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移动端
    访问手机端
    官微
    访问官微

    搜索
    取消
    温馨提示:
    敬爱的用户,您的浏览器版本过低,会导致页面浏览异常,建议您升级浏览器版本或更换其他浏览器打开。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加强和改进互联网财产保险业务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财联社 2024-08-10 09:00:00 互联网财产保险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政策速递
         来源:财联社     2024-08-10 09:00:00

    核心提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加强和改进互联网财产保险业务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加强和改进互联网财产保险业务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互联网保险公司之外的财产保险公司开展互联网财产保险业务,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最近连续四个季度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20%,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75%;
    (二)最近连续四个季度风险综合评级为B类及以上;
    (三)金融监管总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互联网保险公司开展互联网财产保险业务,应符合《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有关条件,且上季度末偿付能力、风险综合评级满足前款要求的指标。

    责任编辑:王煊

    免责声明:

    中国电子银行网发布的专栏、投稿以及征文相关文章,其文字、图片、视频均来源于作者投稿或转载自相关作品方;如涉及未经许可使用作品的问题,请您优先联系我们(联系邮箱:cebnet@cfca.com.cn,电话:400-880-9888),我们会第一时间核实,谢谢配合。

    为你推荐

    猜你喜欢

    收藏成功

    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