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日,湖北省金融科技创新监管工具首批创新应用(共2个)对外公示。
从技术应用看,本批次创新应用涉及物联网、区块链、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前沿技术,涵盖信贷融资、资金管理等金融应用场景,旨在提升银行资金管理安全水平、纾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题。
从申请机构的参与模式来看,本批次2个创新应用申请机构分别为“大行+旗下金融科技子公司”以及“民营银行”。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建行与建信金科的合作项目,是其在金融科技创新应用中的二度携手。此外只有工行、兴业银行通过“银行+旗下金融科技子公司”的参与模式加入到创新应用中,而这两家银行分别只涉及一个创新应用。
或许,未来“银行+旗下金融科技子公司”将成为更多银行参与创新应用的选择,银行在落地应用金融科技上也将有更多的选项。
截至目前,除了此前央行对外公示的9个试点地区之外,山东、甘肃、湖北、贵州、新疆、大连、山西等地也加入了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这些地区共有21个批次、99个创新应用对外公示,未来,通过监管沙盒等方式,金融科技应用落地将在更多地区落地实现,具体进展移动支付网将持续关注。
责任编辑:陈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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