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调动人民群众举报假币犯罪的积极性,打击假币犯罪活动,维护国家金融秩序,郑州市公安局、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郑州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郑州市假币犯罪举报奖励办法(试行)》,对提供查证属实假币违法犯罪线索的举报人给予最高3万元人民币的奖励。
下面小郑就带你详细了解一下
一、举报受理、奖励对象
郑州市各级公安机关受理本辖区伪造、变造货币、出售、购买、运输、持有、使用、走私假币等假币犯罪的举报,并对举报有功人员进行奖励。凡向郑州市公安机关举报郑州市辖区内假币犯罪,经查证属实并对案件侦查工作起到重要作用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为举报有功人员。
二、举报方式
举报人可通过110、警民通、来信、来访等方式举报涉嫌假币犯罪线索,也可就近到郑州市各级公安机关或向执勤民警当面举报。
三、奖励标准
(一)举报并协助公安机关捣毁印制假币窝点,现场查获印制假币的机器设备、制造假币版样、模具、油墨、纸张(包括印有安全线的纸张)、坯饼等原材料,并抓获主要涉案人员的,最高奖励3万元;未抓获该印制假币窝点主要涉案人员的,最高奖励2万元。
(二)举报并协助公安机关捣毁假币再加工、变造币、打印或复印窝点(以下简称“假币加工窝点”),现场查获伪造假币的设备、假币版样、油墨、纸张,并抓获主要涉案人员的,最高奖励2万元;未抓获该假币加工窝点主要涉案人员的,最高奖励1万元。
(三)举报并协助公安机关侦办出售、购买、运输、持有、使用、走私假币、变造货币案件,现场查获假币且符合破案条件的,对举报人按照以下标准予以奖励:
1.查获假纸币面额总计4000元至1万元或假硬币4000枚至1万枚的,奖励1500元;
2.查获假纸币面额总计1万元至5万元或假硬币1万枚至2万枚的,奖励2000元;
3.查获假纸币面额总计5万元至10万元或假硬币2万枚至5万枚的,奖励3000元;
4.查获假纸币面额总计10万元至50万元或假硬币5万枚至10万元的,奖励5000元;
5.查获假纸币面额总计50万元以上或假硬币10万枚以上的,奖励1万元。
(四)举报并协助公安机关抓获假币犯罪嫌疑人或假币犯罪案件在逃主要犯罪嫌疑人的,对举报人奖励5000元至1万元。
(五)对举报线索并抓获使用人的治安案件,一次性奖励500元。
(六)两人以上举报同一起案件的,根据举报时间先后和在案件侦查工作中所起的作用,由公安机关立案单位在上述奖励金额内分配奖金。
举报的案件属于公安机关正在侦查的,由公安机关立案单位根据举报的情况在案件侦查工作中所起的作用,按照本办法相应奖励标准对举报有功人员酌情予以奖励。
如对奖金分配有异议的,可向立案单位的上一级公安机关或直接向河南省反假货币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申诉。
四、责任追究
(一)公安机关应为举报人保密,不得泄露举报人有关资料,违者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公安机关立案单位应如实申报举报奖励事项,并确保举报奖励金及时、足额兑现给举报有功人员,不得截留、挪用。违者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三)举报人应实名如实举报,并按照公安机关立案单位要求配合侦查工作,不得诬告、陷害,违者追究法律责任。
五、相关说明
收缴的假币半成品按面额计算。收缴假境外货币的面额,以案发时国家外汇管理机关公布的外汇牌价折算成人民币计算,比照相应的奖励标准予以奖励。本办法所称“以上”,均包括本数。
责任编辑:韩希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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