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山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以下简称“山西省联社”)发布公告称,2022年12月29日,山西省联社召开社员大会,审议通过了《山西农村商业联合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工作方案》等相关议案,决定在山西省联社基础上改制组建山西农村商业联合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农商联合银行”),并授权山西农村商业联合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工作小组(以下简称“筹建工作小组”)组织实施和开展筹建工作。
根据公告,山西省联社决定正式启动山西农商联合银行组建工作,筹建工作小组聘请中介机构对山西省联社开展清产核资和资产评估,省联社社员的股金依据社员大会通过的《山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原社员股金处置方案》处置。山西省联社自清产核资基准日至山西农商联合银行开业期间的经营成果依据社员大会通过的决议处置。
另外,公告还显示,山西农商联合银行发起人股东资质须符合《公司法》《商业银行法》以及中国银保监会的规定。山西农商联合银行成立后,原山西省联社法人资格取消,原山西省联社的业务、资产,以及债权债务等权利义务均由山西农商联合银行承继。
责任编辑:方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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