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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币”不合法 远离虚拟货币骗局

    来源:鄞州银行 2024-01-18 09:03:37 金融 安全 金融安全
         来源:鄞州银行     2024-01-18 09:03:37

    核心提示请广大金融消费者拒绝“高收益、高回报”,保持理性投资观念,选择合法投资渠道。对“虚拟货币”等新型投资项目保持高度警惕,同时谨防个人信息泄露。

    近年来,不法分子会伪装成投资专家或 “数字货币”、“金融创新”、“区块链”等项目内部人员,依托互联网,通过聊天工具和各类论坛,大肆宣传虚拟货币等非法金融资产,煽动广大投资者抓住机遇,参与比特币、以太币、泰达币等虚拟货币交易。不少人误入圈套,误以为虚拟货币是“合法”的数字货币,甚至将虚拟货币当做有前景的投资项目。

    但在2021年,央行等十部委发布《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明确(一)虚拟货币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二)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三)境外虚拟货币交易所通过互联网向我国境内居民提供服务同样属于非法金融活动;(四)参与虚拟货币投资交易活动存在法律风险。

    早在2018年,银保监会、中央网信办、公安部、 人民银行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关于防范以“虚拟货币”“区块链”名义进行非法集资的风险提示》,文中提示此类打着“金融创新”“区块链”的旗号,通过发行所谓“虚拟货币”“虚拟资产”“数字资产”等方式吸收资金的非法集资活动,具有以下特征:

    一、网络化、跨境化明显。

    依托互联网、聊天工具进行交易,利用网上支付工具收支资金,风险波及范围广、扩散速度快。

    二、欺骗性、诱惑性、隐蔽性较强。

    利用热点概念进行炒作,编造名目繁多的“高大上”理论,有的还利用名人大V“站台”宣传,以空投“糖果”等为诱惑,宣称“币值只涨不跌”“投资周期短、收益高、风险低”,具有较强蛊惑性。

    三、存在多种违法风险。

    不法分子通过公开宣传,以“静态收益”(炒币升值获利)和“动态收益”(发展下线获利)为诱饵,吸引公众投入资金,并利诱投资人发展人员加入,不断扩充资金池,具有非法集资、传销、诈骗等违法行为特征。

    请广大金融消费者拒绝“高收益、高回报”,保持理性投资观念,选择合法投资渠道。对“虚拟货币”等新型投资项目保持高度警惕,同时谨防个人信息泄露。

    责任编辑:韩希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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