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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先立后破”:如何理解“双碳”工作新要求

    宋珏遐 来源:金融时报 2021-08-12 11:21:13 双碳 绿色金融 政策速递
    宋珏遐     来源:金融时报     2021-08-12 11:21:13

    核心提示7月30日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在部署下一段经济工作的同时,对“双碳”工作提出了新要求。

    7月30日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在部署下一段经济工作的同时,对“双碳”工作提出了新要求。会议指出,要统筹有序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尽快出台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坚持全国一盘棋,纠正运动式“减碳”,先立后破,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

    相较于3个月前中央政治局会议首次提及“双碳”工作,此次政治局会议进一步明确了“先立后破”的工作思路,以纠正工作初期在部分地区已出现或潜在的运动式“减碳”苗头,这对于我国如期完成“30·60”目标以及相关的金融资源高效配置都很关键。

    把握好减碳与发展经济的平衡

    从近来部分地区的表现看,运动式“减碳”主要表现为两种倾向。一种是表面上在推进“双碳”工作,但背后仍打算抢在碳达峰之前发展“两高”产业。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在上月例行新闻发布会上提到,一些地方在盲目上马“两高”项目方面冲动还很强烈,有大上、快上、抢上、乱上的势头。另一种倾向则是对高碳排项目“一刀切”,为打着“低碳”“零碳”旗号的项目不顾实际地开绿灯。

    事实上,这两种倾向是对我国目前减碳形势及其与经济增长关系的误读。高瓴产业与创新研究院上半年发布的《迈向2060碳中和》报告中对主要经济体碳排放碳达峰和承诺实现碳中和时间进行了梳理,像欧洲部分国家、美国、日本等均已达峰且度过了平台期,而我国无论从经济较高速增长带来的能源需求总量还是生活水平提高带动人均能源消费看,都仍有较大的提升空间。与此同时,中国承诺的从碳达峰到碳中和的时间只有30年,短于其他国家。因此,一方面,对比其他主要经济体,我国的“双碳”工作任务无疑是更为紧迫的,不管是中央或地方,都几乎不存在继续上马“两高”项目的空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徐必久于近期透露,严控“两高”项目盲目上马在今后批次督察中仍会持续下去。

    另一方面也必须认识到,不顾经济发展和产业转型的客观规律,采取“一刀切”的方式只发展零碳产业,也是不可取的。我国目前经济增长仍与碳排放挂钩,一些地区经济仍依赖高碳排产业支撑。在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背景下,特别是国内经济恢复仍不稳固、不均衡的情况下,对传统产业和主体不加区别地“一刀切”关停,大概率会进一步影响经济和就业形势。更关键的是,对于电力产业和部分重要工业产品对应的制造业,全国一盘棋的减排工作需要全国统筹的产业规划与调整。以电力行业为例,受制于可再生资源电力调峰能力和电力系统协调的制度掣肘,电力行业需要在全国统一制度、技术和基础设施完善的基础上,实现发电方式和电力消费结构的转型。从这一角度看,任何地区盲目砍煤电或过快上马光伏、风电项目,都很难达到最优的投入产出效益。

    因此,对于“双碳”工作的新要求,顶层设计应“先立后破”,在总体约束目标和路线图指导下,从关键领域和行业入手带动全局性变革;而地方政府则要正确理解我国现阶段减排工作与发展经济的辩证关系,在全国一盘棋的基础上,平衡好地区经济稳定发展与碳减排的有序推进。

    信贷服务也需“先立后破”

    据有关机构测算,我国实现碳中和目标所需的总投资规模大致在90万亿元至140万亿元之间,投资年化需求相当于GDP的1%至2%。考虑到我国的金融资产结构,金融机构的信贷服务必然是支持“双碳”目标的重要力量。

    除了中央和地方的“双碳”目标、路线图带动信贷绿色化转型之外,作为重要的生产要素之一,通过产品设计和审批流程,信贷服务本身理论上也可以发挥“先立后破”和纠正运动式“减碳”的作用。金融的本质是对风险的有效管理,因而随着监管机制和碳市场等方面日渐完善带来的高碳排成本提升以及相关政策倾斜,信贷资源会自动远离“双高”项目,并主动支持那些能带来中长期经济效益且符合绿色发展理念的项目和市场主体,以达到平衡信贷风险和综合效益的目的。

    从已有的实践看,大部分金融机构包括地方中小银行,都已将高碳排列作信贷服务的负面清单;此外,以记者采访绿色金融试验区的情况看,当地金融机构大多将基本的信贷准入门槛作为了绿色信贷产品的准入条件之一,这也在一定程度上纠正了地方政府潜在的运动式“减碳”倾向。不过,在具体的产品设计和推广过程中,信贷服务要想平衡好风险与综合效益,尚存较大难度。

    一家地方银行机构的绿色信贷业务负责人告诉记者,按照传统金融逻辑,那些较早完成低碳转型的市场主体很容易获得资金支持,但其并非绿色金融的支持重点;信贷绿色化转型更重要的是瞄准那些有绿色转型意愿和基础或正处于转型过程中的市场主体,满足其资金需求。这要求银行机构对信贷服务可能带来的转型效果和经济效益有一定的预判能力;在此基础上,在贷中和贷后,金融机构还要完成信贷资金流向监管和对资金使用效率、企业实际转型效果的判断,以随时调整后续的信贷服务方式。

    从这一角度看,银行作为实现“双碳”目标的重要参与方也需要“先立后破”,改变传统的金融服务逻辑,做好产品设计,理顺信贷审批和服务周期中的机制、技术和信息支持,才能更好地实现信贷绿色化转型,服务好区域内的低碳发展工作。

    责任编辑:方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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