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贷行业扩张时期,许多明星曾接过网贷平台的代言。
据悉,知名主持人杜海涛曾为网贷平台“网利宝”拍摄视频广告,其粉丝穆先生收看后参与了“网利宝”的投资,不料遭遇平台“爆雷”。2022年,穆先生向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起诉杜海涛,其认为杜海涛没有履行充分审查义务,要求赔偿各项损失合计近6万元。
近期,该案有了新进展。据悉,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驳回穆先生的诉讼请求,穆先生表示已提起上诉。
投资者、代言人与网贷平台的纠纷并不止这一件。湖南电视台著名主持人汪涵,因曾为网贷平台“爱钱进”代言被网友声讨;王宝强也曾做过“团贷网”的代言人。
2021年1月,北京市朝阳区金融纠纷调解中心公众号发文要求P2P网贷机构广告代言人配合落实风险化解责任,公告称,“部分网贷机构为牟取不正当利益,聘请知名演艺人员、公众人物作为广告代言人,利用其影响力吸引投资人购买非法金融产品。上述广告代言人未尽到合理的审查义务,作出不实宣传,对损害结果的发生和扩大存在过错,并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同时要求“曾经或仍在涉P2P网贷广告中,以自己的名义或者形象对相关产品、服务作推荐、证明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即广告代言人),尽快联系该中心就相关问题进行说明,并配合开展网贷平台清退工作。”
同年4月,杜海涛以转账的方式将102万元转入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的银行账户。
2022年4月,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召开2022年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截至2021年末,P2P存量业务尚未清零的停业网贷机构数量由1466家压降至1169家,比年初减少297家;未兑付余额由8207亿元压降至4974亿元,比年初减少3233亿元。
责任编辑:王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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