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保监会浙江监管局关于浙江农村商业联合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开业的批复
浙银保监复〔2022〕178号
浙江农村商业联合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工作小组:
《浙江农村商业联合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工作小组关于浙江农村商业联合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业的请示》(浙农商银筹〔2022〕3号)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国银保监会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浙江农村商业联合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业,核准中文名称为:浙江农村商业联合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文简称:浙江农商联合银行),核准英文名称为:Zhejiang Rural Commercial United Bank Co.,Ltd.,核准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5,025,000,000元,核准住所为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秋涛路660号。
二、核准该行业务范围为:
(一)办理或者代理行社的本外币资金清算和结算业务;
(二)参加资金市场,为行社融通资金;
(三)组织行社之间的本外币资金调剂;
(四)代理发行、兑付、承销政府债券;
(五)从事同业拆借;
(六)买卖、代理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
(七)买卖、代理买卖外汇;
(八)从事统一银行卡(贷记卡)品牌业务;
(九)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核准王小龙、金丽丽、潘天灵、张海林、王军辉、黄定表、陈法良、郑忠月、陆斌、赖立明、祝春凰、方勇刚、郭丽娅、刘俊毅、俞宝青的董事任职资格;核准王小龙的董事长任职资格;核准金丽丽的行长任职资格;核准陈博恺、林梅凤、应朝晖的副行长任职资格;核准邵新力的财务会计部总经理任职资格;核准章坚的风险合规部总经理任职资格;核准温榭乐的审计部总经理任职资格。
四、核准《浙江农村商业联合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附件)。
五、浙江农村商业联合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业之日,原浙江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自行终止,债权债务由该行承接。
六、浙江农村商业联合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依法接受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按规定向所在地银行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报送财务会计报表、监管数据及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资料。
七、请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开业前的相关手续。
中国银保监会浙江监管局
2022年4月11日
责任编辑:韩希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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