,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专访了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党委书记、行长殷兴山。
殷兴山表示,“双碳”目标为绿色金融发展带来广阔空间,也为深化绿色金融改革指明了方向,就是要围绕碳减排目标完善绿色金融体系,打造金融支持碳达峰碳中和的有效路径和机制。
随着政策支撑和基础建设的不断加码,浙江绿色金融发展的步伐进一步加快,截至2021年末,浙江省绿色贷款余额1.48万亿元,同比增长46.3%,高于全部贷款增速30.9个百分点。
殷兴山表示,结合浙江的实践来看,目前绿色金融在服务“双碳”目标过程中,面临着标准不完善、数据共享难等难点和挑战。他相应提出要围绕碳减排构建完善绿色金融标准体系等建议。
打造以碳减排为核心的绿色金融体系
《21世纪》: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提出,为绿色金融发展带来哪些机遇?金融机构应该如何把握机遇,应对挑战?
殷兴山: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提出,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一方面,释放了强有力的政策信号,将推动各地各部门加快构建“双碳”目标下全方位的政策制度框架和基础设施保障,这为绿色金融发展提供了更为有利的政策环境。另一方面,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催生出巨大的绿色低碳投融资需求,为绿色金融带来了广阔的发展空间。
对于金融机构来讲,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约束下,将面临市场主体转型风险上升、监管政策和信息披露要求趋严、业务流程再造等诸多挑战。对此,金融机构需要加强顶层设计,主动将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融入到发展战略、文化理念、治理架构、运营模式等各方面,加快实现自身全方位的绿色低碳转型;通过更加精准的资金投向、更加完善的金融服务、更加高效的经营管理、更加全面的风险防控,为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实现提供更加精准、有效的金融支持。
《21世纪》:目前浙江在绿色金融改革方面推出哪些举措,取得哪些成果?
殷兴山:“双碳”目标为绿色金融发展带来广阔空间,也为深化绿色金融改革指明了方向,就是要围绕碳减排目标完善绿色金融体系,打造金融支持碳达峰碳中和的有效路径和机制。
2021年,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在总行指导下,紧扣碳达峰碳中和目标,重点围绕政策支撑和平台建设,进一步优化绿色金融发展的软硬件环境,推动试验区率先打造以碳减排为核心的绿色金融体系。
一年来,浙江在全国较早出台《关于金融支持碳达峰碳中和的指导意见》,探索开展碳账户金融试点工作,构建跨部门、数字化的碳信息共享机制。湖州市出台全国地级市首部绿色金融促进条例,打造全国首个区域性ESG评价数字化系统;衢州市在全国率先建设工业、农业、能源、建筑、交通运输和居民生活六大领域碳账户体系。
随着政策支撑和基础建设的不断加码,浙江绿色金融发展的步伐进一步加快,截至2021年末,浙江省绿色贷款余额1.48万亿元,同比增长46.3%,高于全部贷款增速30.9个百分点。
《21世纪》:2017 年,浙江省湖州市、衢州市纳入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经过五年多的探索,两地改革成果如何,形成了哪些可复制推广的经验?
殷兴山:浙江是全国最早获批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的省份之一,经过近五年的探索实践,浙江绿色金融改革发展走在全国前列,在标准体系、政策激励、科技赋能、产品模式创新等领域,取得了一系列阶段性的成果和经验,为下一步绿色金融改革的深化和推广奠定了良好基础。
绿色金融标准方面,湖州、衢州已在全国率先发布绿色企业、绿色银行认定评价等地方技术规范十余项,初步形成具有地方特色、有公信力、可操作性强的绿色金融规范体系。
绿色金融政策激励方面,湖州、衢州加强部门协同联动,通过政策集成创新,引导金融资源向绿色低碳项目倾斜。如建立“货币政策工具+绿色信贷产品”联动机制,设立财政专项资金用于试验区建设等。
绿色金融系统平台方面,湖州、衢州通过建立区域性的绿色金融综合服务平台,一定程度上克服了绿色金融信息不对称、识别成本高、政策落地难等问题。
绿色金融产品创新方面,湖州、衢州累计推出绿色金融创新产品及模式370余个,并在全国率先探索开展碳账户建设和金融场景应用。
绿色金融风险防范方面,建立了绿色金融风险补偿、绿色金融自律机制、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机制、司法主动保障机制等多层次风险防范体系。
绿色金融产品创新有哪些进展?
《21世纪》:绿色金融产品也是市场关注的焦点。目前,浙江省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等绿色金融产品方面的进展如何?在绿色金融产品方面,浙江进行了哪些创新?
殷兴山:一方面,以“双碳”金融为核心,加大绿色信贷产品创新力度。一是加大“双碳”金融创新。去年7月16日全国碳交易市场上线后,我们及时出台《浙江省碳排放配额抵押贷款操作指引(暂行)》,引导金融机构创新碳配额抵质押贷款,有效盘活“碳资产”。今年2月,我们又出台《浙江省排污权抵质押贷款操作指引(暂行)》,加快环境权益类信贷产品创新,积极支持企业绿色低碳转型。目前,浙江省排污权抵押贷款累计发放630亿元。
二是创新碳账户金融产品。以碳账户为依托,在衢州率先开展基于碳信息的绿色金融产品创新,推出“碳融通”、“减碳贷”等碳账户专属信贷产品30余款,累计发放相关贷款35.13亿元。
三是创新生态价值转化机制。打通“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的金融通道,指导丽水创新“三贷一卡”(“GEP生态贷”、“两山贷”、“生态区块链贷”和“生态主题卡”)金融支持模式。截至2021年末,“生态贷”、“两山贷”余额超250亿元。
另一方面,以市场创新为驱动,推动绿色债券发行扩容提质。一是加强政策引导和宣传。二是强化产品创新驱动。积极运用债券融资支持工具,推动碳中和债、蓝色债券等创新产品落地。
三是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联合浙江省财政部门对符合条件的主承销金融机构实施财政资金专项奖励,对承销绿色债务融资工具给予双倍奖励,发挥了“四两拨千斤”的杠杆效应。2021年,浙江省共发行绿色债务融资工具79亿元,规模同比增长近1倍;截至2021年末,累计发行157.9亿元。
下一步,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将坚持创新引领,立足浙江绿色金融发展优势,紧抓绿色金改契机,充分发挥央行政策工具引导作用,积极推动绿色金融产品持续创新,引导金融资源精准支持经济绿色低碳转型。
《21世纪》:2021年11月,人民银行推出碳减排支持工具,通过“先贷后借”的直达机制,对金融机构碳减排重点领域内相关企业发放的碳减排贷款提供资金支持。目前,浙江碳减排支持工具投放情况如何,成效如何?
殷兴山:总行出台碳减排支持工具后,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组织浙江省金融系统快速响应、积极行动,加强与地方政府部门沟通协作,共同推动碳减排支持工具更好落地浙江。
在碳减排支持工具带动下,金融支持碳减排重点领域力度明显加大,有效促进经济社会绿色低碳发展。据初步统计,2021年7月以来,全国性银行在浙分支机构累计支持碳减排重点领域项目169个,加权平均利率4.13%,较2021年浙江省企业贷款加权平均利率低0.59个百分点,带动相关项目年度碳减排量为220.6万吨二氧化碳当量,促进2021年浙江省规模以上工业万元增加值能耗同比下降5.8%,降幅高于全国0.2个百分点。
下一步,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将按照总行工作部署,继续推动全国性银行在浙分支机构用好碳减排支持工具,为碳减排重点领域内项目提供优惠利率融资,支持经济向绿色低碳转型。
绿色金融实践中的难点及建议
《21世纪》:结合浙江经验来看,绿色金融实践中遇到哪些难点和挑战?如何解决这些问题,真正实现绿色金融的可持续发展?
殷兴山:结合浙江的实践来看,目前绿色金融在服务“双碳”目标过程中,面临着标准不完善、数据共享难、金融机构动力弱等难点和挑战。
具体而言,当前对市场主体开展碳核算的方法学不统一、对部分行业进行碳效评价缺乏标准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碳核算数据和碳效评价的可比性与权威性,相关金融场景应用也受到较大制约。同时,部分地方绿色金融规范(如绿色企业、项目认定)缺乏碳属性,对金融机构开展绿色低碳金融业务的指导性不够。
再如,碳信息共享是金融部门有效识别绿色低碳项目和企业以及开展环境效益核算的重要前提。但实践中发现,碳信息目前分散于不同部门,如发展改革部门掌握项目环评、能评信息和企业用能信息,生态环境部门掌握企业环境权益资产信息和碳排放的核查信息,统计部门掌握企业碳排放的统计信息。各部门碳信息孤立,且未与金融部门实现共享。同时,对于碳信息的采集标准、采集范围、运用边界、监管主体、监管措施等,目前仍缺乏明确的法律规定。
对此,一是要围绕碳减排构建完善绿色金融标准体系,加快建立市场主体碳信息采集与核算、金融产品环境效益核算等相关标准。
二是要加快建立碳信息共享机制,同时注重碳数据信息安全保护,厘清数据提供方、使用方、监管方等主体的责任边界。
三是要加大对绿色金融创新的正向激励,强化金融、产业、环境、财政等领域的政策协同,引导金融机构绿色低碳转型,切实提升绿色金融服务能力。
《21世纪》:浙江省绿色金融改革创新下一步的着力点是什么,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有哪些新的规划和设想?
殷兴山:下一步,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将以服务“双碳”目标为核心,持续深化绿色金融改革试验区建设,加强全省绿色金融工作的整体协调、有序推进:一是落实好碳减排支持工具,加大对绿色低碳领域的金融支持力度;二是深化碳账户金融试点,完善碳信息共享机制,探索基于碳账户的转型金融发展路径和模式;三是加快推进全省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进一步夯实金融机构碳核算的数据基础和平台支撑;四是发挥好改革的集成效应,推动绿色金融与农村金融、小微金融、普惠金融等融合发展;五是健全绿色金融改革成果共享机制,推动改革成果由点及面向全省和长三角地区复制推广,助力长三角绿色金融一体化发展。
责任编辑:王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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