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5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披露一则批复显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监管局同意浙江缙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办外汇业务,核准该行外汇业务经营范围为: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国际结算。
批复显示,该行应持本批复向外汇管理机关申请购买外汇营运资金并确定结算代理行,向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丽水监管分局提交法定验资机构对外汇营运资金的验资报告和法定验资机构、人员的资质证明以及结算代理行的有关证明材料,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丽水监管分局书面确认后方可正式办理外汇业务。
责任编辑:王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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