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日,中国银行发布公告。2017年10月31日,该行发行了10年期固定利率规模为人民币300亿元的二级资本债券(“本期债券”)。根据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的规定,本期债券设有发行人赎回权,发行人有权在本期债券第五年末,即2022年11月2日赎回本期债券。
截至公告日,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该行已行使赎回权,全额赎回了本期债券。
责任编辑:方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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