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委员共商国是
目录
01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党委书记
陈建华:建议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征信管理法》
02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副主任、上海分行行长
金鹏辉:推进全国性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
03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行长
朱苏荣:建议制定金融机构破产法
04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行长
白鹤祥:尽快制定《金融控股公司法》 完善金融控股公司立法体系
05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行长
徐诺金:从8个方面加快发展绿色金融 助力实现“30·60”目标
06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人民银行参事
崔瑜:探索RCEP跨境结算内循环 加快打造“数字丝绸之路”
07
全国人大代表、四川省政府参事、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原行长
周晓强:尽快出台“自洗钱”犯罪司法解释
08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原行长
张智富:“十四五”金融业发展和改革的五点建议
09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银联原董事长
葛华勇:建议强化国内转接清算市场有效监管
全国人大代表陈建华:
建议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征信管理法》
随着网络技术不断革新、互联网征信模式快速发展以及征信相关法律法规陆续出台,我国征信业在新形势下面临诸多挑战。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党委书记陈建华建议,大数据时代,我国征信业面临新形势和新挑战,为适应行业发展变化,依照我国法律体系设计,借鉴国外征信立法经验,结合当前行业背景和立法实际,应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征信管理法》,并至少完善六方面内容。
全国政协委员金鹏辉:
推进全国性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副主任、上海分行行长金鹏辉在向今年全国两会提交的一份提案中表示,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以下简称“碳市场”)是国际上运用市场机制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创新政策工具,也是实现我国“30·60”碳目标的重要抓手。我国碳市场处于发展初期,建议明确碳市场金融属性,完善相应法律制度和机制,推动全国统一碳市场建设。
全国人大代表朱苏荣:
建议制定金融机构破产法
目前,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未针对金融机构的特点作出破产退出专门规定。制定金融机构破产法,完善金融机构破产制度,对于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具有重大意义。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行长朱苏荣在接受《金融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亟待制定金融机构破产法,明确问题金融机构接管、重组、撤销、破产处置程序和机制,实现风险处置程序与破产程序的有序衔接,推动问题金融机构有序退出。”
全国人大代表白鹤祥:
尽快制定《金融控股公司法》 完善金融控股公司立法体系
近年来,我国金融控股公司发展迅速,对满足各类市场主体多元化需求、服务经济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也积累了一定风险。2020年9月13日,《国务院关于实施金融控股公司准入管理的决定》和《金融控股公司监督管理试行办法》发布,并于2020年11月1日正式实施。《办法》的出台对补齐监管制度短板、防范风险交叉传染,促进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具有重要意义。
今年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行长白鹤祥就这一问题提出相关议案。他建议,制定《金融控股公司法》。
全国人大代表徐诺金:
从8个方面加快发展绿色金融 助力实现“30·60”目标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行长徐诺金认为,近年来我国绿色金融得到快速发展,绿色金融市场已完成“规模赶超”,并具备了“制度引领”的基础和条件。绿色信贷余额位居全球首位,绿色债券存量规模位居世界第二,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取得显著成效,绿色金融国际协调合作持续推进。
徐诺金提出,在充分肯定我国绿色金融发展的同时,要清醒地认识到在金融支持绿色发展深度、广度等方面有较大提升空间,金融支持绿色发展的资源配置、风险管理和市场定价功能发挥还不充分。对此,徐诺金提出要从8个方面来推动绿色金融高质量发展。
全国人大代表崔瑜:
探索RCEP跨境结算内循环
习近平总书记在第十七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和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开幕式上强调,要建设更为紧密的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包括提升科技创新,深化数字经济合作,建设中国-东盟信息港。在金融领域,畅通、高效、安全的跨境支付渠道是促进我国和东盟经贸合作的必要基础设施,是最重要的“金融丝绸之路”。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人民银行参事崔瑜告诉《金融时报》记者,在今年两会上,她将递交《关于试点建设面向东盟的统一跨境支付渠道,探索RCEP跨境结算内循环的建议》的议案。
全国人大代表周晓强:
尽快出台“自洗钱”犯罪司法解释
“‘自洗钱’入罪是我国立法的一个重大突破,有利于改变多年来我国洗钱罪判决偏少、对犯罪经济基础打击不够的局面,对我国开展国际合作、履行国际义务、满足FATF互评估要求也有重要意义。”全国人大代表、四川省政府参事、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原行长周晓强近日在接受《金融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2021年3月1日,《刑法修正案(十一)》正式实施,周晓强认为,“自洗钱”入罪在司法实践中存在以下几点困难:一是对“自洗钱”入罪未形成统一认识。二是“自洗钱”客观行为方式有待明确。三是“自洗钱”犯罪侦办部门不明确。
为此,周晓强提出四点建议:一是尽快出台“自洗钱”犯罪司法解释。二是加强对惩治“自洗钱”犯罪的司法指导。三是完善落实“一案双查”机制。四是开展打击洗钱犯罪专项行动。
全国人大代表张智富:
“十四五”金融业发展和改革的五点建议
过去五年中,金融业深化改革、锐意进取,基本建成了以服务实体经济为目标的现代金融市场体系,从规模速度到质量效率都得到大幅提升。“十四五”期间,金融业又将如何服务好“双循环”新发展格局,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近日,《金融时报》记者联系到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原行长张智富,就“十四五”金融业发展有关问题进行采访。
张智富认为,结合“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开放的重点任务,可以看出金融业的发展和改革将着力围绕以下五个方面开展:小微企业信贷支持;绿色金融发展;金融助力乡村振兴;金融科技应用;系统性风险监管制度和金融安全网体系。
全国政协委员葛华勇:
建议强化国内转接清算市场有效监管
随着国内经济快速增长,支付服务主体多元创新及竞争加剧。全国政协委员、中国银联原董事长葛华勇近日接受《金融时报》记者采访时指出,我国转接清算市场在快速发展的同时,在供需两端也面临着新的挑战。在需求端,面临着更高质量服务的迫切需求。在供给端,面临着急需规范业务行为,保持有序竞争的市场秩序。
葛华勇表示,为有效满足经济发展需求、应对未来挑战,建议进一步强化国内转接清算市场的有效监管,以建成安全有效、更好服务实体经济并具有国际竞争力和创新领导力的转接清算市场。
责任编辑:方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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