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前言
根据国际清算银行(简称:BIS,下同)2023年7月发布的《2022年BIS关于CBDC和加密货币的调查结果》(BIS 136号工作论文,Anneke Kosse 和 Ilaria Mattei),在2022年期间,以某种形式开展的中央银行数字货币(CBDC,下同)工作的中央银行份额进一步上升,达到93%,他们对短期CBDC发行的不确定性正在消退。零售型CBDC的工作比批发型CBDC进展更快:几乎四分之一的央行正在进行零售型CBDC试点。超过80%的央行认为同时拥有零售型CBDC和快速支付系统(FPS)具有潜在的价值,这主要是因为零售型CBDC具有特定的属性,可以提供额外的功能。调查显示,在2030年可能会有15种零售型CBDC和9种批发型CBDC公开流通。超过90%的央与其他利益相关者进行了接触,CBDC工作正处于设计概念验证、试点或实际运营阶段。新兴市场和发展中经济体(EMDEs)与发达经济体(AEs)之间的参与程度和参与实体的类型有所不同。它们也因CBDCs的类型和工作阶段而不同。调查进一步显示,到目前为止,稳定币和其他加密资产很少被用于加密生态系统以外的支付。约60%的受访央行报告称,他们已经加强了CBDC的工作,以应对加密资产的出现。
根据2021年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中国数字人民币的研发进展白皮书》显示,我国从2014年央行启动央行数字货币研究,成立法定数字货币研究小组,开始对发行框架、关键技术、发行流通环境及相关国际经验等进行专项研究。2016年,成立数字货币研究所,完成法定数字货币第一代原型系统搭建。2017年末,经国务院批准,人民银行开始组织商业机构共同开展法定数字货币(即,数字人民币,“e-CNY”,下同)研发试验。研发试验阶段已基本完成顶层设计、功能研发、系统调试等工作。2019年末以来,人民银行遵循稳步、安全、可控、创新、实用原则,在深圳、苏州、雄安、成都及2022 北京冬奥会场景开展数字人民币试点测试,以检验理论可靠性、系统稳定性、功能可用性、流程便捷性、场景适用性和风险可控性。2020年11月,增加上海、海南、长沙、西安、青岛、大连6个新的试点地区。2022年3月31日,在现有试点地区基础上增加天津市、重庆市、广东省广州市、福建省福州市和厦门市、浙江省承办亚运会的6个城市作为试点地区,2022年江苏、河北、广东及四川实现试点范围扩大到全省。至目前,用户可开通数字人民币钱包的银行为10个运营机构,包括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储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微众银行及网商银行。
从目前我国与国际主要经济体CBDC发展情况来看,2025年左右就会正式发布一批CBDC产品,比如我国目前通过多轮验证工作,在技术标准、应用场景和系统性能等各方面都处于全球领先水平,虽然在业务规则、激励模式和相关监管规则方面还有所欠缺,相信会随着试点工作的逐步深入将得以改善。同期各主要经济体央行也正逐步加快本国CBDC的工作进度,如印度央行于2022年11月启动数字卢比试点验证工作,目前多家参与银行参与数字卢比实际交易试点。俄罗斯央行原定2023年8月开始数字卢布真实交易试点工作,并预计于2025年正式发行数字卢布。欧洲央行已完成数字欧元相关法律审核、规则手册和激励模式制定,并已进行2轮内部技术架构和原型验证,并将于今年10月由欧洲议会最后审议是否正式开始数字欧元发行准备工作,欧洲央行预计在欧洲议会批准后,2年内可以正式发行数字欧元准备,同时以色列、瑞典、挪威、韩国央行基于DLT技术的CBDC也基本完成概念验证、技术验证阶段,同时香港、日本、新加坡一批侧重批发型CBDC发展的机构,也陆续进入实际交易试点阶段,所以预计在2025年左右会出现一批中大型经济体发布的CBDC产品。
本文通过科蓝软件数字货币分析模型,建立以用户渠道、支付服务、货币服务三层,及支持资产、基础设施、账本类型、货币价值、运营模式和钱包类型的六维整体分析体系,着重对数字人民币、mBridge、国内主要私营货币、主要经济体CBDC以及稳定币和加密货币体系进行分解比较,有利于大家对我国CBDC体系以及数字人民币服务体系的特点,以及各类货币体系间差异有个综合性比较。第二章根据科蓝软件数字货币分析模型结构数字人民币各基础组件。第三章复用数字货币分析模型对比国内零售数字货币体系的差异与各类数字货币特别。第四章进行主要经济体CBDC的比较分析。第五单完成e-CNY与加密货币生态体系的比较分析。最后以BIS CBDC三原则分析目前e-CNY问题与未来发展建议。
本文根据科蓝软件央行数字货币基础理论研究成果和相关实践形成,对已采用出版材料进行标注说明出处,因目前数字人民币公布的技术资料相对有限,为方便说明内容,我们进行了结构推演,难免有出错和遗漏之处,还请读者指正,我们会及时进行修正。
二、解析数字人民币体系
从数字货币分类看,数字人民币属于零售型央行数字货币(rCBDC),CBDC具有安全性、最终性、流动性和完整性的独特优势(BIS(2021))。随着经济体走向数字化,它们应继续受益于这些优势。鉴于货币是金融体系的核心,货币必须继续由可信赖和负责任的机构发行和控制,这些机构的目标是公共政策而非盈利(Cœuré (2021),Carstens (2022))。根据 BIS 支付与市场基础设施委员会(BIS CPMI,下同)2018年3月发布《中央银行数字货币》介绍了“货币之花”的货币分类法(Bech和Garratt(2017)),侧重于四个关键属性的组合:发行者(中央银行或其他);形式(数字或实物);可获得性(广泛或限制);以及技术(基于代币或账户)。货币基于发行者一般可分为央行货币和私营货币。货币形式上可分为实物货币和数字货币。而数字货币通常基于两种基本技术:储存价值的代币或账户(Green(2008)和Mersch(2017a))。现金和许多央行数字货币是基于代币,而央行储备金和大多数形式的私营货币是基于账户的。从定义上看CBDC是面向零售及批发用途的央行数字化货币形式,同时按价值存储模式不同,分为代币模式(Token-based)和账户模式(Account-based)。目前可以明确的是e-CNY以代币化载体存储零售客户(包括个人、企业、机构、政府等)所持有的货币价值。
2020年8月 BIS 发布880号工作论文《CBDC的崛起:驱动因素、方法和技术》,介绍了另一种分类方式:CBDC设计金字塔模式(Auer和Böhme(2020),从消费者需求出发,来确定零售型CBDC的设计方案,以资产分类(体系结构)、账本基础设施(DLT/传统式结构)、账本类型(账户模式/代币模式)和CBDC类型(批量型/零售型)四个维度,并单独讨论了CBDC的运营模式分类,并对中国央行数字货币(DC/EP项目)进行了分析。
根据目前对各类数字货币的特性统计分析,我们通过用户渠道、支付服务、货币服务三层,同时通过支持资产、基础设施、账本类型、货币价值、运营模式和钱包类似六个维度,建立科蓝软件数字货币分析模型,并对数字人民币(含mBridge)、银行存款、第三方支付机构账户余额、全球主要经济体发展较快的CBDC产品以及加密货币生态(含稳定币和加密资产类产品)进行更具体的比较分析。
支持资产
货币的三大职能(即定价、支付和价值储藏)的有效性,本质上是依托其支持资产的有效性。以e-CNY为例的CBDC因其是央行负债,具备最安全的结算资金以及结算最终性,而稳定币的支持资产多为商业银行负债(多数为一揽子资产配置方案),其币值稳定性受其存放商业银行资金影响,如硅谷银行(SVB)破产带来一系列连锁反应,稳定币USDC一度“脱锚”,USDC是一种与美元1:1锚定的稳定币,价格通常稳定在1美元左右,最初由Circle公司和加密交易所Coinbase合作发行,但硅谷银行倒闭后,短期内跌破0.87美元。再如目前主流加密资产如比特币、以太币等,因其没有支持资产,币值极不稳定,甚至出现日跌幅超过20%的极端情况,基本丧失了定价和价值储藏的货币职能,因此BIS将期命名为加密资产与稳定币都属于加密货币生态系统(详见 BIS 向G20财长和央行行长提交的报告《加密货币生态系统:关键要素和风险》(BIS,2023年7月))。
商业银行存款是商业银行对客户的负债,其支持资产为本机构经营资本金、各类业务生产的资产、存款保险等,并按监管要求向央行存放一定比例准备金(如我国,2023年4月的金融机构加权平均存款准备金率约为7.6%),通过法定准备金率、超额准备金率和现金在存款中的比率控制货币乘数,以调节社会货币供给能力,满足经济活动对货币的流通量需求。
比较特殊的是我国的第三方支付机构的私营货币体系(即非银支付机构客户账户余额,如微信、支付宝余额),因2019年已实现100%客户备付金存在中央银行,变相实现货币乘数为1的狭义银行(Narrow bank)管理,因此理论上讲也可以被认为是央行负债,但其与e-CNY体系的区别在于,e-CNY由央行发行,再进入流通系统,是理论上绝对安全的资产,而非银支付机构的私营货币体系支持资产的安全性,受非银支付机构的业务合规性和监管有效性影响。(详见 易纲 2023中国数字经济发展和治理学术年会“数字经济青年学者讲习班”演讲内容)
基础设施
目前CBDC及数字货币体系,技术特性主要考虑点包括:可用性、安全和弹性、性能和可扩展、互操作性、灵活和适应性强以及环境友好性,而数字货币体系的核心基础设施是所运营的核心账本系统,允许发行、赎回和结算以及潜在的其他活动,目前根据技术路线不同,可分为集中式账本技术(CLT)和分布式账本技术(DLT)两种。CLT采购传统集中式管理系统,目前多采用分布式数据库(如:阿里OceanBase,腾讯TDSQL以及华为 GaussDB等)提升系统的性能,目前国内应用已经非常成熟,也是大型经济体常见使用的基础设施方案,比如我国e-CNY、ECB的数字欧元、印度央行的数字卢比,俄罗斯央行数字卢布等数字货币平台等等。
DLT是源自加密货币生态创新的新型账本体系,一般使用区块链分布式存储的账本体系,其包含很多有益的特性,如:
·去中心化:许多第三方参与维护分布式账本的副本并处理分布式账本的更新(例如交易)。这需要一个“共识过程”,以确保分布式账本的所有副本都同步并存储相同的信息。
·数据共享:分布式账本的可见性,包括提供访问范围更广的参与者以“读取”分布式账本上的数据和有权更新(“写入”)分布式账本上的数据。
·加密使用:可用于启用不同类型功能的密码功能范围,包括使用公钥密码来验证发送付款指令的人有权这样做,或使用密码证明来断言事实关于分布式账本(例如,发生了特定交易)。
·可编程性:创建所谓的“智能合约”,可用于自动执行协议条款并发起相关交易,而无需人工干预。
目前采用DLT架构进行零售型CBDC实验的央行包括以色列、瑞典、挪威、韩国、日本央行等,以及大多数批发类CBDC项目,如BIS香港创新中心牵头的mBridge项目,BIS瑞士创新中牵头的Jura 项目,以及BIS新加坡创新中心牵头的Dunbar项目等。(详见BIS 向G20财长和央行行长提交的报告《CBDC 的经验教训》(BIS,2023年7月))
使用分布式集中管理的DLT(即使用少量许可节点运营的DLT)的一些好处,如增强系统弹性、冗余和安全。这些功能也可能引入不必要的技术复杂性。此外,也有可能通过成熟的数据管理策略实现DLT的优势能力的替代。
根据英国国家网络安全中心(NCSC)的一份白皮书认为,DLT只可能在以下所有需求都必须满足的情况下才会有用:
a)多个实体需要能够写入数据;
b)写数据的实体之间缺乏信任;
c)没有可信的中央机构可以代表实体写入数据。
如果上述任何一项声明被评估为不满足,那么NCSC认为“传统技术,如数据库,可能更合适”。(详见 《数字英镑:技术工作文件》(BOE,2023年2月))
所以对于CBDC对基础设施的选择,因根据应用场景不同而选择合适的架构,比如以我国CBDC发展情况来看,面向国内零售支付场景的e-CNY系统选择了CLT技术体系,而面向跨境支付场景的mBridge系统采用的DLT技术体系,因其更符合多边央行间建立统一CBDC平台的应用特性。同时与其他多边CBDC跨境项目不同,mBridge是由央行数研所主导的私有化mBL账本体系,以及备选我国独立研发Dashing的新共识机制(注:Dashing 是央行数研所和清华大学王小云团队合作的可解决共识算法四方难题,性能比主流区块链性能最高提升15倍以上)。(详见 《mBridge项目:通过CBDC连接经济体》(BIS,2022年10月))。
账本类型
作为货币价值存储和结算引擎的主要技术选项,目前账本类型主要分为基于代币(Token-based)和基于账户(Account-based)两种类型。两账本类型关键区别是交换时需要的验证形式(Kahn和Roberds(2009))不同。CBDC属于各国的法定货币,跟现金一样,其价值基于物权,物权概念在法律上是谁占有、谁拥有,因此可以发现代币模式为实物货币的数字化表示提供基础,也是数字货币体系里最核心创新点,这也是各国央行吸收加密货币生态领域创新中最普遍采用的内容,所以各国CBDC多采用代币模式(即 Token-Based)。
基于代币的数字货币(或支付系统)的基础能力是实现数字代币的发行、销售和不同持有人间的转移,这些能力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发行人、付款人及收款人验证支付对象的有效性的能力。与传统账户验证持有人身份不同,代币模式本质是验证对物权的拥有权,这里主要使用目前成熟的PKI体系中数字签名的签名和验签能力。
对于现金,人们担心的是伪造,而在数字货币应用中,人们担心的是数字代币的真伪(电子伪造),以及是重复消费的安全性,需要通过钱包系统通过交易签名密钥调用数字货币核心系统的基础功能,实现数字货币支付的可用性,同时保障交易的匿名性,为保护体现数字货币物权拥有权的交易密钥,并为客户提供更具体验支付流程。
目前主流的数字货币服务体系是将代币系统与钱包系统合并看作新型数字货币的必要组成部分。钱包系统会存储用于货币交易验证的签名密钥信息,使用时需要通过验证持有人信息和真实意愿,因此钱包系统多采用用户熟悉的基于账户的身份认证体系,同时于由CBDC离线支付是账本体系的终端侧应用,继承了其物权价值特性,所以一个完整的钱包服务服务基于APP/PC的软钱包体系和基于设备的离线硬钱包体系,这也是为什么各国数字货币多称为泛账户体系,比如我国e-CNY被定义为兼容基于账户、准账户和基于价值三种方式,广义账户体系为基础的特性,因为描述的是更便于理解和客户直接操作数字钱包服务特性,而非底层数字货币特性。
数字货币的代币模型,一般均借鉴加密货币生态体系常见的以特定数据模型记载货币价值的方法。这些特定数据模型被称为未使用的交易输出((Unspent Transaction output, 简写:UTXO,下同 )。当一个UTXO被一个交易耗尽时,它就不能再使用了。反过来,由交易创造新的可使用的UTXO。
UTXO的地址被用来验证一项交易是否已经由UTXO的所有者签署。在拟议的数字欧元数据模型中,它是由一个公钥的哈希值给出的。所有权是通过用相应的私钥签署一个交易来证明的。
基于代币模型的数字货币支付(转移交易)
交易更新结算核心中可用UTXO的状态。可用的UTXO列表,即输入UTXO,被标记为“不可用”,而输出UTXO创建新的“可用”UTXO列表。从会计的角度来看,任何保留UTXO数额之和的此类操作都可被视为有效。为了处理付款,还需要整个交易由输入UTXO的所有者签署(如前一节所述),证明所有者同意在此交易中花费UTXO。
发送到结算核心的交易请求需要满足额外的约束条件,即:
·所有的输入UTXO都有相同的地址,可以称为付款方的地址。
·只有两个输出UTXO,其中一个的地址与所有者相同,作为 “变化”回到输入UTXO的所有者。
另一个地址是(支付)交易的收款人的地址。这两个输出UTXO可以通过让第一个(1)是指收款人收到的金额,第二个(2)是指变化。图6显示了一个满足这些约束条件的交易实例。
表2中总结了用于建立交易的数据。在这些数据中,包括了对参与机构(付款方的中介机构)的参考,以便能够对该交易进行回访。可以检查一下,从这个输入数据中,可以唯一地指定一个完整的UTXO交易。
每个交易请求将被赋予一个交易标识符,该标识符对于建立请求的数据来说应该是唯一的。对于简单的交易,一个标识符可以被赋予为连接的请求的所有输入的列表(如上表)。此外,交易请求应伴有一个时间戳和定义请求的数据的有效签名(压缩在交易ID中),其私钥与付款人的公钥相对应。表3中总结了完成交易请求的数据。
交易的验证包括对一个数字签名的验证,可能还有对发送方(付款人的中介)的验证。(详见,ECB《数字欧元原型设计的技术资料包》(ECB,2022)))
货币价值
代币式数字货币通常以一个数字模型(如UTXO数据模型)记录所持有货币的价值、可用性以及签发人、持有人及智能合约等信息,同时代币的价值可分为固定价值(更像纸币)和灵活价值(更像支票)。代币价值模式不同导致资源消耗阶段不同,如固定价值的代币模式(如印度央行的数字卢比)批量发行不同金额的代币,减少了代币发行和销毁时的资源开销,但一笔交易可能会涉及多笔代币的转移交易,且交易金融越大需要消耗的资源越多。而且灵活价值的代币模式(如中国央行数字人民币),不同交易金融的转移交易时消耗资源基本一致,但会产生大量代币发行和销毁交易的资源开销。
运营模式
设计CBDC的一个关键问题是中央银行和私营部门在促进获取和使用CBDC方面的各自作用。目前全球有三种发行和管理CBDC的模式。关键的区别在于法律索赔的结构和中央银行保存的记录的模式,一般被叫为CBDC运营模式,包括:
A)单层模式,这种模式也被称为“直接型CBDC模式"。直接型CBDC系统是指中央银行负责管理CBDC系统的所有方面,包括发行、记账、交易验证等。在这种模式下,中央银行操作零售CBDC账本,因此中央银行服务器参与所有支付。在这种模式下,CBDC代表了对中央银行的直接负债,中央银行保持着所有余额的记录,并在每笔交易中更新它。它提供了一个非常有弹性的系统的优势,因为中央银行对零售账户余额有完整的了解,这使得它可以轻松地兑现索赔,因为核查所需的所有信息都可以随时获得。这种模式的主要缺点是,它使私营部门的参与边缘化,阻碍了支付系统的创新。这种模式是为脱媒而设计的,中央银行直接与终端客户互动,有可能扰乱当前的金融体系,并会给中央银行在管理客户开户、KYC和AML/CFT检查方面带来额外的负担,这可能会证明中央银行的困难和成本。这种模式只有部门小型经济体采用。
B)双层模式(中介模式)这种模式CBDC被设计成双层运营系统,中央银行和其他服务提供者各自发挥其作用。中介架构下有两种模式,即间接模式和混合模式。
间接模式,也称“间接型CBDC”模式,消费者将在商业银行或服务提供商的账户/钱包中持有其CBDC。由中介机构根据要求提供CBDC服务功能。CBDC是央行负债,不会体现在中介机构的资产负债表中,中央银行将只跟踪中介机构的批发型CBDC余额。中央银行必须确保批发型CBDC余额与零售客户的所有零售余额相同。
混合模式,在混合模式中,对中央银行的直接货币运营与私营部门的信息传递层相结合。中央银行银行将向其他实体发放CBDC,使这些实体负责所有与客户有关的活动。在这种模式下,商业中介机构(支付服务提供商)向终端用户提供零售服务,但中央银行保留零售交易的账本。这种架构在两个引擎上运行:中间机构处理零售支付,但CBDC是对中央银行的直接负债,中央银行还保存所有交易的中央账本,并运行一个备份技术基础设施,允许它在中间商遇到破产或技术故障时重新启动支付系统。
间接模式和混合模式最大的区别是,中介机构的功能边界,e-CNY采用的是间接模式,所以指定运营机构从央行取得CBDC后,建立自身面向零售客户的e-CNY账本体系和钱包服务体系。而俄罗斯、欧洲央行采用混合模式,由央行统一运营货币和钱包的基础功能,由中介机构完成KYC/CDD和面向终端客户的钱包服务、叠加和增值业务。
钱包模式
与传统实物货币本身就是支付工具不同,数字货币自身只包含价值存储和价值转移的能力,需要通过数字钱包对数字货币的管理能力实现其支付功能,因此如 e-CNY 这样的数字货币体系是货币服务和钱包服务的结合体,而且我们熟悉的钱包APP(如 数字人民币APP、支付宝APP、微信APP、商业银行手机银行APP等)是只是提供钱包服务的用户界面,是为用户提供支付类功能的载体,不能完全等同于数字钱包服务能力。
因代币模式数字货币依据私有密钥签名完成物权转移的交易过程,根据钱包操作货币交易的能力不同,可分为托管式钱包和自托管钱包。其中托管式钱包即集中管理货币模式,钱包服务能力属于运营服务能力的一部分,为终端客户提供APP、PC及设备接入,提供服务,这种模式是各国CBDC和加密货币生态交易机构常采用的模式。而自托管模式将交易密钥存储在客户钱包应用中,与数字货币结算系统直接完成货币交易。典型的加密资产类产品(如比特币、以太币及部分稳定币等)多采用这种模式,以实现其分布式金融服务目标。
三、国内主要零售数字货币对比分析
本节通过对三种零售型CBDC运营模型的比较,结合上述基础设施、账本类型、货币价值等内容,我们可以总结得出,目前我国 e-CNY 可以被定义为:基于集中式账本(CLT,以同)的灵活价值代币模式的间接型双层运营架构的零售型CBDC(rCBDC ,以同)。
为方便比较,我们将央行数字货币应用在跨境支付领域的mBridge平台(按BIS 统计口径为批发型CBDC(wCBDC)跨境支付应用),都归纳到数字人民币分类(即DC/EP)。
同时为方便理解,我们将三层六维的科蓝软件数字货币分析模型和数字货币基础功能,按功能边界叠加到一张图中进行分析。
数字人民币
数字人民币是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的一种央行数字货币,是公共货币的一种形式。中国央行建设其数字货币电子支付系统(DC/EP)。其中DC是数字货币(Digital Currency)的缩写,EP是电子支付(Electronic Payment)的缩写。数字人民币支持与传统电子支付系统长期并存,并充分利用现有金融基础设施,实现不同指定运营机构钱包间、数字人民币钱包与银行账户间的互联互通,提高支付工具交互性。
自2019年末以来,人民银行遵循稳步、安全、可控、创新、实用原则,在深圳、苏州、雄安、成都及2022 北京冬奥会场景开展数字人民币试点测试,以检验理论可靠性、系统稳定性、功能可用性、流程便捷性、场景适用性和风险可控性。2020年11月开始:增加上海、海南、长沙、西安、青岛、大连6个新的试点地区。2022年3月31日,在现有试点地区基础上增加天津市、重庆市、广东省广州市、福建省福州市和厦门市、浙江省承办亚运会的6个城市作为试点地区,2022年江苏、河北、广东及四川实现试点范围扩大到全省。至目前,用户可开通数字人民币钱包的银行为10个运营机构,包括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储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微众银行及网商银行。
根据 BIS 对rCBDC运营模式分类,e-CNY属于间接式双层运营架构,与实物货币一样,央行负责按市场需要发行一定数量的e-CNY,并由指定机构运营机构通过准备金账户1:1兑换,并存放于其自有面向零售支付体系的e-CNY账本,这就常说“一币两库”的基础运营体系。以图是我们根据目前多方收集资料最后汇总推演的e-CNY运营架构。
通过多年研发、试点工作,目前数字人民币已形成两层运营架构和多层服务架构的成熟服务体系。截止2023年9月已发生近2万亿的实际价值交易量和大量的应用场景创新,持续保持全球央行数字货币领先位置。
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目前e-CNY在业务规则、激励模式、相关监管政策等方面仍有很多不可忽视的问题存在。以间接式双层运营架构为例,二层指定运营机构起到枢纽作用,做为钱包运营机构并兜底KYC等监管政策执行,二层运营机构向2.5层代理输出e-CNY钱包服务能力的同时,也向其自有客户提供e-CNY流通服务和场景创新,同时由于各运营机构拥有各自独立的e-CNY钱包品牌和不同的扩展和增值服务能力,会产生对e-CNY货币功能分散风险,加大2.5层合作金融机构的对接难度,以及由于缺乏平等、公平的环境,打击2.5层合作金融机构开展数字人民币业务热情,违背CBDC发展的不伤害和促进鼓励创新和效率原则。
mBridge 多边货币桥
mBridge 项目使用基于分布式账本技术(DLT)的通用平台进行跨境支付实验的多边央行数字货币平台(multi-CBDC,多边CBDC以下简称:mCBDC),多家中央银行可以在该平台上发行和交换各自的中央银行数字货币。mBridge 的价值主张是,一个高效、低成本和通用的多边CBDC平台可以提供直接的中央银行和商业参与者连接的网络,大大增加国际贸易流动和整个跨境业务的潜力。为了测试这一提议,由BIS香港创新中心牵头,由香港金管局、中国人民银行数研所、泰国央行和阿联酋央行联合定制设计和开发了一种新的原生区块链mBridge账本,作为多币种跨境支付的专门和灵活的平台实施。mBridge平台特别关注模块化功能、可扩展性以及对特定管辖区政策和法律要求、法规和治理需求的遵守。平台设计确保mBridge遵守CPMI/BIS创新中心/IMF/世界银行提交给 G20 的报告所强调的五项总体CBDC原则:不伤害原则、提高效率、提高弹性、确保与非CBDC 系统的共存和互操作性并加强金融包容性。
在第一期PoC实验的六周时间里,mBridge平台通过一项涉及以选定的国际贸易用例为中心的实际价值交易的试点进行了测试。在试点之前奠定了重要的基础,包括中央银行和商业银行内部和之间的广泛协调,以及量身定制的法律协议和预演,最终促成了它的成功。2022年8月15日至9月23日期间,来自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国大陆、阿联酋和泰国的20家商业银行代表其企业客户使用在mBridge平台由各自的中央银行提供。该试点通过直接在平台上并代表企业客户结算实际价值来推进mCBDC实验。该平台发行了超过1200万美元,促成了160多项支付和外汇PvP交易,总价值超过2200万美元。
试点的真实交易环境也揭示了一系列政策、法律以及mBridge等mCBDC跨境支付平台的监管考虑。将中央银行资金的使用权直接扩展到外国参与者并在共享账本上进行交易需要进一步探索政策、数据隐私和治理方面的考虑。一种新的数字货币形式和mCBDC平台也提出了具有挑战性的法律问题,这些问题取决于每个参与司法管辖区的现行规则和法规,并且可能需要进行监管变更以实现完全的法律确定性和明确性。虽然其中一些考虑可以通过平台的当前设计来解决,但其他考虑需要进一步的开发和探索。
根据项目早期阶段的经验教训、试点和政策、法律和监管分析,mBridge 项目将继续进行技术建设和测试。这包括改进现有的功能和为平台添加新的功能,它在2023年会继续向最小可行产品(MVP)发展,最终成为就绪的生产系统。
试点项目的另一项发现是,mBridge能够轻松地与国内批发支付系统集成,可以为参与者节省时间,并允许直接处理。该平台的模块化框架允许与国内支付系统进行手动和自动集成。PBoC利用自动发行和赎回功能将平台整合到其 e-CNY 国内实时系统中,发行和赎回交易量最高,这可能并非巧合。为了在未来走向自动整合,过渡期间其他国家的央行都利用了mBridge上的手动发行和赎回功能,手动过程增加了时间和摩擦的过程,尽管任何控制和协调问题在试点期间迅速得到解决。因此,该平台的央行与国内CBDC和支付基础设施的无缝整合,以及自动化的CBDC发行和赎回过程,对mBridge未来的成功至关重要。(详见:mBridge 项目:通过CBDC连接经济体-中文版,BIS,香港金管局,2023)。
结合以上内容,我们可以推演出我国央行数字货币体系,在面向国内零售支付领域的零售型CBDC(rCBDC),以及面向跨境支付的批发型CBDC(wCBDC)均已完成真实价值的试点工作,在不同基础设施(即CLT和DLT)环境下实现不同类型CBDC的服务场景,并可以无缝协调为客户提供更多特色的叠加和增值服务。充分发挥CBDC的最安全结算资金、最快捷、最智能的数字货币体系支撑数字经济发展。
非银支付机构账户
我国的第三方支付机构的私营货币体系(即非银支付机构客户账户余额,如微信、支付宝余额),因2019年已实现100%客户备付金存在中央银行,变相实现货币乘数为1的狭义银行(Narrow bank)管理,因此理论上讲也可以被认为是央行负债,所以图8:国内主要数字货币对比分析里,我们用虚线(蓝色)表示非银支付机构货币的支持资产为央行负债。
在基础设施上多采用存储于分布式数据库的基于账户余额模型的集中式账本模式,同时在运营模式上采用单层架构,这样有效提升非银支付机构的交易并发处理能力,这也是我国移动支付领域处于国球领先的技术体系,为e-CNY的架构设计上提供很多有益参考,从目前相关资料可以看出e-CNY采用存储于分布式数据库的代币模式(UTXO模型)的集中式账本模式,很大程度上也是为应对中国互联网支付海量交易量做好准备。因其本身定位就是新型零售支付基础设施。
但其与e-CNY体系的区别在于,e-CNY由央行按需发行,再进入流通体系,是理论上绝对安全的资产,而非银支付机构的私营货币体系支持资产的安全性,受非银支付机构的业务合规性和监管有效性影响。
商业银行存款
银行存款是客户储存在商业银行的款项,是货币体系重要组成部分,与央行发行的公共货币不同,一般被称为私营货币。通过科蓝数字货币分析模型我们可以看出,其服务结构与非银支付机构账户基本相同,主要区别在于支持资产部分,银行存款是商业银行对客户的负债,其支持资产为本机构经营资本金、各类业务生产的资产、存款保险等,并按监管要求向央行存放一定比例准备金(如我国,2023年4月的金融机构加权平均存款准备金率约为7.6%),同时商业银行受到更严格的行业监管,目前风险率极低,是公众信任的资产。
银行存款与非银支付机构账户资金一样被定义为私营货币,与公共货币货币不同,经过多年的发展,目前数字化程度已经非常的高,是公众日常进行零售支付的主要方式,也是非银支付机构账户资金和其创新支付工具(如:快捷支付)背后资金的唯一或主要资金来源。也因其和非银支付机构在数字支付领域表现已非常优秀,衍生出创新央行数字货币无实用意义的论断,但CBDC的一个重要意义是在互联网支付时间为私营货币提供价值锚定功能。
公共货币与私营货币一直共存,并在得到公共货币稳定支持下才能产生有效的私营货币创新,以银行存款为例,其货币的稳定性是可随时完成1:1比较兑换成人民币为基础的,当其无法按客户需求完成兑换时,一定出现对其货币的不信任,从而引发对其货币的挤兑现象。也可以说长久以来实物央行货币是商业银行货币稳定锚,而商业银行货币又为其他私营提供价值锚定服务。那么同样的原理,在数字经济时代同样也需要一个更加安全、稳定和数字化的私营货币稳定锚,这也是目前各国都在推进央行数字货币体系研发的原因之一。
代币化存款及未来货币体系蓝图
另外,比较关注点是商业银行存款是否也需要进行数字化转型,与央行数字货币一样,主要是对账户类型进行调整,由账户余额模型转换成代币模型。这也是目前BIS及部分国家在试点的代币化存款(Tokenised deposit)以及代币化资产(Tokenised Asset)在验证的工作,根据BIS判断未来数字化货币体系,将产生一种新型的金融市场基础设施,统一账本可以通过将央行数字货币、代币化存款和代币化资产结合在可编程平台上,获取代币化的全部好处。除了通过交易的无缝整合来改善现有流程外,统一账本还可以利用可编程性来实现目前不可行的安排,从而扩大可能的经济成果的范围。多个账本(每个账本都有特定的用例)可以共存,通过应用程序接口相互连接,以确保互操作性,并促进金融包容性和公平竞争环境。(详见,BIS 2023年年度经济报告第三章节-未来货币体系蓝图,(BIS,2023年6月))。
但代币化存款是否为有效的创新,也存在不同的意见,比如BIS 认为未来构建全面代币化数字货币体系,借助可编程平台将进一步提升货币交易效率,更有效的保证货币功能一致性以及货币的单一性。同时以原央行行长易纲认为代币价值是基于物权,但存款是一个资产负债的概念。物权和存款在支付和交易过程中的法律属性差异很大。物权的价值可以直接转移,存款作为银行负债在转移过程中必须要经过银行这个第三方,不能直接转移。所以Tokenised Deposit的具体性质及其含义还有待进一步深入探讨。(详见,《关于数字人民币的思考与讨论》,(易纲,2023年8月))。
同时我们也发现在BIS 2022年度经济报告里的,阐述了对未来货币体系充分应用可编程性、可组合性和代币化等创新功能,实现货币和支付体系的数字化转型,本质是建立以CBDC为基础的新型数字货币和支付服务体系。
BIS 在2023年度经济报告 - 未来货币体系蓝图章节里,进一步描述于全代币化统一账本体系和智能合约服务平台的未来货币体系蓝图,总体上认为随着央行货币的代币转型以及如智能合约等新型支付能力的出现,会进一步推动私营机构货币体系的代币化转型,从面最终实现数字货币体系由目前基于账户余额模型向代币化模型的转变。该体系利用代币化的潜力来改善旧货币体制,并促成新的货币体系。该蓝图的关键要素是CBDCs、代币化存款和其他对金融和实物资产的代币化债权。该蓝图设想这些元素被整合在一种新型的金融市场基础设施(FMI)-- “统一账本”中[见Carstens (2023a)]。代币化的全部好处可以在统一账本中得到利用,因为结算的最终结果保障来自与其他债权同在可兑换的央行资金。利用对中央银行资产的信任,这种共享资产的结算模式有很大的潜力来加强货币和金融体系。
四、e-CNY与主要经济体rCBDC比较分析
世界各国央行正在加紧努力,为央行数字货币(CBDCs)作为数字现金(零售)或代币化储备(批发)做好准备。一个设计良好的CBDC将是一个安全和中立的支付和结算资产,作为一个共同的可互操作的基础,新的支付生态系统可以在此基础上发展。它将促成一个开放和一体化的金融架构,同时促进竞争和进一步创新。
据BIS CBDC调查结果显示,在2022年期间,以某种形式开展的中央银行数字货币(CBDC)工作的中央银行份额进一步上升,达到93%,他们对短期CBDC发行的不确定性正在消退。零售型CBDC的工作比批发型CBDC更先进:几乎四分之一的央行正在零售型CBDC试点。超过80%的央行认为同时拥有零售型CBDC和快速支付系统(FPS)具有潜在的价值,这主要是因为零售型CBDC具有特定的属性,可以提供额外的功能。调查显示,在2030年可能会有15种零售型CBDC和9种批发型CBDC公开流通。
在2022年期间,从事某种形式的CBDC工作的央行比例上升到93%(图10.A)。与2021年一样,这些央行要么只专注于零售型CBDC,要么同时参与零售和批发型CBDC工作(图10.B)。重要的是,央行的CBDCs工作取得了进一步的进展。超过一半的央行正在进行具体的实验或正在进行CBDCs的试点(图10.C)。多家央行在2022年完成了零售或批发型CBDC实验。例如,瑞典央行测试了e-krona可能的技术解决方案,并和纽约联邦储备银行发表的研究表明,批发型CBDC可以显著加快跨境交易。(详见,BIS《取得进展:2022年BIS关于CBDC和加密货币的调查结果》(BIS,2023年7月))
在上文调查内容时间外,2022年11月印度开始试点其数字卢比(Digital Rupee),2023年8月俄罗斯央行与13家银行启动数字卢布(Digital Ruble)试点工作,同时欧洲议会将在2023年10月审议是否批准欧洲央行进入数字欧元的研发试点阶段。根据目前各国CBDC推进情况,我们判断2025年左右可能就会有大型经济体系正式发行CBDC。
图15展示子目前全球CBDC发展现状,我们根据各国CBDC推进情况、市场规模和架构特色,选取印度央行(数字卢比)、俄罗斯央行(数字卢布)、欧洲央行(数字欧元)和以色列央行(数字谢克尔)四个零售型CBDC产品,与数字人民币进行比较分析,详见图16:e-CNY与主要经济体rCBDC的比较分析。以期更全面展现CBDC应用特点。
数字卢比
印度央行(即印度储备银行,Reserve Bank of India,简称:RBI,下同)的零售型CBDC产品被称为数字卢比(Digital Rupee,简写为:e₹),RBI发行数字卢比的主要动机是提高对CBDC的认识,特别是数字卢比的计划功能。RBI的说明还试图解释引入数字卢比的方法。RBI希望发行和使用尽可能接近纸币的数字卢比,并以无缝方式管理引入数字卢比的过程。
从目前RBI官方发布的《印度央行数字卢比概念说明文件》(RBI金融科技部,2022年10月)分析显示,RBI于2020年10月成立了一个内部工作组,以开展关于适当的设计的研究。印度政府在2022年2月1日提交给议会的联邦预算中宣布,从2022-23财政年度起推出印度中央银行数字货币(CBDC)(数字卢比)。在预算公告中指出,CBDC的推出将大大推动数字经济的发展。预算中还规定了使用区块链和其他技术引入CBDC作为“更有效和更便宜的货币管理系统”所要实现的广泛目标。印度政府通过2022年3月30c日的公报通知,对《1934年印度储备银行法》进行了必要的修订,从而使CBDC的试点和后续发行得以运行。2022年2月,储备银行成立了一个由储备银行执行董事Shri Ajay Kumar Choudhary担任主席的CBDC内部高级别委员会。2022年11月印度央行启动部分银行部分区域参与的试点活动。
数字卢比的结构特点
根据图16:基于科蓝软件数字货币分析模型的e-CNY与主要经济体CBDC比较分析图可以发现,目前数字卢比体系与数字人民币整体结构选择比较相似,差异点在数字卢比使用仿照实物卢比的固定价值模式。同时比较引人关注的,各参加银行发布的数字卢比钱包均采用统一识别体系,有效保证了货币功能一致性,减少货币分散风险。
数字卢布
俄罗斯的中央银行是俄罗斯银行(Bank of Russian,简称:BoR,下同)发行的数字卢布(Digital Ruble)采用以金融机构为结算方的零售两级运营模式,并且BoR向金融机构和联邦财政部开放钱包,金融机构在数字卢布平台上向客户开放钱包,并在其上进行支付。
即数字卢布采用间接式双层运营架构,但与数字人民币不同的是,基础服务平台由俄罗斯央行统一提供,提供的功能包括:
·BoR是数字卢布的发行方。
·数字卢布是BoR的负债。
·数字卢布以1:1的比例被记入银行存款的相应借方。
·BoR向金融机构和联邦财政部开放钱包,金融机构在数字卢布平台上向客户开放钱包。
·只向客户开放一个数字卢布的钱包。
·客户的数字卢布钱包托管在数字卢布平台上,不反映在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表上。
·放在钱包里的数字卢布不会对余额产生利息。
·当金融机构破产时,钱包里的资金可以通过客户所在的任何其他金融机构获得。
为了保证客户进行交易的安全性,BoR计划开发一个软件模块,嵌入到金融机构的移动应用程序中,并确保数字卢布平台与客户的互动,以便在打开和补充钱包以及转移资金时确认行动。该机制确保只有在客户确认的情况下,客户才能用数字卢布进行交易。
数字卢布也有望为客户提供无缝的支付服务,从数字卢布转移到非现金和现金,以及从现金和非现金转移到数字卢布。数字卢布平台参与者的角色模式,如下:
第一层是BoR
· 平台运营商(BoR)
− 创建、维护和发展数字卢布平台。
− 将金融机构和联邦财政部连接到数字卢布平台。
− 规定了在数字卢布平台上进行交易的规则。
− 创建和传播与数字卢布平台合作的标准。
− 确定了数字卢布平台的信息安全和网络弹性政策。
· 发行人(BoR)
− 发行数字卢布,并可在线发行钱包。
− 确保数字卢布被记入金融机构和联邦财政部的贷方和借方。
− 在数字卢布平台上为金融机构和联邦财政部开放钱包。
第二个层次是金融机构和联邦财政部
· 金融机构
− 在数字卢布平台上为客户开通和充值钱包。
− 执行AML/CFT/CFPWMD和外汇法规定的业务规范。
− 核实客户电子签名验证、反欺诈检查、交易限额和身份的验证。
− 代表客户在数字卢布平台上进行转账和支付。
· 联邦财政部
− 是数字卢布平台的一个特殊参与者。
数字卢布的结构特点
根据图16:基于科蓝软件数字货币分析模型的e-CNY与主要经济体CBDC比较分析图可以发现,目前数字卢布体系与数字人民币整体结构选择基本一致,差异点在数字卢布使用由俄罗斯央行运营的数字卢布平台统一完成数字货币和数字钱包的对外服务,并且只支持用户开立一个钱包,通过 SDK+API 模式向参与金融机构提供钱包管理和交易功能。由数字卢布平台采用间接式双层架构模式运营,由金融机构完成AML/CFT/CFP 等监管政策面向最终用户服务,保持目前成熟的央行与金融机构协监管和运营模式。另外比较有特色的是数字卢布平台为财务部建立专用钱包场景。
数字欧元与数字英镑
数字欧元与数字英镑运行模式比较类似,同时他们推进模式基本相同,所以合并在一起介绍。欧洲央行(European Central Bank 简称:ECB,下同)与英国央行(Bank of England 简称:BoE,下同)采用的是调查咨询、概念验证、技术验证和基础规则审议相结合的模式推进,欧洲议会将会在今年10月审议授权ECB数字欧元研发试点工作,ECB承诺得到授权后将于两年内完成正式发行的准备。
2020年10月,ECB发表了第一个报告,就欧元体系可能发行的CBDC称为数字欧元,被定义“用于公众零售交易(即:包括公民和非银行公司),而不是只被用于批发支付系统传统参与者(通常是银行),并由央行管理的支付系统”。2021年7月,欧洲央行决定从2021年10月1日开始,对一个数字欧元项目启动为期两年的调查阶段。对CBDC最终将被发行的预期,反映了在一个越来越多的人和商户更喜欢电子支付的便利性的世界里,维持央行资金的好处。央行货币是最基本、最优流动性和最具弹性的货币形式,应该继续发挥作用。
欧洲央行指出,如果CBDC要想取得成功,央行就需要建立数字货币作为一种广泛地使用的交换手段,以实现必要的网络效应,但不会成为一种重要的投资手段。CBDC的三个关键成功因素是:(ⅰ)商户接受;(ⅱ)中介机构愿意分销它,并根据需要与用户互动;(ⅲ)个人和公司使用其支付的有吸引力的价值主张。这也提出了针对CBDC的商业模式的问题,例如对前端服务提供商的激励。
根据第四次数字欧元调查阶段的进展报告(ECB,2023年7月)介绍目前数字欧元调查阶段工作基本完成。欧洲央行欢迎欧盟委员会提出的关于数字欧元和现金的立法建议。欧洲央行随时准备提供技术投入,以支持欧洲共同立法者的工作,并充分尊重所有参与方的机构授权。欧洲央行将在今年夏天后就立法提案发表意见。(详见:"欧洲议会和欧盟理事会关于建立数字欧元的条例提案",欧盟委员会,2023年6月)
以下我们整理一下数字欧元目前发布特性的内容:
1)数字欧元激励模式
ECB介绍数字欧元是一种公共产品,反映了现金在数字领域的自然演变。因此,在欧元区的任何地方都可以广泛使用数字欧元进行支付和收款。但是,一个可行的支付生态系统依赖于建立网络效应。对于像数字欧元这样的公共产品来说,这意味着建立一个要求和经济激励措施的适当组合,向所有各方提供让人们对网络效应将会实现的信心。
数字欧元的激励模式应旨在确保所有利益相关者都能方便地分销、接受和支付数字欧元。一方面,激励模式应有利于最终用户,即主要是个人(作为付款人)和商户(作为收款人)。另一方面,应激励PSPs向其客户分销数字欧元,并向商户提供收单服务。激励与成本的平衡应有助于实现网络效应,使数字欧元在欧元区任何地方都能广泛使用,并应尊重其作为公共产品的地位。
虽然数字欧元的激励模式将是数字欧元立法框架的一个重要因素,由共同立法者决定,但欧元体系提出了一套四项核心原则。首先,作为一种公共产品,数字欧元应免费供个人日常基本使用。其次,立法保障应防止商户被中介机构多收费用。第三,与其他数字支付一样,中介机构仍应就其提供的服务获得补偿。最后,欧元体系将承担自己的成本。
2)数字欧元规则手册
ECB于2023年1月成立数字欧元规则制定小组(RDG),开展数字欧元计划规则草案的制定工作。第一稿的工作基于以下六个关键点,包括(i)功能和操作模式(端到端流程、对受监督中介机构的核心要求、最低用户体验标准等);(ii)遵守模式(计划资格标准、参与者义务等);(iii)技术计划要求(IT基础设施、API实施、技术标准等);(iv)风险管理;(v)计划管理(计划治理、变更管理流程等);以及(vi)计划通用条款(定义术语、变更历史、数字欧元计划范围等)。到目前为止,RDG主要关注的是对个人、商户和企业等数字欧元用户具有吸引力的使用案例和用户旅程。(详见:"数字欧元计划规则手册制定小组的最新情况",欧洲央行,2023年6月)。
RDG根据需求方用户群体代表的反馈表明,他们确实认为RDG中商定的用户旅程对消费者和商户具有吸引力。在欧盟委员会公布立法提案后,将适时启动有关遵守模式的工作(例如,涉及计划资格标准和参与者义务)。与此同时,工作组迄今已建立了三个专门的工作流。第一个工作流涉及计划兼容性,旨在最大限度地利用现有标准和计划解决方案。第二个工作流涉及数字欧元的客户身份识别和认证要求,而第三个工作流将致力于与基础设施相关的要求,目的是提出涉及中介机构和最终用户之间关系的技术和非功能性要求。
3)数字欧元PoC系统间接
用于在线支付的数字欧元后端原型被称为N€XT,是欧元系统从零开始开发的定制设计。N€XT采用基于UTXO数据模型,但非分布式账本技术(DLT)架构。选择该模型是因为它为欧元系统提供了最大的学习潜力,同时也考虑到了之前的实验。
N€XT结算引擎是后端原型的核心构件。主要挑战是实现和验证一个可水平扩展的结算引擎,确保交易处理的低延迟。同时在N€XT结算引擎中,需要存储两个不同的大型数据集:交易和UTXOs。考虑到所有这些要求,一个可扩展的解决方案需要依靠数据分片技术。
数字欧元支持在线用例的原型在概念上分为三层:
1. 结算引擎(称为N€XT):基于UTXO数据模型的结算引擎,用于处理数字欧元支付和兑出/兑回交易,并通过网络APP接口(API)提供服务。
2. 钱包服务:由数字欧元中介机构提供面向终端用户连接数字货币的支持服务,负责(i)管理用户钱包;(ii)接收来自面向用户的APP的支付指令;以及(iii)将支付指令转换为基于UTXO的交易报文,并将其发送至结算引擎进行结算。
3. 面向用户的APP/设备:与用户交互的设备或APP。
由欧元系统开发的后端原型的范围包括结算层,而由选定的市场参与者开发的前端原型的范围包括钱包服务和面向用户的APP/设备。
离线支付用例的范围略有不同。后端原型包括一个所谓的离线桥接器,该桥接器为前端提供一个接口,用于资金和资金清算操作,以及与中央银行流动性来源的必要连接(中介机构的数字欧元专用现金账户--DCA,该账户与在线用例的后端共享,用于资金清算操作)。被选中的参与者所开发的离线前端原型的范围包括以下中间层所需的所有功能向最终用户分发离线数字欧元(包括一个模拟支付账户系统,以进行兑出/兑回测试),以及面向用户的APP/设备,并额外要求这些APP/设备应基于安全元素。
4)核心、可选和增值服务
数字欧元核心服务可以被定义为那些从一开始就必须具备的服务,它们将从终端用户角度塑造数字欧元的核心产品。所有分销数字欧元的受监督的中介机构将被要求为终端用户提供这些核心服务,以实现在线和离线功能。这套核心服务包括(i)开设数字欧元账户、准入和KYC;(ii)关闭数字欧元账户和注销终端用户;(iii)支付工具管理(提供和维护);(iv)将数字欧元账户连接到支付账户;(v)用户生命周期管理流程[ 包括识别服务、数据更新、余额和交易信息显示、账户恢复、账户可携性和终端用户支持。];(vi)发行(手动和自动);(vii)兑回;(viii)销毁(手动和自动);(ix)兑出;(x)被动收款交易(一次性交易);(xi)认证;(xii)支付确认/拒绝通知;(xiii)退款[例如,由于消费者将购买的商品退回给商户。]和(xiv)争议/例外管理。
受监督的中介机构可以提供可选的服务,以加强核心产品,改善用户的体验。这些服务的提供对受监督的中介机构来说是自愿的。开发和提供可选服务欧元体系将通过数字欧元计划规则手册和开发后端功能来支持中介机构的服务。
以下一组可选服务将得到支持:(i)访问另一中介机构持有的数字欧元账户(账户信息服务);(ii)循环支付;(iii)通过预授权实现按次付费;以及(iv)从另一中介机构持有的数字欧元账户触发支付(被动收款服务)。欧元体系希望核心服务和可选服务的清单能随着市场开发新服务而不断发展。
增值服务的发展将完全由市场决定。举例来说,增值服务可以通过交付与支付服务以及P2P支付中多个付款人之间的分账(批量支付)等服务进一步提高终端用户的体验。
市场可以自由地为这些服务开发自己的平台和解决方案,因为欧元体系不会在定义这些服务的规则方面发挥作用,也不会预见后端的具体功能。
5)主要成果和经验
面向未来。后端原型的UTXO交易格式以单一、通用的消息格式支持多种类型的交易,并可轻松扩展以支持更多的交易类型。这使得它非常有利于以面向未来的方式支持核心和高级功能。为原型实施的交易类型包括支付、兑出/兑回和自动兑出/自动兑回等。区分这些交易类型并允许满足不同验证和输入数据要求的唯一参数是所谓的见证类型。见证类型是一种加密结构,基本上允许不同的授权方案运行同时。每种见证类型还可以采用不同的加密算法。UTXO见证类型提供的抽象功能不仅允许该系统可以扩展,还支持加密灵活性,因为无需大量开发工作就可以模块化地更改加密基元。
有条件支付。资金预留交易类型特别有趣,因为它允许有条件支付 [ 数字欧元术语表:有条件支付是指在满足预定条件时自动指示的支付。],而无需依赖智能合约(用户定义的程序,直接在结算层上存储和执行),而是基于API,具有类似的功能和保证。在有条件支付的情况下,付款人授权支付以及相关条件。为确保成功执行,一旦在满足条件的情况下,预留一定(最大)金额的资金,然后用于履行支付义务。与智能合约相比,这种方法可以明确区分交易的支付部分和相关的触发事件。支付渠道仍在市场基础设施的安全环境中,而触发事件可在平台外进行监控和检测,从而允许第三方提供创新的商业服务。
发行和赎回。在后端原型中,UTXO的创建/销毁(即发行/赎回流通中的数字欧元)有两种可供选择的方法。在第一种方法中,中介机构的DCA使用传统的基于余额的数据模型,而UTXO是在终端用户为其钱包兑出/兑回时,根据DCA的借记/贷记“即时”创建的。在第二种方法中,UTXO是在中介机构的DCA兑出/兑回时预先创建的,中介机构的DCA本身支持UTXO数据模型。原型实验表明这两种方法都可行。从技术角度来看,将DCA表示为UTXO钱包的第二种替代方案清楚地显示了其优势,尽管由于时间限制,尚未测试因最终用户大量兑出/兑回操作而导致DCA高吞吐量的情况。
可扩展性和性能。数字欧元后端原型面临的主要挑战之一是如何设计一个可扩展的架构,以支持高吞吐量和低延迟。对于无状态组件来说,可扩展性是显而易见的;然而,N€XT架构也依赖于有状态组件,即协调器和代币管理器。对N€XT原型的测试为水平线性可扩展性提供了良好的初步结果,表明计算资源的增加导致吞吐量成比例地增加。当系统被大量的交易请求淹没时,出现了一些与高处理延迟有关的问题。为了更好地了解这些问题的原因,有必要进行进一步的调查。
隐私。后端原型的主要研究目标之一是调查一种设计,以确保最终用户相对于欧元系统的隐私。事实上,基于UTXO的数据模型的优势之一是易于实施集中式账本,不允许将余额与任何特定个人相关联。N€XT原型原生支持一次性UTXO地址,不需要知道哪个钱包持有UTXO,也不需要知道其所有者的身份或化名,就可以处理UTXO交易。因此,原型显示,欧元系统能够在不知道任何用户的余额或推断其支付模式的情况下执行结算任务。然而,这种方法将要求中介机构管理一次性地址并实施某些功能,如检查持有限额。此外,它还需要纳入一些程序,以确保最终用户在中介机构突然停止运营的情况下能够收回资金。(详见 数字欧元调查阶段的第四次进展报告,ECB,2023年7月)
6)数字英镑简介
从目前公开的资料可见,英国CBDC相关工作由英国央行(英格兰银行,BoE,下同)和英国财政部(HMT,下同)共同领导,从2020年左右开始,2020年3月英国央行发布《货币的未来:中央银行数字货币的机遇,挑战和设计》的讨论文件,并于2021年9月成立了CBDC参与论坛(由来自行业、民间社会和学术界的高级利益相关者组成,以收集有关CBDC的政策考虑和功能要求的战略意见,该论坛将在帮助BoE和HMT了解设计、实施和运营CBDC的实际挑战方面发挥重要作用,目前有31位常任参与者,已举行5次)和CBDC技术论坛(从各种专业知识和观点收集有关CBDC所有技术方面的意见。该论坛将帮助BoE了解设计、实施和运营CBDC的技术挑战。目前有26位常任参与者,已举行6次)。
2023年2月发布数字英镑咨询文件(CP)和技术工作文件(TWP),基本明确需要发行数字英镑以数字经济中为私营货币提供信任的保障。数字英镑可以补充和支持新形式的私营数字货币和支付服务,例如作为不同平台之间的“桥梁资产”,实现可兑换性。数字英镑是一种公开发行的数字货币的替代形式,可供所有人使用,将有助于确保竞争和创新,并提高支付效率。
英国央行设定的CBDC经济和技术设计的三个基本原则:
1. 专注于核心公共政策目标,抵制使命偏离;
2. 识别和减轻金融稳定风险;
3. 为技术设定高标准,包括在隐私、弹性和安全性方面。
但英国央行相对欧洲央行在CBDC开发进程上显得更加谨慎,预计2025/26年会确认是否授权进行数字英镑的建设阶段工作,同时未来建设周期未定。
数字英镑技术设计提出的概念模型中,英格兰银行建立了一个“核心账本”来提供最低限度的必要功能。BoE还将提供一个API层,以便受监管的私营公司可以访问核心基础设施。在这种模式下,面向客户的服务将由受监管的私营部门公司提供,包括负责应用KYC,AML和CFT检查。这种设计将允许私营部门在钱包、业务分析、预算工具和欺诈监控等领域进行创新。同时强调数字英镑可以作为不同类型的私营发行数字货币之间的桥梁资产,并建立互操作性标准。而且,至关重要的是,要求私营发行的数字货币可按需兑换,并与数字英镑相提并论,这将有助于确保英国货币的可互换性和统一性。
在数字英镑技术文件中描述了数字英镑生态的组成系统包括:核心账本、分析服务、别名服务、API层、可编程性和RTGS构建CBDC系统及配套资金交易系统构建数字英镑发行及钱包服务体系,PIPs、ESIPs、设备等构建面向终端客户的流通体系。
数字卢布的结构特点
根据图16可以发现,目前数字欧元(原型阶段)与数字人民币整体结构选择基本一致,差异点基本上和俄罗斯央行的数字卢布平台一样将央行数字货币和钱包服务整合到一个由央行统一运营的平台对PSPs(支付服务机构)等提供钱包服务,并向终端零售客户提供服务,保持目前相对成熟的央行与私营机构间合作模式,同时欧洲央行和英国央行对智能合约均保持相对谨慎,目前不在数字货币层提供智能合约,只在货币层提供类似资金冻结功能,保证钱包层创新条件支付(合约支付)的基础。同时对央行数字货币的持有量有较严格的限制,除对用户限制控制外,要求对商户和政府机构所有收到的央行数字货币当时均自动兑回到关联的商业银行账户中。
数字欧元目前各业务指导性政策基本已经完成,同时逐步在欧洲议会完成审议后发布,包括隐私保护、激励政策和规则手册等相关内容,目前POC验证也进行到第二期,如今年十月欧洲议会审议通过进行数字欧元建设阶段,预计可以在2025年完成发行前准备工作。
数字谢克尔
与其他许多中央银行类似,以色列银行(Bank of Israel,简称:BoI,下同)正在为可能发行央行数字货币(CBDC)或数字谢克尔(e-shekel)制定一项工作计划。2017年11月底,BoI行长任命了一个团队来研究央行数字货币(CBDC)的问题。2018年11月,该小组发表了一份报告,对这一主题进行了深入审查,当时没有建议以BoI发行数字货币,但建议继续研究这一问题并监测全球发展。2021年5月11日,BoI发布了“以色列银行e-shekel-潜在的好处、模型草案和要审查的问题”。该出版物的目的是向专业团体和其他相关实体介绍BoI对CBDC相关问题研究的最新进展,从而鼓励这些实体对该问题的思考。2022年BoI和香港金管局及BIS香港创新中心联合开展了Sela项目,目标为建立无障碍、安全的零售型CBDC生态系统。同时以色列央行、挪威央行、瑞典央行以及BIS北欧创新中心试点Icebreaker项目探讨零售型CBDC在跨境支付领域中的应用,与mBridge、Dunbar、Jura一样属于多边CBDC平台应用。
基于DLT的CBDC平台
从技术选择上BoI是采用分布式账本(DLT)技术建设rCBDC的央行代表,与之前介绍的使用CLT架构有较多的差异。以BoI利用Azure区块链服务在微软Azure云上建立了DLT基础设施,从而实现了基于以太坊的Quorum区块链。实验环境包括建立一个私有网络,在区块链上建立四个节点,模拟数字谢克尔生态系统中除中央银行外还包括三个支付服务提供商的情况。每个支付服务提供商都建立在一个单独的节点上,网络是完全分布的。以色列银行是网络管理员,并将支付服务提供商定义为验证者。
数字谢克尔的实验环境采用两级运营模式(图22)。在这种模式下,尽管数字谢克尔代表了中央银行对货币持有者的负债,但最终用户并不直接接触中央银行来接收、赎回或用数字谢克尔付款。他们是通过支付服务提供商(PSPs)进入的,这些服务提供商可以是银行、其他金融机构,甚至是非金融实体,Sela项目正在研究这一概念,以便使PSPs更广泛地参与。
代币的验证
BoI也是唯一被授权铸造或销毁e-shekel,也是实现定义数字货币的智能合约的一方。PSPs为终端客户提供数字钱包基础设施和服务,客户通过这些基础设施和服务进入e-shekel服务网络,而且也是由PSPs完成终端客户之间支付交易。
系统建立后,BoI使用ERC20标准“发行 e-shekel”。该标准包括终端用户或支付服务提供商的货币发行和支付操作。在标准的以太坊Quorum区块链上使用ERC20标准,基本上可以在任何标准数字钱包中持有实验中发行的e-shekel。
数字卢布的结构特点
根据图16可以发现,目前e-shekel(PoC阶段)与e-CNY主要差异在基础设施层面,也就是其使用以太网区块链支持DLT和智能合约体系,属于将加密货币生态直接移植到央行数字货币体系。因目前主要还是PoC阶段还没有具体发行计划。
五、e-CNY与加密货币生态比较分析
加密货币生态被 BIS定义为一种私营部门发行的数字资产,它主要依赖于密码学和分布式账本或类似的技术。与CBDCs相比,加密资产核心差异是多数加密资产均没有稳定的支持资产,虽然稳定币会采用商业银行存款、金银钯等贵金属一揽子方案以算法实现币值的相对稳定,但因目前还没有相对成熟的监管体系,以及支持资产波动的外延效应,均表明加密货币生态不具备货币的基础能力,稳定币等国际监管偏向类同于证券业务,而没有支持资产发生的加密数字货币多被定义为加密资产。
加密货币生态通过利用分布式账本(DLT)来去中心化地记录交易,以此解决双重花费问题。账本可以被看成是一个文件(就像一个Excel工作簿),以加密货币的最初发布开始,记录了此后的所有交易历史。整个账本的最新副本由每个用户存储(即所谓“分布式”)。有了分布式账本,数字货币就可以进行点对点交易了,每个用户可以直接在自己的账本副本中验证是否发生了转账,以及是否存在双重花费问题。
根据BIS 2023年向 G20财长和央行行长提交关于加密货币生态系统的报告,明确了三个主要观点。首先,加密货币生态系统高度分散,以拥堵和高收费为特征。即使保持最初的去中心化理念,情况也会如此。这些结构性缺陷源于激励验证者的潜在经济学而非技术。虽然加密货币提供了一些真正的创新元素,但这些元素可以复制或嵌入到更安全、更可信的传统金融体系中(BIS (2023))。其次,尽管最初的理念是去中心化,但加密货币和DeFi往往具有大量事实上的中心化,这带来了各种痛点。一个典型的例子是稳定币,它依赖于中央银行记账单位的可信度,可能对货币主权构成风险。第三,尽管DeFi主要复制了传统金融体系提供的服务,但它并没有为实体经济中的任何活动提供资金,而是放大了已知的风险。由于增长主要由希望获得高回报的新用户的投机性涌入驱动,加密货币和DeFi给投资者(尤其是散户)带来了巨大风险。总之,加密货币生态固有的结构性缺陷使其不适合在货币体系中发挥建设性作用(BIS(2022))。
加密货币生态提供了一些真正的创新元素,例如可编程性和可组合性。有了这些新功能,金融交易序列可以实现自动化和无缝集成。再加上代币化,这有可能减少目前拖延交易和造成成本的人工干预需求(Carstens (2023), Aldasoro et al (2023))。
尽管如此,加密货币生态迄今为止仍未能利用创新造福社会。加密货币生态在很大程度上仍然是自我空转,不能为实体经济活动提供资金。它在稳定性和效率以及问责制和完整性方面存在固有缺陷。这些结构性缺陷源于潜在的激励经济学,而非技术限制。此外,尽管DeFi和加密货币在很大程度上复制了传统金融体系提供的服务,但它们可能会加剧已知的脆弱性。综合来看,加密货币生态固有的结构性缺陷使其不适合在货币体系中发挥重要作用。((详见 BIS 向G20财长和央行行长提交的报告《加密货币生态系统:关键要素和风险》(BIS,2023年7月))。)
回顾加密货币生态的诞生可以追溯到2009年比特币的问世:这是一种去中心化、点对点的方式,在共享的公共账本(即使用分布式账本技术(DLT)的公共区块链)上转移价值。就技术创新而言,其是有价值的,其中最重要的是创新了分布式账本技术(DLT)以及未花费交易输出(Unspent Transaction Output,UTXO),两者的结合为货币体系数字化提供了基础。特别是UTXO实现了实物货币价值的数字化表示。而DLT因其场景有所限制以及对资源消耗较CLT有较大的劣势,被应用到特定的场景,可参考第一章。
同时2015年的以太坊和许多较新的区块链允许“可编程性”,即它们允许开发人员选择通过使用智能合约在其区块链之上构建应用程序。
智能合约是自动执行的代码,在满足某些预先指定的条件时触发操作。它们可以自动执行某些市场功能,并在一定程度上省去了传统上需要的中介机构来做出决策。因此,最好将其视为无人值守合约( Neilson (2021))。底层代码是公开的(即开源),可以被仔细检查。由于智能合约无法直接访问位于“链外”(即特定区块链之外)的信息,它们需要所谓的预言机作为中介机构来提供此类数据。
稳定币(如:Tether)和 USD Coin是一种加密资产,旨在通过将其价值与特定资产或一篮子资产挂钩来保持稳定的价值。由于稳定币的目标是保持稳定的价值,因此稳定币可能比其他无担保的加密资产具有更高的潜力,可以在适当设计和监管时用于支付或存储价值。因此,它们引起了各国央行、监管当局和国际标准制定者的广泛关注。(详见 2022年BIS关于CBDC和加密货币的调查结果,BIS 第136号工作论文,2023年7月)
加密货币生态的结构特点
根据图28 e-CNY与加密货币生态比较分析可以发现,加密资产和稳定币与数字人民币的差别主要在支持资产,稳定币的支付资产多使用商业银行存款、金银等贵金属(多为更为复杂的一揽子方案),而加密资产没有支付资产。
就技术层面而言,在账本类型上即有UTXO模型(如:比特币)也有账本模型(如:以太币),同时加密资产多使用自托管钱包,以体现其彻底的去中心化目标,但为了方便交易,多数货币又被托管到交易平台(如:FTX),也形成了事实上的托管钱包模式。同时智能合约的应用早是由以太坊提出并实现,后续大多数基于区块链实现,使用基于区块链的DLT存储,并基于其密钥体系签署合约,就像DLT不一定适用于任何场景一样,智能合约的实际价值是在交易双方认可的条件(即均签署了触发条件的合约)下实现自动的交易。那么用目前成熟的CLT+CA架构,我想也并非不是一个好的方案。
从目前各国研究的情况来看,不在货币层部署智能合约应用,主要考虑的是货币一致性和交易效率,多放到钱包层实现条件支付(如ECB和BoE关于智能合约的判断),并通过数字身份、CA体系和成熟规则引擎实现对特定合约支付场景,这可能是未来更可行的模式。
六、结论
我们用四个章节的内容对详细分析了我国CBDC体系(含e-CNY和mBridge),并与国内主要零售数字货币、主要经济体CBDC和加密货币生态进行分析比较,以求更全面的了解目前数字人民币的发展进程和优劣势。客观上讲无论是技术成熟度、用户量、业务量和场景覆盖等方面e-CNY都领先全球,但目前仍然有很多需要探讨的问题,必须要看到做为创新的引导者,我国采用的“饱和式研发”模式,也就是多种模式同步推进,并希望在一定的成熟度后进行统一,如同当年的银联和网联的发展模式。
e-CNY从定位上是rCBDC,被称为新型零售支付基础设施,那么我们回顾一下BIS的CBDC三原则,来尝试探讨一下未来e-CNY的发展趋势。
中央银行对其司法管辖区的货币和金融稳定有着共同的使命,数百年来,它们一直在向公众提供值得信赖的货币,作为其公共政策目标的一部分。他们的政策选择反映了他们的管辖权在某个时间点的具体要求和情况。因此,政策的选择可能会有所不同和改变。然而,央行考虑CBDC发行有三个共同的基本原则来自于它们的共同目标:
“不伤害原则”。中央银行提供的新货币形式应继续支持公共政策目标的实现,而不应干扰或妨碍中央银行执行其货币和金融稳定任务的能力。例如,一个CBDC应该保持和加强一种货币的“单一性”或统一性,允许公众可以互换地使用不同形式的货币。
这点目前公众所了解和熟悉的e-CNY更多的是数字人民币APP+10家运营机构,以及基于面向公众的是不同运营机构的钱包,比如工行钱包、交行钱包等等,可能事实上造成了e-CNY的分散化,而其他合作机构需要在10家运营机构选择合作对你,以及各运营机构独立发展的叠加增值功能,更进一步的加大了不同运营机构间的差异。
共存原则。央行有维护货币和金融稳定的使命,并在新的领域谨慎行事。不同类型的中央银行货币,新的(CBDC)和现有的(现金、储备金或结算账户)应该相互补充,并与强大的私营货币(如商业银行存款、非银支付机构账户余额等)共存,以支持公共政策目标。只要有足够的公众需求,央行就应该继续提供和支持现金。
所以未来零售货币体系仍然是百花齐放,相互竞争的局面,而e-CNY是零售支付工具的一种,就受理机构而言解决e-CNY与其他零售数字货币间的互操作性和功能一致性是发展的重点,让e-CNY融合到现有的支付体系,才会更有利于e-CNY的受理环境的快速增长,从e-CNY开始试点目前聚合收单的一码多扫模式商户收款,可以看出正向功能统一性发展。这点ECB也是规定,数字欧元在受理端应不新增专属基础设施,并且要求商户收到的数字欧元按日自动转换为银行存款。
创新和效率原则。如果不继续创新和通过竞争来提高一个管辖区支付系统的效率,用户可能会采用其他不太安全的工具或货币。这最终可能导致经济和消费者的损害,并可能损害货币和金融稳定。支付生态系统由公共当局(主要指中央银行)和私营中介机构(如商业银行和支付服务提供商)组成。公共和私营部门在提供支付服务方面发挥了作用,以建立一个安全、高效和可访问的系统。私营中介机构一般应可自由地决定他们使用哪种支付方式来进行交易。
以e-CNY为代表的rCBDC,将做为未来零售支付体系重要基础设施,起到为其他数字货币价值锚定作用,同时基于新的基础设施将势必新的支付产品和服务模式。但目前e-CNY在实际运营中暴露出此类问题比较集中点,主要可以概括以下几点:
1、服务边界不清,目前e-CNY将基础钱包服务和叠加增值服务没有做相对明确的划分,同时运营机构与2.5层合作金融机构业务边界也不清楚,所以目前事实上造成了指定运营机构在e-CNY体系中占有枢纽地位,致每个运营机构自身为一套闭环的支付体系,而目前国内已经有10家运营机构,已造成一定的资源浪费,而非运营机构的2.5层机构而且自身被定位为代理合作机构,缺乏公平竞争的市场地位,势必会造成规模较大的2.5层机构不会真正投入资源推动e-CNY发展,以期建立自有的支付体系。也不利于未来e-CNY大面积推广。
2、货币功能统一性,公众对e-CNY的直接认识来源于为其提供的钱包服务商,而目前由央行直接参与运营的数字人民币APP来看,过多的运营机构,且具备独立品牌的钱包服务,相对独立发展模式,在有利推动流通层业务创新的同时,影响e-CNY货币功能统一性,原来e-CNY应与目前银行存款、非银支付机构账户逐步实现功能统一性,现在反而e-CNY自身运营品牌出现了严重的碎片化。确实应加快统一运营体系,保障e-CNY货币单一性和相对统一的客户识别度。
3、激励政策不明,目前e-CNY为公共产品,各环节均采用零手续费策略,目前指定运营机构既承担货币发行又承担货币流通的职责,再加上运营机构事实上占有钱包品牌,承担较高的运营成本,同时种种原因造成2.5层参与积极性有待提升,各环节参与者都需要建立可行的商业可执行性,因为缺乏有效的激励政策也将阻碍e-CNY进一步顺利推广。
4、交易过度集中,根据近期全国e-CNY试点交易数据显示,截止2023年6月末,开通钱包1.2亿个,累计交易额达1.8万亿元,累计交易总量达9.5亿笔,流通中的e-CNY已达165亿元。但仅苏州一城就占全国交易金额的2/3,同时至少70%以上为政务类业务,极高的区域和业务集中度,都表明目前e-CNY发展极不均衡,对受理场景的覆盖仍将是未来较长时间需要关注。
最后根据目前对未来e-CNY发展提供一些建议,希望能给行业带来一些有益的思考:
1、进一步明确发行层和流通层的业务边界,数字货币本质上是货币服务与钱包服务的复合体,这点与实物货币有本质的差别,而公众认知点更会聚集到钱包,而目前e-CNY采用间接式两层运营架构,对外服务能力基本由运营机构主导,无形中变成对e-CNY整理品牌的割裂,同时增值流通层实现e-CNY与私营数字货币的功能统一化和互操作性设计难度,但这两个特性反倒时e-CNY可以真正融入数字经济最关键要素。因此,在目前各类试点工作已经进行近三年,相关系统成熟度已基本具备的情况下,考虑到未来真实发行的要求,需要进一步优化目前发行和流通层功能边界,如借鉴目前ECB、BRI、BoR等国央行经验,将e-CNY货币层和钱包层构建统一服务平台,并通过API体系向PSPs(如商业银行,非银支付机构等)输出基础支付服务,并由PSPs机构落实钱包管理对应的KYC等AML/CFT监管政策,进一步优化目前央行与私营机构间合适关系,特别是为非指定运营机构提供更加公平、稳定的持续创新环境。
2、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打造商业可持续的发展模式,目前e-CNY仍处于开发试点阶段,e-CNY被定义为M0的公共产品,同时采用各环节完全免费使用模式,一方面公众客户(包括商户客户)享受更多免费服务,更容易形成网络效应。但从产业链来看目前指定运营机构因其为整个e-CNY运营主体,投入资源最多,如没有明确而合理的激励机制,只能采用目前通过拓展新客户的方式进行补偿,而这种基于账户的钱包,会形成运营机构强大的数据优势和壁垒,而对非运营机构形成不合理的竞争优势,不利于实现通过基础设施推动行业创新的目标。从目前的情况来,激励机制的创新,可能才是所有问题的源头,而且也是涉及最广泛的利益相关者,也应是最复杂的工作,目前以ECB等央行已经沉淀了部分有益的研究成果,或可以为我们未来的工作提供有价值的借鉴。
3、充分利用现有支付系统的基础设施,e-CNY作为未来零售支付体系重要组成部门,需要与其他零售数字货币最大程度上复用现在基础设施,以我国为例,目前公众对基于二维码、银行卡为为载体的数字货币消费已非常成熟,e-CNY如何合理的利用现有基础设施,实现受理端对常用数字货币工具整合,形成新一代聚合收单服务体系,并适时将推进e-CNY商户与传统收单商户的统一化管理,以有效提升受理端风控能力。
多年的研究试点工作,造就目前e-CNY相对领先的行业地位,也因为没有更多可借鉴案例,需要采用多种模式并行的研发模式,给未来带来更多的可能性,但目前应尽快完成相关规则和业务模式创新,以实现未来真实发行并建立新型零售支付基础设施。
责任编辑:王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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