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联社11月6日讯,记者获悉,《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已于日前下发。
其中,第五十条“联合贷款额度”规定,单笔联合贷款中,作为客户推荐方的商业银行出资比例不得低于30%;接受推荐客户的银行出资比例不得高于70%。作为客户推荐方的商业银行全部联合贷款余额不得超过互联网贷款余额的50%;接受客户推荐的商业银行全部联合贷款不得超过全部互联网贷款余额的30%;
第五十一条“催收合作”规定,商业银行不得委托有暴力催收等违法违规记录的第三方催收机构进行贷款催收,商业银行发现合作催收机构存在暴力催收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应立即终止合作,并将违法违规线索及时移交相关部门。
责任编辑:方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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